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申请

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全日制各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种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就业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准选拔人才,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制度,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特修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等为依据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坚持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体、发挥导师组与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1.获得境外或港澳台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其中:

1.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

1)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合格(学术学位);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合格(专业学位);

2)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3)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

4)GRE成绩不低于1200分(新标准不低于310分);

5)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分;

6)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发表过英文SCI(SCIE、SSCI、A&HCI)检索论文;

(2)俄语:

1)全国大学俄语四级成绩≥75(或良好);

2)全国大学俄语六级成绩≥60(或合格);

3)对外俄语水平考试达到一级ТРКИ-1(B1);

4)WSK(ТЛРЯ)≥60;

(3)日语:

1)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成绩≥80;

2)全国大学日语六级成绩≥60;

3)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达到三级(N3);

4)WSK(NNS)≥60。

2.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1)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及以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4)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5)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四)申请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三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应有主持承担过所报考学科领域(方向)相关工程技术研究项目,或实质参与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2.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推荐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定向就业类别进行培养的意见等;推荐证明须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2)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以上局级奖(一等且排名前三);

(3)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

(六)符合报考单位规定的其他学术性条件和要求。

三、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制分为考生申请、综合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考生申请阶段

1.考生申请

考生见当年招生简章,按照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

2.资格初审

招生单位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符合要求。

3.材料审核

(1)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所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须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做出综合意见,形成“报考导师意见”,提交招生单位资格审核小组。

(2)招生单位审核: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为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科研经历、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陈述等材料全面审查,尤其须逐项审核考生所提供的外语水平和学术成果是否满足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级别、数量等要求。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做出评价,评价结论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材料审核通过者名单由招生单位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二)综合考核阶段

1.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水平、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四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质、思想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专业水平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宽度与广度。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综合素质考核应重点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考核应采取笔试、实验、报告、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定。

综合考核结果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进入录取阶段。

(三)录取阶段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四、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或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申请,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它说明

(一)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不同学科博士生的申请条件要有所差异,具体由相关学科专业所在招生单位的分学位委员会制订,但不得低于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实施。

(二)教育部专项计划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三)近五年科研成果的界定:截止时间为录取当年的3月31日;核心期刊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不含增刊)中所列期刊;英文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摘要、短评报道等。

(四)录取类别

全日制各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两种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就业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我校。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外);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全日制定向就业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总招生计划数的10%(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录取等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2023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原相关办法废止。

申请同等学力硕士,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为做好以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人员选修学位课程及后续学位申请工作,现招收2022年春季选修硕士学位课程的同等学力人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及申请专业要求

1.接受报名人员范围

仅接受“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在首都医科大学接受资格审查并“入册”的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且于2019年及以后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而并未参加学位课程学习人员。

申请专业学位人员仅限于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和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者,且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或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2.申请专业要求

申请专业应为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且有相应的指导教师,其中申请专业学位人员的专业应与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一致。我校可招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专业、学科目录见附件1。

二、申请流程

1.第一步:网上填写申请: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期间访问 “★申请选修学位课程”系统,注册个人登录信息后按照有关要求填报信息,并确保认真准确填写,学校将据此进行审核。

(网址:)

2.第二步:提交审核材料:

系统提交后,请于12月1日前将审核材料电子版以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命名(例“”)发送至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审核材料清单如下:

①本科学历证书;

②学士学位证书;

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限申请专业学位人员,且已取得规培证书人员)

3.第三步:查看审核结果:

学校通过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材料审核后,确定招收人员名单。申请人员于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期间登录上述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并根据通知具体要求进行后续选课、确立导师指导关系等工作。

三、说明

1.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学位人员正式办理选修课程等手续后应坚持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及考试。因任何原因中断学习者,我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学习、考试资格,所交费用不再退还。

2.受学校住宿条件所限申请同等学力硕士,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与导师单位均不负责安排学位申请人的住宿。

3.学位申请人按照学校和相应学院的有关要求自行确立导师关系,研究生院不负责推荐、联系导师。原则上到校正式办理选课手续前应正式确立导师指导关系,各学科导师情况请于12月15日以后在下述网页查阅。

()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郑州轻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郑州轻工业大学创建于1977年,原隶属于国家轻工业部,1998年转隶河南省人民政府。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共建高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拥有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联合培养博士学科方向,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与美国奥克兰大学、意大利卡梅里诺大学、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招生单位代码10462。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方式

2023年我校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招收博士研究生,每个学科拟招生5-10人(实际以当年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表1:招生学科专业与指导教师

