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考试同等学力,关于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

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各有关单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二)严格遵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学年(8年)的规定,凡逾期者,本次申请无效。(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员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临床综合和英语考试。

各有关单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

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生资格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 上(即201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1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本项第(一)条和第(二)条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二、审核安排

(一)审核时间

2022年2月16日至18日,8:30–16:30

(二)审核地点:潍坊医学院虞河校区多媒体教室(老电影院)

(二)审核安排

1.2022年2月16日-2月17日,潍坊市所辖县、市、区学员

2.2022年2月18日,潍坊市以外学员

严格按照以上安排到校,否则不予受理。

(三)信息采集要求

采集图像需着深色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之后有效学年内每次统考报名时只需网上申请报名交费,不需要再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采集申请人的指纹和照片信息,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采集指纹信息须采集左右手拇指、食指和中指指纹,至少采集六个手指,每个手指采集四次。

二、疫情防控

按照潍坊市疫情防控有关通知和潍坊医学院疫情防控要求,请参加资格审核的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学员加强防疫知识学习硕士考试同等学力,关于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路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的审核和检测工作。

(二)入校时服从安保人员各项疫情防控检查硕士考试同等学力,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潍坊市外学员还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学校。

(三)1月31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或者中高风险所在县市、地市旅居史的学员暂不来校现场资格审核,电话联系学校工作人员另行安排。

(四)1月31日以来,有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者中高风险所在县市、地市旅居史的学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进校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时提供纸质核酸检测证明。

(五)所有参加资格审核的学员,将最新健康码、行程码打印到一张A4纸上(彩色打印),右上角个人签字,写上手机号。

三、材料提交

(一)《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信息登记表》(需由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1.学术学位:①《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信息登记表》;②学士学位证书原件;③最后学历证书原件;④身份证原件;⑤学费发票原件(电子发票打印方法见附件4)。

2.专业学位:①《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信息登记表》;②学士学位证书原件;③最后学历证书原件;④身份证原件;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或在培证明原件;⑥医师资格证原件;⑦学费发票原件(电子发票打印方法见附件4)。

(三)《健康承诺书》和纸质版健康码和行程码(签字、写上手机号)。

四、材料装订

资格审查时请提前按顺序将以下材料左上角装订,以备研究生处存档。

1.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2.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信息登记表纸质版(需由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复印件;

6.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7.学费发票复印件。

8.《健康承诺书》、纸质版健康码和行程码(彩打)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申请注册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二)严格遵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学年(8年)的规定,凡逾期者,本次申请无效。因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员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临床综合和英语考试。

(四)所报专业和学位类型必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一旦提交确认将不能更改,责任自负。

(五)2021级之前如有尚未进行信息采集的学员,请于2022年2月14日之前致电报备个人信息,并于2022年2月17日13:30-16:30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及信息采集,逾期导致不能参加全国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英语、学科综合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示:注册信息提交确认之前,申请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的人员(除口腔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提交学位申请时学科门类一定选“临床医学”,切记勿选“专业学位”。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提交学位申请时学科门类一定选“专业学位”,切记勿选“临床医学”。申请专业学位人员必须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或在培证明。口腔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只能申请学术学位,不能申请专业学位,请再次核实。

联系人:凌老师李老师

电话: —

附件.zip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

2022年2月8日

申请同等学力硕士报名网,中南大学2019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

中南大学2019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已经公布,申请人须在3月4日至3月25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当年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

中南大学2019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9]1号)和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9]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报名工作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进行。

(二)报名参加2019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仅限于2012年9月至2016年3月入校、在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人员(简称申请人)。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须符合学位办〔2019〕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人,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三)申请人须在3月4日至3月25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当年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申请人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同意。

申请人网上提交考试申请后,研究生院学位办在3月26-28日进行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需要网上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根据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申请同等学力硕士报名网,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申请同等学力硕士报名网,中南大学2019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本次报名无效。5月13日起,考生可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四)统考报名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6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即2016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1)。

