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学院由世界500强企业吉利集团出资建设。作为中国成长最快、最具竞争力的综合类民办大学,学校秉承“让学生更好地走向社会”的办学使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坚持依法合规非营利办学。
一、学校概况
三亚学院始建于2005年,是一所综合类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11月,三亚学院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毗邻落笔洞文化遗址,美丽校园、宜学宜居,学校图书馆——书山馆被评为海南十大生态建筑。校园占地面积 3000 亩,建筑总面积 50 余万平方米,总投资超 30 亿元。学校下设 15 个二级学院、10 个产业学院,开设69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理学、医学等 9 个学科门类。学校2023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10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2023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报名,在校研究生155人。
学校紧密依托吉利控股集团产业链、教育链优势和平台资源,与吉利在新能源(甲醇)、“三电”、汽车制造、金融科技、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所属企业、科研院所等启动多层次、全方位合作,将企业真实业务场景、实际需求与学校教学场景、人才供给有机衔接,实现教育链和产业链的相互转化。
学校科研竞争力在全国民办大学中位列最高等级(A+),已建立翟明国、陈国良、容淳铭等3个院士工作站(院士创新平台),是国内唯一拥有3个院士工作站(院士创新平台)的民办高校。学校投入亿元建立海南首个百万级超算中心,运算性能位列全国高校前五。学校连续六年成为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第一的民办高校,立项总数在包括全国所有高校、科研院所等在内的申报单位中跻身全国前10%。
学校办学丰硕成果赢得了良好的社会美誉度。在中国校友会最新排名中,三亚学院自 2022 年起连续两年蝉联综合类民办大学排名第一。2019 年,三亚学院作为国内唯一民办高校、海南唯一高校被中央电视台一套专题片《教育强国》专题报道,引发强烈反响。学校的办学发展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2014 年 11 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听取了校长陆丹作校企协同创新的工作汇报,勉励学校要培养具有精益求精精神的应用型人才。
未来,三亚学院将始终坚守教育情怀,不忘初心使命,坚持办学层次高起点高站位,集聚优质教育资源,释放办学活力,为成为中国现代民办大学的卓越代表和旗帜不懈奋斗。
二、招生专业
2025年我校在社会工作、旅游管理、电子信息、金融、国际商务、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翻译、音乐、设计10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参与教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预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人数为5名。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可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首页“招生信息”板块查询。
三亚学院研究生处 官方网址:
三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查询网址:
三、报名
(一)报名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学位(MTA)的特别要求
报考旅游管理硕士(MTA)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名基本条件”中的1.2.3各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网上确认时间请考生查阅所在省份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考生所选报考点有关通知公告。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加分及照顾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2.报考我校(学校位于海南省,属于二区)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考生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我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能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六)免试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由我校统一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七)推免
我校所有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欢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我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八)特别提醒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学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初试
(一)考试科目
社会工作、电子信息、金融、国际商务、国际中文教育、翻译、音乐、设计2023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报名,三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应用心理,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旅游管理,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考核,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
(二)考试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12月21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我校所有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三)命题范围
我校社会工作、电子信息(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控制工程)、金融、国际商务、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翻译、音乐、设计,为自主命题。
各专业初试考试科目等信息,请查阅《三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是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主要包括考生的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综合考核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一贯学业表现。
(一)复试分数线
我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自主划定并公布我校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一般低于我校相应学科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以及专项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差额比例
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为1:1.2,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为1:4。初试成绩占比60%,复试成绩占比40%。
(三)外国语及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旅游管理(MTA)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要求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纪律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六、调剂
我校各专业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网址:)进行。
调剂工作具体要求详见《三亚学院调剂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前,在学校官网公布。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律不予录取。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及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可不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费为100元/生。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通报其所在学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及住宿费
金融、设计、音乐专业,学费30000元/年,社会工作、旅游管理、电子信息、国际商务、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翻译专业学费为28000元/年。住宿费2800元/人/年,均按学年缴费。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二)奖助体系
为了帮助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我校录取的研究生除享受国家奖助学金以外,学校自筹经费,提升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和覆盖面,同时,通过设立新生创新奖、产教融合奖学金、书福奖学金及其他社会奖助学金,为学生提供学业支持。特别针对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生源给予一定奖励。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北京的同等学力研究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招考委〔2020〕6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及职责
(一)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审定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最终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整个过程中监督执纪,重点对各学院(研究院)、克拉玛依校区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各学科复试工作)进行督查,包括对各学院(研究院)现场复试组织实施和线上考生复试过程的督查等,可随时听取相关情况的汇报,负责对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相关投诉的调查处理。
(三)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研究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并开展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
二、复试工作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研究院)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充分发挥复试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综合考查,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管理,提高选拔质量。
(一)招生计划
各学院(研究院)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21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不得随意变动。
非全日制(含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由各学院(研究院)、克拉玛依校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行确定,单独考试考生和“2+X”一专多能人才培养计划执行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学科(专业)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50%,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20%的,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3月22日-4月10日,具体时间各学院(研究院)、克拉玛依校区自行确定。
(四)复试方式和复试地点
1.统筹考虑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北京市招考委要求,我校采取远程视频复试方式。全校使用同一远程视频复试系统和备用系统。
(1)学校端
各复试小组分批分组在不同的会议室(教室)进行。
(2)考生端
考生在独立、无干扰的环境下,以远程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五)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要求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表
7.学院(研究院)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加分政策考生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3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等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研招办邮箱,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
备注:以上材料的纸质版要按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方式提交(邮寄)至相关学院。
(六)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1.专业笔试
试题须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试卷满分为100分。
2.专业面试
面试内容要注重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须设立一定数量的面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
(1)专业知识考核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北京的同等学力研究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4)综合素质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院(研究院)可采取导师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②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不予以录取。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
专业加试科目分为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参照“专业笔试”中的相关要求。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北京的同等学力研究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加试科目内容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加试完成后试题与答卷由学院(研究院)留存备查。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根据各学院(研究院)要求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具体形式由各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
(七)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笔试(如果有,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100分)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2.享受初试加分或专项政策计划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分类公示并进行说明。
3.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初试成绩占50%—70%,复试成绩占30%—50%。
(八)其他
1.2021年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继续推行导师组招生,校级基地简介及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需求另行发布。拟录取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
2.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招生学院(研究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调剂工作
详细要求及工作流程见各学院(研究院)调剂工作细则。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非全日制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协议,约定档案、户口、医疗保险、就业派遣等事宜。
五、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和各学院(研究院)网上显著位置公布,复试名单应至少在复试工作前3天公布,复试结果应在复试工作结束后7天内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研究院)要及时(明确时间)通知到考生本人。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三)实行申诉和举报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申诉和举报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接待和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邮箱: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
(四)招生咨询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邮箱:。
代码
学院(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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