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王国(843年—1791年)〔君主专制(大革命前)〕
君主立宪制(1791年—1792.8)〕→
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792年9月—1804年)→
法兰西第一帝国(1804年—1815年)→
波旁王朝复辟(1815年—1830年)→
七月王朝(1830年—1848年)→
法兰西第二共和国(1848年—1852年)→
法兰西第二帝国(1852—1870年)→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1870年—1940年)→
维希政权(1940年—1945年)→
临时政府(1945年—1946年)→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1946年—1958年)→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1958年—现在)。
①1789年法国大革命前的法兰西王国实行的是波旁王朝的封建君主专制政体。在路易十四时期(1643-1661-1715年在位),法国王权空前强化,“太阳王”实行“朕即国家”的中央集权的绝对君主专制统治,此时是法国封建专制君主制的鼎盛时期;路易十五时期,法国的财政危机日益严重,封建制度开始解体,法国日益衰落;路易十六时期,法国专制制度已到了腐败透顶的程度,社会矛盾十分尖锐,人民反抗情绪与日俱增,革命一触即发。
②1789年大革命后大资产阶级当权,保留国王同时建立起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政体。三级会议转变为制宪议会,取代王室成为法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为改造旧制度,创立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作出了重大贡献。8月颁布著名的《人权宣言》,明确宣告了“主权在民”、“天赋人权”、“权力分立”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资产阶级民主法治原则,实际上宣告了旧封建王权的的灭亡和一种全新的资产阶级的社会制度诞生,1791年的法国宪法就是以《人权宣言》作为序言的。1791年制宪议会颁布了法国也是欧洲大陆历史上的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1791年宪法》,规定法国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
③1792年巴黎人民发动第二次起义,普选产生的国民大会宣布废除王权,建立了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开始建立民主共和政体。1793年初宣判国王路易十六死刑,不久将其推上断头台。法国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的斗争中,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中间经过吉伦特派掌权、雅各宾派专政和热月政变后的督政府的政权德国政体的特点,1799年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建立独裁体制,共和国名存实亡德国政体的特点,但名义上仍属于共和政体。
④1804年拿破仑加冕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实行资产阶级的帝制。拿破仑代表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对内革新政治,发展经济,颁布系列法典,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对外发动多次征服战争,沉重打击了法国和欧洲的封建势力,巩固了资产阶级统治秩序,推动了法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⑤1814、1815年,封建的波旁王朝两次复辟,恢复了法兰西王国,与第一帝国一样,都是君主专制政体。
⑥1830年的七月革命推翻复辟的波旁王朝,建立的七月王朝实行的是资产阶级君主立宪政体。新宪法明确限制王权,扩大议会下院的权力,取消贵族的特权,降低了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
⑦1848年,二月革命后建立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拿破仑的侄子君主派路易.波拿巴当选为总统,他一心恢复帝制,镇压共和派的反抗,强行通过新宪法,使总统独揽大权,建立了名为总统制共和制的个人独裁统治,共和形同虚设。
⑧1852年路易·波拿巴加冕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又实行帝制。1870年普法战争中法国战败,第二帝国寿终正寝。
⑨1870年9月4日革命推翻第二帝国,经过共和派与君主派的激烈斗争最终恢复了共和国,即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最终确立了共和政体,总体上属于议会制共和制政体。为什么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共和制呢?其法律依据如同高中历史选修二《近代西方民主思想与实践》第71页中的讲述:“1875年初,国民议会仅以一票的多数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确认实行共和制。同年,国民议会又先后通过一系列法律,合称1875年宪法,又称第三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法国为议会制共和国。”《1875年第三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有:A、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以普选方式选出;B、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合组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是国家元首、军队最高统帅。总统与参议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内阁部长(即后来的总理)由总统任命。总统和内阁部长(总理)共同向议会负责。从中可以看出宪法赋予当时法国总统的权力还是相当大的,体现了当时法国君主派的力量还不小,企图凭此为以后借机复辟创造条件,也反映了它是共和派与君主派妥协的产物,但它又不同于总统制共和制,因为总统的产生由议会选出,其行政权被总理分享,还要对议会负责,故为共和国的长期存在提供了法律依据,限制了君主派今后的复辟帝制活动,因此仍属于议会制共和制。更何况在宪法公布后不久,1879年初共和派赢得总统大选,掌握法国全部关键权力部门,最终完全确立了共和制政体,之后总统的权力实际上日渐削弱,在政治生活中已不占重要地位,国家权力明显转到议会和内阁手中,使法国成为一个比较典型的议会制共和制国家。
