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一考试,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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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学校高度重视此次组考工作,召开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工作部署会,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杜鹏、朱信凯出席会议,就组考方案、疫情防控预案和部门协同机制等有关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8月14日,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学校共承接考生4777人次,投入监考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共计400余名。考前,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副主任苏敬涛一行赴中国人民大学检查督导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对学校备考工作给予肯定和指导。

(东门入口处)

(公共教学楼考场)

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2022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一考试,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学校高度重视此次组考工作,召开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工作部署会,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杜鹏、朱信凯出席会议,就组考方案、疫情防控预案和部门协同机制等有关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考试期间,朱信凯、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陈彦斌、副院长宋健一行先后来到学校东门、公共教学楼考场,对考试现场进行了巡视,检查了考生入校通道设置、证件查验工作流程、后勤医疗安保环节、防疫宣传提示以及应急隔离区域布置情况。

(巡视考点)

研究生院会同党委保卫部(处)、校医院、后勤集团等单位,考前研究制定了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实行了考试相关区域闭环管理措施,严格落实考生入校和工作人员上岗各项健康防疫要求。

(防疫相关工作)

研究生院作为本次考试主责单位2022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一考试,考前组织所有监考员、考区负责人、东门入校管理人员、平移考场人员和备用隔离考场人员分别召开了五次工作培训会,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提高认识、明晰职责、掌握防疫知识。

本次考试由研究生院牵头组织,得到了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保卫部(处)、实验室管理与教学条件保障处、校医院、后勤集团等多个部门的大力支持,营造了安全、健康、有序、优良的考试环境,确保了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

全国同等学力申硕士考试,天津市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1.考生须密切关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国教育考试网、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时了解相关重要消息。

2.考试成绩预计将于2024年9月发布。考生可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和全国同等学力报考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考生守则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考生须在考前了解考场位置、验证入场、考试时间等注意事项。

3.考生须携带的考试用品为: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部分有需求的科目可携带的考试用品为: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其他用品不得带入考场,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手表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

4.考生须使用激光打印机在A4纸上打印准考证,并不得污损条形码;须凭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验证通过后入场参加考试。

5.入场验证时,考生须按要求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验证过程中,须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不得喧哗,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入场。如验证不能通过,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考场指令将在考试开考前15分钟播放(宣读),考生须在此之前完成入场。

7.考生须按考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查。

8.考生须按答题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或填涂,并粘贴条形码。

9.正式答题前全国同等学力申硕士考试,天津市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前温馨提示,须按照“考场指令”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号等。除在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10.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11.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得有偷看、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12.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须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与试卷内容有关的问题。

13.考试结束指令发出时,须立即停止答题,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取全部考试材料并在准考证上签字。经监考员签字的准考证作为考生交卷的凭据,请妥善保存。如考生自行交卷、未经监考员签字验收,造成答题卡遗失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宣布离场时,考生方可退场。

14.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得带出考场。

15.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考生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后,除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需要离开考场外,其他涉嫌违规考生可以选择继续或放弃考试,但须保持冷静,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涉嫌违规的考生可依照《违规处理告知书》的规定,提出书面申诉。

16.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离场,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在考点指定的场所休息、治疗或等待,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节选)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六、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七、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考试作弊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全国同等学力申硕士考试,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明确:

组织考试作弊罪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考试罪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3日

同等学力申硕好通过吗,每年上百人授予硕士学位!这所高校同等学力申硕通过率杠杠的

7月3日上午,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仪式在逸夫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举行。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仇焕广,副院长郑适,党委副书记康琳,副院长毛学峰,副院长钟真,学院教职员工,2022届和2023届获得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及部分人员家属参加仪式。学位授予仪式由学院党委书记曾丙健主持。

盛夏七月,热情似火。同学们怀着欣喜的心情参加此次学院专为同等学力人员隆重举行的硕士学位授予仪式。仪式开始前,一曲6人合唱《夜空中最亮的星》,现场的气氛热烈起来,同学们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曾丙健介绍与会嘉宾并宣布授予仪式正式开始。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同等学力申硕好通过吗,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仪式正式拉开帷幕。

学生代表刘超辉在发言中回顾了难忘的求学经历,特别在疫情期间克服了重重困难,坚持完成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的全部学业课程,并将所学知识运用到了实际工作之中,解决了很多应用上的难题和管理上的疑问。同时感谢学院无差别的教学管理及培养模式,作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的毕业生将以母校为荣,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学生代表白云彪总结了每位授课教师的风格,感谢师恩,受益良多。他表示,从导师庞晓鹏教授的身上看到了严谨治学、精益求精的教学态度,感受到了热爱教学、爱护学生的情操,学到了锲而不舍、勇于攀登、从容不迫、自强不息的钻研精神,白云彪对学院和导师表达了深深的感激和敬意,并对同学们表达了美好的祝福。

学生代表邓丽娟表示,在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求学期间,学会了分析与思考,学会了团结与合作,与同学们共同完成了各项可成任务,研究生期间的学习经历成就了最好的自己。并表示以后也将遵循“实事求是”的校训,争当先锋,为国家的发展、人民的事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学生代表王永权同学从战胜自我的过程分享了三点感想:开始很重要、坚持很重要、选择很重要。从这三个方面讲述了自己如何战胜自我,成就自我的心路历程,并决心将人大的“独树一帜”的先锋精神传播下去,做一名合格的人大硕士研究生。

学生家属代表易海燕自己就是我院2022届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获得者,她讲述了先生读研的经历,见证了他的的辛苦付出,既有求学的不易与坚持,更有为人父的担当和榜样;她看到家人和自己共同努力后取得的丰硕成果,心情很是激动。她满怀感恩地在会上和人大延续一个浪漫的约定,在中国人民大学建校100周年的时候正值孩子本科毕业,期待自己能再次作为优秀毕业生家属代表回到母校,那将是多么激动而美好的事情。

学院教师代表生吉萍寄语同学们,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之中要心中有梦、眼中有光、踏实前行同等学力申硕好通过吗,每年上百人授予硕士学位!这所高校同等学力申硕通过率杠杠的,高雅做人。作为研究生指导教师,从指导学生写论文的过程中深刻理解同学们负重前行和学习过程的艰苦,在学习中同学们虽然付出了辛苦和努力,但是收获是丰硕的。生吉萍老师殷殷师语,切切嘱托,并提出师生情谊是生命中最深厚的缘分,同学们“相离莫相忘、且行且珍惜”。

仇焕广充分肯定了同学们的成就与收获,并代表学院向全体学生圆满完成学业表示热烈祝贺。他表示,看得见的一张证书和看不见的内心成长都是同学们这段学习经历最好的证明,同学们孜孜以求的奋斗精神,有理想、有追求、再学习、再教育,这一光荣的追求也是中国人民大学优良文化传统的体现。仇焕广对同学们的未来提出了新的期许:一是在新的征程上勇当开路先锋、争当事业闯将,坚守自己的初心,让所学所获转化为工作的具体举措和前行动力;二是踏踏实实做事,做一名社会的贡献者,提出教育好下一代本身就是为社会做贡献,同学们要保持与母校的紧密联系,欢迎大家常回家看看!

郑适宣读了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2022届2023届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决定。

学院领导及教师为同学一一拨穗,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并合影留念。

愿有前程可奔赴,亦有岁月可回首!此次硕士学位授予仪式在同学们真情演唱的《如愿》、《我的未来不是梦》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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