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可以同等学力申硕,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招生简章

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精神,为适应广西对医学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我校今年招收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精神,为适应广西对医学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本科可以同等学力申硕,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招生简章,我校今年招收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学员。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广西医药院校、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计划生育等医学教育及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干部和从事医药、医疗保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健康保险等行业、部门相关专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德优良,愿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和医学事业发展服务。

(二)身体健康,符合一般体检标准。

(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0年8月31日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四)近五年在本专业公开刊物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排名最后)发表一篇论著。

三、招生专业

(一)生物学专业

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专业报名要求:申请人本科为理学的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医学门类的所有学科专业;工学的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专业。

(二)基础医学专业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原生物学(含寄生虫学、医学微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免疫学专业报名要求:申请人本科为医学门类的所有学科专业。

(三)临床医学专业

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神经病学、妇产科学、眼科学、麻醉学、老年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急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报名要求: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申请人本科为医学门类的所有学科专业,在省级及以上本专业刊物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一篇论著;其他专业申请人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近五年主持过厅局级及以上课题,并在省级及以上本专业刊物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一篇论著。

(四)护理学专业

护理学专业报名要求:申请人本科为护理学、助产学等护理学类专业。

(五)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卫生学、卫生毒理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专业报名要求:申请人本科为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专业。

(六)药学专业

药物化学、药理学专业报名要求:申请人本科为药学类专业。

(七)公共管理学专业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专业报名要求:申请人本科为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或教育学专业。社会保障学专业申请人本科专业不限。

注:医学门类下学科专业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殊医学、医学技术(含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等)、护理学等

四、学制及学费

(一)学制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

(二)学费

学费为每生12000元/每年,按3年缴纳,超出3年不再收费。教材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5年内完成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除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外)和选修课课程考试,在7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在8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五、培养方式与课程设置

(一)培养方式

采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阶段培养方式。入学后第一年和第二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完成学校课程并通过全国同等学力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经本人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二)课程设置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政治、外语)、专业学位课(科研方法课、实践课/实验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和专业核心课)、选修课,具体课程设置详见各专业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学习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

六、学位授予要求

(一)完成学校学位课程考核、专业外语和专业理论考核,每门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

(二)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相应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未开设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须参加区内学科综合考试),成绩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

(三)满足同专业同类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文章发表”或“发明专利和技术应用研究成果”或“科研奖项”中的任一项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桂医大研〔2021〕6号)第七条。

(四)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必须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当年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实施细则对其学位授予进行审议,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的学术型硕士学位,仅颁发学位证书,不颁发学历证书。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七、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网络提交申请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仅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网络提交申请材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4日—8月13日。

(二)网上报名方法

进入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网址:),在右下方“报名入口”板块点击“在职硕士研究生报名”栏目,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专业”时,请按本简章中的“招生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

八、申请材料网络提交

(一)申请材料网络提交时间

2023年7月24日9:00—8月13日24:00(过期不再受理)。已完成“网上报名”环节的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未完成“网上报名”环节的学员须先完成“网上报名”后,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本科可以同等学力申硕,“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3日24:00。

(二)申请材料网络提交要求

符合相应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条件并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员,须按照以下要求准备各项证件材料清晰有效的扫描件,并按以下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型+姓名”,如“临床医学+内科学+学术学位+张三”),文档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相关佐证材料:

(1)承担的课题证明(仅限报名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神经病学、妇产科学、眼科学、麻醉学、老年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急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的学员提供):需提供课题批准公示的文件或课题立项合同书的封面、课题负责人签字页、加盖公章页的原件。

(2)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

5.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模板见附件1)。

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申请学员本人手写签名及按指印,模板见附件2)。

7.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电子版。

(三)申请材料网络提交方法

进入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在右下方“报名入口”板块点击“在职硕士研究生报名”栏目,在“审核材料上传”模块(网址:)中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及“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后按相关提示上传PDF文档(不接受现场提交)。

同等学力申硕导师,关于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苏大学位[2017]9号)文件及《关于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平台注册和考试工作的通知》(研字[2018]42号)文件,我校将组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现将具体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8年及以后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完成注册且选择接受学校为苏州大学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7日中午12:00至2021年12月17日中午12:00。

三、课程考试时间(暂定)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22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

医学统计学

高级细胞生物学

科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教育与心理统计学

教育统计与测量学

人口与城镇化专题

2022年1月15日下午2:00-4:00

分子生物学

生化与分子生物学

临床护理学进展

人居环境科学导论

心理学研究进展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社会学理论专题

2022年1月15日晚上6:30-8:30

护理理论

分子遗传学

2022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

实验动物学

生物技术药物

应用心理学专题

课程理论与实践

2022年1月16日下午2:00-4:00

高级免疫学

现代药物制剂与新药研发

护理研究

心理咨询与测评

中外教育发展史

四、报名程序

(1)课程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缴费的方式,网址为:。

(2)登录用户名为学员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的申请编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