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及

研究方向代码

初试科目

(普通招考)

参考书目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方少明(01);魏世忠(03);王延峰(02);杜淼(02); 刘春森(03);张宏忠(04);王力臻(02);周立明(01);张永辉(04);张治红(02);郭东杰(03);何领好(03);桂阳海(03);张林森(04);张晓静(03);李郤里(03)

金楠(03);张勋才(03)

①1101英语

②2101专业综合考试一(专业英语+物理化学)③3101专业综合考试二(专业英语+高等化工传递过程)

物理化学(上、下册,第6版),傅献彩,高等教育出版社。化工传递过程基础(第3版),陈涛、张国亮,化学工业出版社

01化学工艺

02应用化学

03材料化学工程

04工业催化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纵伟(01、03);

白艳红(02、03);

许春平(03、04);

毛多斌(04);

张骁(04);

张华(01、03);

魏涛(03、04);

刘延奇(03);

董吉林(01);

杨雪鹏(04);

刘惠民(04)

①1101 英语

②2103高等食品化学

③ 3102食品营养与安全或3103高等生物化学或3104现代微生物学

2103:食品化学(第3 版),李红等编,中国纺织出版社,2021 年。

3102:生物化学(第三版),王镜岩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年;

3103:食品营养学(第三版),邓泽元,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 年;食品安全学,化工出版社,纵伟等编,2016;

3104:微生物学(第8版),沈萍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高级微生物学,何培新等编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郑州轻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7年。

01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02食品安全

03食品科学

04食品(烟草)生物技术

2023年实行“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

1. “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照学校及招生学院规定的申请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材料初审小组、导师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筛选,招生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2.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

三、学制及学费

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6年,年度招生一次。

学费10000元/人·学年。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均要求全脱产学习。

1.非定向就业: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调档案(在职人员入学时还需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手续,否则不得享受国家助学金),毕业后自主就业。

2.定向就业: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不调档案,不享受国家助学金,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5.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符合我校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条件要求的,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4)达到招生学院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6.国外留学人员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9.在达到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须满足各招生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申请条件。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各招生学院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五、申请及报名

1.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2.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用户。 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2023 年2 月1 日—2 月28日。

考试时间:2023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由招生学院决定。

(2)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的电子照片。 对于网上报名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请考生查看《郑州轻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相关说明》(见附件1),按照要求填报。

考生报名时,须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以附件形式提交身份证、学籍学历证明(证书或认证报告)扫描件等报考资格审查基本信息材料,务必按要求准确详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项,报名信息项填写不完整的不予准考。

3.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2月28日。网报时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名导师,以第一次报名信息为准。多次报名或报考2名以上(含2名)导师的信息无效。

考生须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材料册(见附件2)”的内容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供所要求的材料,按照A4纸规格将原件装订成册。将“材料册”原件扫描或拍照,生成一个PDF文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打印准考证用),方可完成网上报名。

“材料册”原件于2023 年3月5日前通过EMS 邮寄至我校研招办: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136号郑州轻工业大学研究生处(邮政编码:)。

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材料册”中要求的申请材料,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录取等资格。

4. 审核及准考

(1)研究生处根据院系提交的申请环节通过名单,审核考生提交的报考资格基本材料,确定准考名单并进行公布。

(2)准考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招生学院考核。

3. 考核程序

普通招考方式的考核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①英语 ②业务课1、业务课2(具体考试业务课由招生学院设定),均为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 复试: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

1复试地点及日程由招生学院安排,届时由学院向考生公布。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3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体检

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在复试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综合考核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相关学院“申请-考核”制细则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按招生学院安排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综合考核时加试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报考单位)。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

八、录取

招生学院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在2023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当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 格、入学资格或学籍。教育部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学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九、奖助政策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助类别和标准

(1)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可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要求参评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工资和档案关系转到学校者)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照《郑州轻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施行。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助学金发放比例为100%。

(4)学校提供“三助一辅”岗位,可以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由设岗单位或导师支付相应的劳务费。

2.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设立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在学校各类“创先评优”和创新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十、其他说明

1.考生报名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非原件一旦提交恕不返回。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4.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学校拟定的意向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认真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向报考学院或导师咨询招生计划使用情况和招生要求后再行报名。

5.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36号,现有两个校区:科学校区(郑州市科学大道136号)、东风校区(郑州市东风路5号)。

6.本校不进行入学考试辅导,不提供历年入学考试真题。

7.如教育部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新的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规定为准。请关注我校相关通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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