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
-
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申请条件,通知 | 关于推荐2016-2017年度山东大学与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人选的通知
山东大学与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以下简称“友大”)于2007年12月签署了两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协议。2008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友大成立了中俄联合研究生院,每年在三个学科联合培养不超过10名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国际事务部根据申请人情况,择优向俄方推荐,由俄方最终决定录取名单。
山东大学与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以下简称“友大”)于2007年12月签署了两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协议。2008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友大成立了中俄联合研究生院,每年在三个学科联合培养不超过10名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国际事务部根据申请人情况,择优向俄方推荐,由俄方最终决定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