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国政府在APEC会议期间,于2014年11月10日就互为对方商务、旅游人员颁发10年多次有效签证、互为对方留学人员颁发5年多次有效签证通过互换照会达成协议q2签证费用,并于2014年11月11日实施。随着开发区外向型经济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这一新规的实施必将惠及我区外贸企业对美经济贸易往来。解读如下:
本次互惠安排适用中国公民申请美国“B-1(商务)”、“B-2(旅游)”或者“B-1/B-2(商务/旅游)”种类签证;美国公民申请中国“L(旅游)”、“M(贸易)”、“Q2(短期探亲)”、“S2(短期私人事务)”种类签证,可获发有效期最长为10年的多次入境签证。中国公民申请“F(学术或语言学生)”、“M(职专学生)”或“J(交流学者)”种类签证;美国公民申请中国长期学习(6个月以上)种类签证,可获发有效期最长为5年的多次入境签证。
这一互惠安排意味着,两国数百万公民在办妥一次签证后的5年或10年内,无需再为签证费时费钱费力q2签证费用,只要拿着护照、买张机票就可以顺畅、便捷地往来于太平洋两岸,无需再为签证费时费钱费力,实现“想走就走”的美国之旅、中国之旅。
中美签证有效期延长后,签证申请资格标准、签证费用、停留时间都将保持不变。这也就意味着,中国人持10年有效签证仍然只能最多一次在美国呆6个月。另外,持有美国长期多次签证,还有很多“额外的”便利,比如可以享受墨西哥等国的免签入境待遇、韩国等国的免签过境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安排不会自动延长现有签证的有效期,目前持有一年往返签证的人员需要重新申请办理,才能得到10年签证。因此,我区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如需重新申请办理的,请向美国驻华大使馆申请办理;在我区工作生活的美籍人员符合条件的请向温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现市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窗口因装修暂停办理业务三个月,暂时在鹿城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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