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官网2023,关于2023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申硕资格审查和学位课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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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3年上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格审查”)及组织学位课考试安排通知如下,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办理资格审查、参加学位课考试。本次只参加申硕资格审查但不参加学位课考试者,无需进入报考环节,即报考0门;

同等学力申硕有关人员: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凡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及以上,或已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取得一定成绩者,均可根据要求向我校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即: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学位后(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采集指纹信息),本次申请有效期内,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或者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后,申请有效期内,不得向我校提出申请学位。否则,我校有权取消申请人申请学位资格(包括同等学力水平认定所涉及的考试、答辩资格)。

现将2023年上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格审查”)及组织学位课考试安排通知如下,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办理资格审查、参加学位课考试。

一、资格审查和考试时间安排

1、“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提交学位申请:即日起至6月19日

2、“学校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系统”)注册、预约资格审查、科目报考:6月14日9:00-6月19日17:00

考试系统根据学校财务部门信息,自动校验研修班培训费缴费记录。校验通过人员直接进入报考环节,校验不通过人员需上传缴费证明,经学校财务部门核实通过后,方可进入报考环节。

研修班培训费相关证明上传截止时间:6月19日上午11:30

财务部门审核证明材料截止时间:6月19日下午15:00

3、考试缴费:6月21日-6月25日

4、下载缴费票据:6月21日起

5、打印资格审查预约办理单或考试准考证:6月30日起

6、现场申硕资格审查、采集指纹及图像:

7月4日(周二):14:00—16:30

7月5-6日(周三-周四):9:00—11:30、14:00—16:30

7月7日(周五):9:00—11:30

备注:每个时间段安排300人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需提前在“考试系统”内预约办理时间,并按所选时间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未打印预约办理单/准考证或未按预约时间前来办理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7、学位课考试:

7月8日(四门专业课):

8:00-10:00、10:15-12:15

13:30-15:30、15:45-17:45

7月9日(两门公共课):

8:00-10:00、10:15-12:15

二、申硕资格审查程序

1、“全国平台”提交申请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6月19日

申请网站: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此前未参加过申硕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办理清退后计划重新参加申硕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平台进行注册,完成“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提交学位申请”三个步骤,否则无法进行现场图像和指纹采集。操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电子照片——必须为蓝色底色;

(2)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地区——北京市;

(3)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4)申请学位类型——学术型学位;

(5)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否;

(6)学号及班级——可不填;

(7)院系——办学单位(即报名参加课程研修班学习的学院,请准确填写);

在“提交学位申请”步骤之后,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申请”,申请状态中显示为“已提交”方算完成(绿色字体,详见下图),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关于重新资格审查】

对于因申硕资审有效期过期(五年内未通过全部考试,关于申硕有效期详见本通知第五项第1条时间节点)、逾期未申请答辩及因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包括查重、评阅、答辩)而终止申请程序的同等学力人员,当次申请学位无效,相关人员应主动提交申请,及时申请办理清退手续。未办理清退手续的人员,无法参加重新资格审查。

因以上原因造成当次申请学位无效打算继续向我校申请学位的人员,以及欲变更申请专业的人员,如计划参加本学期申硕资格审查(即重新资格审查),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重新在全国平台按前述要求操作,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申请办理清退要求:

(1)提交方式:发送申请书、身份证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至电子邮箱。

(2)申请时间:即日起至6月15日(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3)清退申请须写明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证件号码、全国平台申请编号(全国平台“申请论文答辩资格”中可查询)、联系方式、申请清退原因、落款手写签字。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命名:申请命名格式“姓名+证件号码+清退申请”,邮件主题与申请文件命名一致。

2、“考试系统”注册、报考及缴费

注册、预约资格审查、科目报考时间:6月14日9:00-6月19日17:00

考试缴费时间:6月21日-6月25日

下载缴费票据时间:6月21日起

打印预约办理单或准考证时间:6月30日起

申请网站: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考试管理系统

报考人员需在“管理系统”,按顺序完成注册、上传研修班培训费已缴费证明(仅部分考生需上传)、科目报考、考试缴费、打印预约办理单/准考证等步骤。操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人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需与全国平台所传照片相同;