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1940年,法国投降,存在了七十年的第三共和国解体,被法西斯德国占领和维希傀儡政权统治。二战结束后,法国进入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时期(1946—1958年),法国议会的权力达到巅峰,拥有选举总统、决定政府组成、任免总理和批准政府施政纲领等权力,此时的法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共和制国家。
⑾为了克服第四共和国时期党派纷争、议会滥用权力而导致政局不稳、政府无能的弊端,1958年9月通过新宪法宣告第五共和国成立,同年12月戴高乐当选总统,此后,权力中心逐渐由议会转移到总统,但又不同于美国的总统制共和制,这表明法国已逐渐成为一个半总统半议会制的共和制国家。
需要强调的是不管近现代法国政体如何变化,其实质基本上不变,还是资产阶级专政,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只是对资产阶级内部各阶层或利益集团的权力关系进行了重新调整,从而采取了资产阶级代议制(间接民主制)的不同形式而已。
法国独特的政体
在法国,总统和议会都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理一职由议会的多数派出任。由于过去实行的是总统7年制、议会5年制,不同的选举时间,总统和议会多数派就可能不是来自同一阵营,因而造成总统和总理二人一个来自左派,一个来自右派,形成“左右共治”的局面。这也是法国政坛独特的现象。
半议会半总统制
在1946~1958年的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时期,法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即全民选举国民议会议员,由国民议会中占席位最多的党派出面组阁。那时候总理大权在握,总统只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没有任何实权。由于议会内党派众多,而且议会有弹劾政府的权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数派联盟便会分裂,造成政府倒台。在第四共和国存在的短短12年间,共更换了20届内阁!政府的频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稳,国家动荡。
1958年,曾因反对议会制而退出政坛的戴高乐上台,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他重返政坛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宪法,制定总统制。出于稳定政局的目的,他继承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总统任期7年的传统。他一方面削弱了议会的权利,剥夺了议会任命总理和批准政府组成的大权;另一方面大大增强了总统的职权,甚至赋予总统在“非常时期”可以解散议会、进行全民公决等权利。1962年他宣布法国总统应由全民直选产生,并于1965年当选为第五共和国第一位直接选举出来的总统。
然而,第五共和国的政体并非绝对的总统制,议会对总统仍有制约,主要是:议会可以弹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对议会通过的法律,总统须在15天内签署,最多只能让议会复议一次;总统不得在一年之内两次解散议会。
“左右共治”
在这样的政体下,总统只有得到议会多数派支持时,才能充分行使权利,反之,只能与反对派分享权利,把总理一职和组阁权交给政治对手。
实行半议会半总统制政体的初期,反对党势单力薄,总统的执政地位稳定,长达7年的总统任期又使其能够充分施展手脚,总统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活跃在法国政坛上的主要政党是右翼的保卫共和联盟和法国民主联盟以及左翼的社会党和共产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法国左翼力量迅速上升,形成左右两大派旗鼓相当的局面。此时,一个新的问题显现出来:由于总统和议会任期不一致,因此无论是总统选举还是议会选举后,都有可能出现总统与议会的多数派分属不同派别。
1986年,前总统、来自左翼社会党的密特朗执政时,由议会多数派产生的政府属于右翼阵营,法国从此出现了 “左右共治”的局面。自1997年以来,国民议会一直被若斯潘总理所属的左翼势力所控制,而希拉克总统则属于右翼政党保卫共和联盟。
总统任期改革
自1986年以来,法国已历经3次“共治”。“共治”期间总理、总统相互牵制,难以放手施政,严重影响效率。2000年6月,法国议会以绝对多数通过政府提出的关于“总统任期5年”的修宪法案。同年9月举行的全民公决中,赞成票占了73.2%。呼吁多年的法总统任期改革终于得以实现。
从今年开始,法国总统选举和议会选举同步举行。现在,希拉克已连任总统成功,下个月,法国还将选出577名国民议会议员。在短期内的两次选民投票中,出现截然不同两种结果的可能性很小,这就使得“左右共治”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但也不意味着从此彻底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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