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关于《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文件补充说明的通

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各学院(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第十四条第8点:“在资格审查合格后至申请学位前,申请人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紧密相关的论文或专著”进行补充说明,具体说明如下:即日起,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按此补充说明执行。

各学院(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现对《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闽医大〔2018〕170号)文件中的第五章 学位的申请与授予 第十四条第8点:“在资格审查合格后至申请学位前,申请人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紧密相关的论文或专著”进行补充说明,具体说明如下:

一、学术刊物的认定:具有CN刊号或ISSN刊号申请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且中文刊物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中能够查询到。

二、文章要求的认定:文献类型为论著,不含只有用稿通知的论文、增刊、会议论文、译文、综述、简报、评论、短篇报道、等。

三、文章署名的认定:若所发表的文章内容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文章内容为学位论文一部分),要求文章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福建医科大学申请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关于《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文件补充说明的通知,具体署名格式详见《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修订)》(闽医大〔2022〕49号)文件。

四、若为SCI刊源文章,须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前3名),并提供具有查新/检索资质的高校、信息机构、科研机构开具的收录证明(须加盖公章)。

即日起,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按此补充说明执行。

特此公告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月8日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同等学力申硕的流程有哪些?

同等学力申硕的专业涵盖的比较多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同等学力申硕的流程有哪些?,有经济学,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等,招生院校有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等,那么每个院校,每个专业同等学力申硕的流程是一样的吗?

同等学力申硕的流程,每个院校和每个专业的流程是一样的,具体的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

1、提交申请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满足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信息平台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除填写个人信息外,还需按要求提交本人电子照片。

2、现场确认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要按照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图像信息和指纹信息等个人特征信息采集,核对相关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同时按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所获学位证书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可以登陆信息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期限内学习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课程学习一般有如下几种方式:

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参加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

自学。

4、全国统考报名:

同等学力申硕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底考试。

5、论文答辩申请人在通过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之后,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6、学位授予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所有规定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报教育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同等学力申硕申硕,关于2021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申硕资格审查和学位课考试的通知

同等学力申硕有关人员: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凡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及以上,或已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取得一定成绩者,均可根据要求向我校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即: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学位后(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采集指纹信息),本次申请有效期内,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或者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后,申请有效期内,不得向我校提出申请学位。否则,我校有权取消申请人申请学位资格(包括同等学力水平认定所涉及的考试、答辩资格)。

2021年上半年办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格审查”)及组织学位课考试按申请专业分2批进行,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办理资格审查、参加学位课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防疫要求

根据北京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保护校内师生、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健康安全,参加本学期同等学力申硕资格审查、校内学位课考试人员均须提供“北京健康宝”(绿码)、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已完成疫苗接种(最后一针接种)满2周以上证明(即手机“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健康服务预约查询中查询疫苗接种结果为“疫苗接种完成”满2周以上)。

相关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北京健康宝”(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已完成疫苗接种”满2周以上查询结果或证明材料方可入校,并佩戴口罩。同时,限制每批次参加校内学位课考试人员1200人以下,学校将根据考试报名情况安排考位。学校不允许校外车辆进入校园同等学力申硕申硕,关于2021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申硕资格审查和学位课考试的通知,请考生选乘公共交通来校。

建议:鉴于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同时,为节省申硕人员宝贵时间精力,建议尚未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的学员,先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申硕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报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再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课考试。

二、分批次办理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专业范围

申硕资格审查及学位课考试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组织。

1、第一批次:仅限民商法学、国际法学、政治学理论、国家监察学(原纪检监察学)、行政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法商管理的申请人办理申硕资格审查、报名学位课考试。

2、第二批次:仅限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应用心理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新闻学、传播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的申请人办理申硕资格审查、报名学位课考试。

各批次工作日程安排详见《关于分批次组织2021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申硕资格审查和学位课考试的通知》。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时间安排

1、“全国申硕平台”提交学位申请:6月3日-6月9日

2、“学校考试管理系统”预约、报考、缴费:6月3日-6月9日。因系统无法自动查询到研修班培训费缴费记录的学员,需通过系统提供已缴费证明,经学校财务部门核实通过后方可通过系统缴纳本次报考费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0日17:00前。

3、打印资格审查预约办理单或考试准考证:

(1)第一批次:6月15日之后

(2)第二批次:6月22日之后

4、现场申硕资格审查、采集指纹及图像:

(1)第一批次:6月16日-18日(周三-周五)9:00—11:30、14:00—16:30

(2)第二批次:6月23日-25日(周三-周五)9:00—11:30、14:00—16:30

备注:每个时间段仅安排300人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需提前在“管理系统”内预约办理时间,并按所选时间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未打印预约办理单/准考证或未按预约时间前来办理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5、学位课考试:

(1)第一批次:

6月19日(四门专业课):8:00-10:00、10:15-12:15、

13:30-15:30、15:45-17:45;

6月20日(两门公共课):8:00-10:00、10:15-12:15。

(2)第二批次:

6月26日(四门专业课):8:00-10:00、10:15-12:15、

13:30-15:30、15:45-17:45;

6月27日(两门公共课):8:00-10:00、10:15-12:15。

6、下载缴费电子发票:另行通知

四、申硕资格审查程序

1、“全国平台”提交申请

申请时间:6月3日-6月9日

申请网站: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网址:

此前未参加过申硕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平台进行注册,完成“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提交学位申请”三个步骤,否则无法进行现场图像和指纹采集。操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电子照片——必须为蓝色底色;

(2)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地区——北京市;

(3)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4)申请学位类型——学术型学位;

(5)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否;

(6)学号及班级——可不填;

(7)院系——办班学院(即报名参加课程研修班学习的学院,请准确填写);

在“提交学位申请”步骤之后,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申请”,申请状态中显示为“已提交”方算完成(绿色字体,详见下图),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关于重新资格审查】

对于因申硕资审有效期过期(五年内未通过全部考试,关于申硕有效期详见本通知第七项第1条时间节点)、逾期未申请答辩及因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包括查重、评阅、答辩)而终止申请程序的同等学力人员,当次申请学位无效,相关人员应主动提交申请,及时申请办理清退手续。未办理清退手续的人员,无法参加重新资格审查。

因以上原因造成当次申请学位无效打算继续向我校申请学位的人员,以及欲变更申请专业的人员,如计划参加本学期申硕资格审查(即重新资格审查),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同等学力申硕申硕,并重新在全国平台按前述要求操作,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申请办理清退要求:

(1)提交方式:发送申请书、身份证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至电子邮箱。

(2)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3)清退申请须写明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证件号码、全国平台申请编号(全国平台“申请论文答辩资格”中可查询)、联系方式、申请清退原因、手写签字。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命名:申请命名格式“姓名+证件号码+清退申请”,邮件主题与申请文件命名一致。

2、“考试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及缴费

注册、报考时间、网上缴费时间:6月3日-6月9日;

打印预约办理单或准考证时间:

(1)第一批次:6月15日之后

(2)第二批次:6月22日之后

申请网站: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考试管理系统

网址:

报考人员需在“管理系统”,按顺序完成注册、上传研修班培训费已缴费证明(仅部分考生需上传)、学位课报考、在线缴费、打印预约办理单/准考证等步骤。操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人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需与全国平台所传照片相同;

(2)系统无法自动查询到研修班培训费缴费记录的学员,系统将提示上传已缴费证明,经学校财务部门核实通过后方可通过系统完成报考科目、缴纳本次报考费用、打印准考证等后续环节,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9日前。上传已缴费证明形式包括:缴费发票(电子/纸质)、缴费截图、银行流水等。

(3)系统未提示上传研修班培训费缴费证明的考生无需上传证明材料,如后期发现有欠费情况,学校保留追缴欠费的权力。

(4)选择考试科目时可报考0-6门。本次只参加申硕资格审查但不参加学位课考试者,无需进入报考环节,即报考0门;

(5)仅参加资格审核,不参加学位课考试的申请人也要登录该系统,预约办理时间、缴费并打印预约办理单。缴费标准及下载电子发票等事宜详见本通知第五条“学位课考试”中相关内容。

3、下载电子发票

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下载地址:校园统一支付平台

用户名:证件号码

密码:证件号码后六位

证件号码与“管理系统”内填报信息一致,身份证末位字母大写。

如确认学号和证件号码后六位正确,系统仍提示错误,请尝试密码

4、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第一批次需提供6月12日(含)之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6月5日(含)之前“已完成疫苗接种”满两周以上查询结果。

第二批次需提供6月20日(含)之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6月13日(含)之前“已完成疫苗接种”满两周以上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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