(2)系统无法自动查询到研修班培训费缴费记录的学员,将提示上传已缴费证明,经学校财务部门核实通过后方可通过系统完成报考科目、缴纳本次报考费用、打印准考证等后续环节。上传已缴费证明形式包括:课程班缴费票据、缴费截图、银行流水等,JPG格式。

研修班培训费相关证明上传截止时间:6月19日上午11:30

财务部门审核证明材料截止时间:6月19日下午15:00

(3)系统未提示上传研修班培训费缴费证明的考生无需上传证明材料,如后期发现有欠费情况,学校保留追缴欠费的权力。

(4)选择考试科目时可报考0-6门。本次只参加申硕资格审查但不参加学位课考试者,无需进入报考环节,即报考0门;

(5)仅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学位课考试的申请人也要登录该系统,预约办理时间并打印预约办理单。

3、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现场审查时间:

7月4日(周二):14:00—16:30

7月5-6日(周三-周四):9:00—11:30、14:00—16:30

7月7日(周五):9:00—11:30

务必按网上预约时间办理,不按时间前来,学校有权不予办理。

现场审查地点:学院路校区正对东门的白色教学楼二层

第一步:申请人交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审核当日现场领取,每人2份,请完整、准确填写。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2份,下载网址:。表内各栏按提示填写齐全同等学力申硕官网2023,关于2023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申硕资格审查和学位课考试的通知,不得过于简单,单位须盖章,负责人须签字并填写日期(原件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

(3)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2份(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

(4)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复印件2份(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

A.2008年9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者,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网址:),办理时间较长,请申请人及早办理;

B.2008年9月1日之后获得学位者,需提交在上述网站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截屏。

C.国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址:)。

如未能在资审前取得学位认证报告或查询结果,则需自行打印并填写《个人声明》(详见附件),夹放在表内“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位置。

(5)申请人本人科研成果(不少于3000字)复印件2份。其中书籍类复印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页;杂志类复印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其他成果复印方式比照上述方法。(折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原件备查;填写《确认表》内“科研成果目录”页内容)。如科研成果未发表或仅有采稿通知,需在申请学位答辩资格之前提交正式出版刊物,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6)结业证复印件2份(折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如未获得结业证,需在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之前获得,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7)选修课程成绩单原件2份(向培训学院咨询领取,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由培训学院签发,须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如尚未获得该成绩单,需在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之前获得,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第二步:采集申请人指纹与图像。

第三步:指纹与图像采集后,现场打印《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2份),申请人核对无误后抄写“本人承诺”、签字,学位办签字、盖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

第四步:资审结束,申请人自行妥善保存两份《确认表》,在将来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时提交审查。

如申请人不参加本次学位课考试,则在现场资审结束后即可离校(或离京)。

三、学位课考试

1、申请考试人员资格

(1)已通过申硕资格审查且在5年有效期内的学员。

(2)参加并通过本次资格审查(含重新资格审查)的学员。

(3)参加我校申请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课程学习且已按要求缴纳培训费。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6月14日9:00—6月19日17:00

报名网站:考试系统

网址:。

学位课考试共计6门,包括2门公共学位课(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与4门专业学位课。报考学员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考试门数,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详见附件。

注意:报名考试专业需与“全国平台”上申请学位的专业一致,否则考试成绩无效。如需更正专业,须申请办理清退,重新资格审查。

3、收费标准

(1)2017年1月1日之后申请资格审查(含参加本次重新资审)的学员,在进行资审时一次性收取2000元培训费。本费用有效期为:自资格审查之日起五年,如五年内被取消申硕资格,有效期自动终止。有效期内参加学位课考试(含补考)不再另行收费。

(2)2017年1月1日前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学员,学位课考试每科目收考试费300元。

4、支付操作说明

进入考试缴费模块,扫描“校园统一支付”二维码,登录缴费。

用户名:缴费编号(通过报考系统主页左侧基本信息栏目内查询)

密码:身份证后六位(末尾如遇字母请大写)