四、特别提醒广大申请人,报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报考工作流程(见附件2)、报考条件及应试守则,及时报名,诚信参考。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2019.3.6

附件1: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

附件2:考生报名流程

附件:

附件1:附件1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docx

附件2:附件2 考生报名流程.docx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考试,云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校授予硕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授予。

第三条学术水平要求

硕士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根据所申请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学位英语考试、中期考核和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掌握有关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四条资格审查

硕士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专人按照本细则第三条的规定,结合其培养计划进行。从2001级硕士生开始,硕士研究生在毕业论文答辩前,必须在《云南农业大学学报》或更高级别的刊物上至少发表(或被录用)论文或综述一篇(独撰或第一作者)。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一)道德败坏,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

(二)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三)未修完相关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或考试成绩不符合

培养方案上的规定者;

(四)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的硕士生未按要求补修本专业本科的

主干课程2-3门,且所补修的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五)学位英语考试不合格者;

(六)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七)考试作弊或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第五条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一)硕士学位论文应是对所研究的课题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并有新的见解,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对国民经济建设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或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二)硕士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四)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具有一定的工作量,在论文题目明确后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考试,云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用于论文的时间应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工作量。硕士学位论文应是一篇完整系统的学术论文,一般包括:题目、目录、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3-5个)、引言、正文、讨论、结论、参考文献等部分。学位论文要语言简练,图表清晰,论文正文一般不应少于3万字(论文的导师署名,最多不得超过3位)。

第六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一)硕士生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经导师、学位点预审同意,在举行答辩前15天,聘请三位同行专家(其中不少于一位校外同行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论文评阅时间不得少于15天。论文评阅人名单由导师提出建议,学位点负责人签字后报研究生学位办公室批准聘请。

(二)对需保密的论文,由导师提出报告,学位点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研究生学位办公室审核,可在一定范围内评阅;

(三)论文评阅一般采取同一学科、领域内,集中评审,《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论文评阅书》由研究生学位办公室委托各学位点教学秘书直接寄出和回收,申请者本人及导师不得参与。论文评阅人名单在评阅结束前应对学位申请人保密,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

(四)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2位评审人持否定意见,则此次学位申请无效。

第七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一)硕士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由学位点按同一学科、领域集中组织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各学位点提出建议名单,院(系)负责人签字后报研究生学位办公室批准。校学位委员会主任有权调整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答辩委员会应由5人以上(含5人)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答辩委员会成员数须是单数。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申请人的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考试,但不参加投票;

(二)论文答辩委员会另设答辩秘书一人,协助答辩委员会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委员的提问、论文作者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作详细记录。答辩会结束后,答辩秘书将有关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应交材料(见附1)在校学位委员会开会之前,尽早交到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

(三)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应出席论文答辩会和答辩委员会会议,在答辩前必须审阅论文,答辩时进行提问和参加投票表决,未出席的委员不得以通讯方式投票;

(四)论文答辩除有保密要求外,一般应公开举行;

(五)答辩委员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评议,根据论文达到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对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以后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六)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须于每年6月15日前组织进行,对如有特殊原因需单独进行的,需导师提出申请,学位点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学位办公室同意,报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

(七)云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程序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介绍答辩委员会专家组成人员及答辩秘书,宣布答辩程序。

2、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

3、由导师介绍研究生简历及课程学习成绩。

4、研究生报告论文主要内容(30-40分钟)。

5、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欢迎旁听者提问。

6、研究生回答答辩委员及专家的提问(导师不得代替研究生回答问题)。

7、休会

答辩委员会委员举行会议(其他人员回避),讨论、通过决议和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8、复会

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9、研究生致谢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第八条学位申请

应届毕业硕士生申请硕士学位,应于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后,由各学位点向研究生学位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按学位办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供学位委员会审议。

第九条学位授予

研究生学位办公室将硕士学位申请者的材料汇总后,报送校学位委员会审查。校学位委员会原则上每年6月底和12月召开全体会议,按照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学位申请者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评价,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参加投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由校学位委员会发文公布,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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