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等学力研究生,扬州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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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术成果达到《扬州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试行)》要求。

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法学院

为了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适应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满足广大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扬州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专业名单的通知》精神,现开展我院2023年同等学力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

法学专业,包含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7个二级研究方向和纪检监察法学、城市管理法学2个特色研究方向。

二、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100人。

三、报名条件

原则上已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即2020年8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0年8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四、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01

学制

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信息平台注册现场确认之日算起)。

02

授课方式

采取集中面授、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集中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硕导授课。

03

授课地点

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报名、录取程序

01

报名

学员于2023年7月20日前登录扬州大学“同等学力综合管理系统”(网址:)(扬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右下角“同等学力综合管理系统”学生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学员根据报名程序提示下载打印《扬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注册登记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将扫描件上传系统。学院7月31日前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对网报信息进行集中审核江苏同等学力研究生,确定审核通过名单。

02

录取

研究生院对学院审核通过的报名学员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学员凭录取通知书到学院进行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03

材料寄送

学员于2023年9月1日前将下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材料(封面和目录见附件1江苏同等学力研究生,扬州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招生简章,文件名为:学员姓名+资格审查材料)依次整理好并整合为一份WORD文档后发送至电子邮箱。

(1)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2)《扬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注册登记表》扫描件(有单位公章);

(3)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最后学历证明复印件;

(5)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6)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

学员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原件在学员正式入学报到时交学院存档留存。

六、毕业要求

1.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和德语)和《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安排请参阅《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2.通过学校组织的四门学位课程考试:《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

3.修满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4.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5.学术成果达到《扬州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试行)》要求。

七、收费标准

1. 学费:15000元/年/生,三年费用共计45000元,注册入学后分年度缴纳。

2. 全国统考考试费以国家当年收费标准为准。

江苏同等学力研究生,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化学化工学院是扬州大学下属的二级学院,位于古城扬州著名风景区瘦西湖畔,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52年创建的苏北师范专科学校化学科。

化学化工学院于2003年和2005年分别获得物理化学和分析化学两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得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胶体与界面化学、分析化学与传感、有机合成与超分子化学、材料化学与物理、电化学与新能源、化学生物学等研究方向,2009年设化学博士后流动站。化学学科为扬州大学学科特区建设学科、连续三期入选江苏省优势学科、ESI国际排名全球前1%。根据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化学学科进入B类。学院拥有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并设有课程教学论(化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另设有教育硕士(化学教育方向)、工程硕士(含化学工程、材料工程和制药工程)等专业学位授权点。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位分别于2000年及2003年获得应用化学和工业催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于2006年获得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本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制药工程6个二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于2003年9月获得材料物理与化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1月获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该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以及能源材料与器件4个二级学科方向,经过扬州大学“十三五”重点学科专项建设,在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成果等方面快速进步,并再获扬州大学“十四五”重点学科专项建设。

学院科学研究实力突出,向高水平研究型学院阔步迈进。学院拥有“环境材料与环境工程”省级重点实验室和“江苏省高分子无机微纳复合功能材料”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近年来,学院教职工主持和承担基金委优青和海外优青项目2项、基金委地方联合重点项目1项,国防科工委重大专项和国防规划重大专项共2项,863计划专项1项,基金委面上项目60余项、青年基金40余项,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200余项,年均到账科研经费近2000万元。学院年度发表SCI收录学术论文500余篇,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0余件。科研成果曾获全国科学大会重大贡献奖、教育部自然科学二等奖、江苏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等科技奖项。

学院坚持“理工交融”的办学特色和“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高度重视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先后获得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和铜奖,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一、二、三等奖等奖项。“化学化工复合型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被评为江苏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基地。

学院建有省级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国内领先的实验条件、装备和管理模式江苏同等学力研究生,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管理水平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的高度评价。实验中心已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先进的仪器设备可为社会提供化学成分、结构分析以及材料性能测试等技术服务。与地方企业合作建成了三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学院非常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韩国首尔大学、日本九州工业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英国布拉德福德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共同培养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根据扬州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专业名单的通知》精神,现开展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招生工作:

招生专业及人数

研究方向:

(一)

材料科学与工程

1.“材料学”:着眼于新兴产业中新材料发展领域,重点关注功能高分子及其复合材料的高性能化,主要包括稀土配位高分子材料、绿色高分子材料、新型功能材料、新型涂料设计与开发等研究方向。

2.“材料物理与化学”:着眼于材料行业发展规划中的纳米材料,重点关注纳米材料多尺度的表界面结构设计及其物理与化学机制的建立,主要包括光学与电子信息材料、手性纳米材料、绿色催化材料、环境友好及可降解材料的结构设计与合成制造等研究方向。

3.“材料加工工程”:着眼于重点发展的先进基础材料制造方向,重点关注金属合金材料、陶瓷复合材料以及柔性可穿戴材料的设计与加工制造江苏同等学力研究生,主要包括高性能合金材料加工、陶瓷复合材料成型、微纳米传感材料以及柔性器件制造等研究方向。

4.“能源材料与器件”:着眼于规划发展的前沿新材料,重点关注开发具有更高能量密度和转换效率的新型能源材料,主要包括电池材料的结构调控、高性能储氢储能材料的合成、相变合金材料的制备、超级电容器材料的开发、高效储能器件的制造等研究方向。

(二)

化学工程与技术

1.“化学工程”:研究化学工业过程的原理和共性规律,解决化工过程及其装置的模拟、放大、设计、操作及优化等工程问题。该研究方向主要包括化学反应工程、分离工程、化工过程模拟与优化、化工安全工程等。

2.“化学工艺”:研究化学品的合成机理、生产原理、工艺过程、工艺条件、生产装置等。该研究方向主要包括石油化工、基本有机化工、无机化工、材料化工、能源化工、化工过程的强化等。

3.“应用化学”:研究精细化学品、专用化学品、功能材料等的制备原理、产品结构与性能关系以及生产工艺技术等。该研究方向主要包括电化学储能、光电转化等过程的化学原理及应用等。

4.“工业催化”:研究化工过程中的催化、能源与资源转化过程中的催化、环境催化等。该研究方向主要包括表面催化、分子催化、电催化、光催化、催化反应工程、新型催化材料的开发等。

5.“制药工程”:研究化学药物制备过程中的基础理论、生产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等,主要包括化学合成制药、药物制剂研究、药物分析测试与质量标准研究等研究方向。

6.“材料化学工程”:利用化学工程的理论与方法指导材料制备及材料加工过程,通过对材料的功能-结构-应用关系的研究,优化材料的制备及加工工艺和操作条件。

归属学科:工学硕士

报名条件

1.化学、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材料化学等专业(或相近、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原则上要求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即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在材料科学与工程或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以及相关领域中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学习和培养方式

1.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从同等学力管理平台注册之日算起)。

2.授课方式:定期集中面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3.授课地点: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化学化工学院。

4.授课时间:集中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节假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材料提交

申请人到扬州大学同等学力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为:(扬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右下角“同等学力综合管理系统”学生入口),根据报名程序提示下载打印《扬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注册登记表》签署单位意见并扫描上传。同时请于2023年7月31前,向扬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 扬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注册登记表(原件);

2.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最后学历证明(复印件);

4.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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