如确认缴费编号和身份证后六位正确,仍提示错误的,请尝试输入密码“”。

特别注意:报名缴费时间截止后即使缴费成功也无法安排考场,即无法参加本次学位课考试,且不予办理退费。

5、考试

申请考试人员持身份证及准考证,按时到学院路校区参加考试,具体考场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注意:如申请人已通过资格审查且在5年有效期内,即:本次仅参加学位课考试,不参加资格审核,则无需预约资格审查办理时间,无需提前来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网上报考并完成缴费后,直接持身份证及准考证,按时到学院路校区参加考试即可。

6、注意事项

(1)考试专业学位课(4门)和公共学位课(思想政治理论)均根据命题范围命题,请考生下载命题范围进行复习。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不提供命题范围,请相关考生自行进行复习准备。

(2)考试题型一般为简答、论述或案例分析同等学力申硕官网2023,部分科目包含名词解释(外语为翻译),考试方式均为闭卷。外语考试可以携带纸质外语词典。

(3)满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时严禁携带和使用手机、电脑或其他书籍资料,严禁抄袭,严禁替考,违者考试成绩以零分计,情节严重者撤销其考试与学位申请资格。

7、成绩查询与异议处理

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另行通知。

四、特别提示

考虑到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工作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对档案材料的审查要求越来越严格、规范,自2019年下半年起,我校将为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提供两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申请人获得学位后,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转交工作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以前只有一份,由学校存档)。首次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请申请人按要求准备两份相关材料粘贴在《确认表》中;之前参加过现场资格审查者,可现场再领取一份《确认表》,按要求粘贴相关材料。

五、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相关注意事项

1、时间节点(以下时间要求须同时满足)

(1)申请人自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审)至通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应不短于2年;

(2)自申硕资审之日起5年之内必须通过全部全国统考和校内课程考试(国家统考2门、学位课考试6门和各培训学院负责的培养方案内的其他课程考试);

(3)申请人自通过全部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后的1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

2、材料保存

《确认表》为申请人来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并获资格审查通过的唯一依据,也是通过全部考试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重要材料,申请人须妥善保存并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向答辩学校提交。

3、相关网站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同等学力人员申硕》板块

(2)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3)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考试管理系统(仅在学位课报考期间临时开放)

(4)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微信公众号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3年6月9日

附件:

1.考试时间安排

2023年同等学力硕士,2023年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流程分享!

2023年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正在招生中,有些同学不清楚申请流程,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带来攻略!

一、申请资格

(一)学术型学位申请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德高尚。

2.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2023年同等学力硕士,在所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且身心健康2023年同等学力硕士,2023年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流程分享!,满足完成学业需要。

3.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0年7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4.第一外语为英语。

(二)临床医学专业型学位申请要求

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专业学位报考不受上述第3条“获得学士学位时间”限制,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德高尚。

2.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专业与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5.第一外语为英语。

二、可授予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型)、口腔医学、护理学、临床医学(专业型)

三、报名程序

我校根据申请要求,结合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时间和总体招生计划进行资格审查。学校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官网公示并组织缴纳一阶段学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7日12:00–8月20日12:00

(二)网上申请

1.步骤一:

申请人需在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系统按提示进行账号注册、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上传完成报名工作。

注:申请人在报名前须慎重选择所报学位的类型,系统申报成功后无法进行修改。

所需材料(PDF版)如下:

(1)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毕业证书;

(3)半年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获得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学士学位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获得的本人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证书信息——《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登记表》(附件2)或《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专业型硕士学位登记表》(附件3);

(7) 锦州医科大学2023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入学知情同意书(附件4);

(8)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型学位的申请人还需出具: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附件5),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注:申请人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申请人务必按要求上传材料,若提交材料不规范则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初审合格名单将陆续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合格的申请人需按附件6按时完成第一阶段的学费缴纳,未按时缴纳学费的申请人取消其报名资格。

2.步骤二:

资审合格的申请人在完成第一阶段学费缴纳后须完成“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注册。

申请人需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申请人报考专业须与报名申请表一致,学号和申请学位专业名称为必填项,院系和进修班处为空。

注:完成以上两次网上申请并成功缴纳学费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信息采集,漏报任何一步均为无效报名。

(三)个人信息采集

申请人须携带“步骤一”中材料的原件、本人身份证、手写签名的知情同意书(附件4)和缴费单据,进行个人信息采集。具体时间地点关注后续网站通知。

以上就是2023年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流程,你也可以咨询老师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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