(3)学员登录系统后同等学力申硕导师,选择自己本次要参加考试的科目,报名后须在线缴费,缴费标准为每门100元,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准考证打印及考试

(1)2022年1月8日后学员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2)请各学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所有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同等学力申硕导师,关于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全程视频监控。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苏大研[2020]116号),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有违纪行为或作弊行为则取消继续学习机会及申请学位的资格,并通告其所在工作单位,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请所有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苏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2),并严格按要求执行各项防控规定。

2.考生每场考试须携带并提交以下材料:打印好的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考前1天内“苏康码”(彩色打印)、考前14天的活动轨迹资料(行程码)、考前健康监测登记表(见附件3)及防疫承诺书(见附件4)。考生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经审核通过后,依次排队进入考点。

请广大考生对我省、市及学校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在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 。后期如有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将按照要求执行并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 有关事项特别提醒

附件2 苏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3 考生及涉考人员考前健康监测登记表

附件4 考生及涉考人员防疫承诺书

同等人员学力申硕,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根据1998年6月18 日通过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54号文件,结合我校多年来开展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一、申请程序

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在我校申请硕士学位的程序如下:

1、资格审查

2、课程考试及水平考试

3、提交论文

4、论文答辩

5、学位授予

二、资格审查

1、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

(1)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2) 申请人应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或做为主要参加人取得过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

2、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向我校学位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 学士学位证书;

(2) 最后学历证明;

(3) 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

(4) 申请人简历;

(5) 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的《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二),该表须加印密封。

我校学位办公室将在收齐上述材料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一周内公布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已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方可在我校进行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

三、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及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1、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

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将按照相应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考试将严格按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进行,评卷标准严格与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评卷标准一致。所有课程考试在校内进行。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1) 申请人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 在试点学科申请学位的申请人,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我校试点学科包括:理论经济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哲学、政治学、社会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建筑学、水利工程。

3、有关要求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我校组织的有关学科全部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以上全部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四、提交硕士学位论文

1、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向我校有关学位分委员会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在论文撰写期间,有关学科将指定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提交论文时,应同时提交导师对论文的审阅意见(格式见附件三)。

2、论文要求

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同等人员学力申硕,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或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3、论文用中文撰写,撰写规范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五、论文评阅(由学位分委员会组织完成,申请人不得参与)

1、申请人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应由三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人选由导师提出,学位分委员会批准(格式见附件四)。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评阅人中应至少有一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2、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二个月以前,由学位分委员会秘书寄送论文评阅人。

3、论文评阅人应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并将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意见填入《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见附件五)。

4、论文评阅意见表由学位分委员会秘书接受。论文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论文评阅人的姓名及评阅意见不得告知申请人。

5、学位分委员会主席或由分委员会指定的专家拆阅评阅意见,并根据对论文的审核结果及评阅意见决定是否签署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

六、论文答辩

1、申请答辩的条件

(1) 完成我校组织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 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3) 在核心或核心以上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与学位论文工作有关的学术文章。申请人应为文章的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文章的署名单位应为哈尔滨工业大学;

(4) 完成学位论文;

(5) 评阅人完成对学位论文的评阅,同意答辩;

(6) 经导师及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同等人员学力申硕,同意答辩。

2、答辩委员会组成及人选确定

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三人是研究生导师、一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导师提出,学位分委员会确定。

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在论文答辩日期半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各位成员。

3、校学位办公室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申请人和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在答辩日期前一周,将下列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办公室:

(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研究生院培养处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单;

(3)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的合格证书;

(4)在核心或核心以上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与论文工作有关的学术文章;

(5)硕士学位论文。

(6)卷内目录(两份)

(7)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8)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

(9)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导师填写,一份)

(10)论文评阅人名单(一份)

(11)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三份)

(12)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一式两份)

(13)答辩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1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

(15)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一式两份)

(16)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基本数据表(必须电子录入,本人签字)

校学位办公室将在收齐材料后的一周内,将对答辩资格的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及答辩委员会秘书。若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则可进行答辩。

4、论文答辩

(1) 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分委员会审议。论文答辩应有详细的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2) 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七、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有关学位分委员会审查通过,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两个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八、后期工作

1、论文报送

论文由申请人根据修改意见并进行学位论文报送工作:

校图书馆:印刷版一册、电子版一份

校档案馆:电子版一份

院(系):印刷版一册

2、校学位委员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后,由学位分委员会秘书负责整理获得学位人员的档案材料,并将其学位档案送交校档案馆,人事档案寄送申请人所在单位。档案封面应有“同等学力人员”字样。

本规定解释权在校学位办公室。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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