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驻塞尔维亚使馆接到多通赴塞务工中国公民求助电话,反映被国内中介欺骗、与中介及在塞工作单位产生纠纷。
据了解,当事人多通过国内中介公司或熟人介绍等方式赴塞,其中部分人员原计划通过中介赴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工作并签署了相应合同,但中介公司随后以无法前往原目的地为由将其安排到塞尔维亚务工。行前中介公司未如实告知当事人在塞工作、生活状况及薪资待遇,未签订合同,未依法为务工人员办理工作签证,甚至提供不实的塞公司邀请函、回程机票等意图蒙混过关。相关务工人员抵塞后即被接至当地民宿,由当地中介安排工作,实际工作状况、工资待遇等均与行前告知情形不符,出现工作单位不固定、等待安排工作时间较长、工资未及时发放等情况。驻塞尔维亚使馆在此特别提醒赴塞务工中国公民:
1.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出国务工
出国务工请选择合法正规有资质的劳务公司,务工人员可登录商务部网站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录》,仔细核实相关劳务公司资质。强化防范意识,对一些中介公司的“高薪”、“保底工资”等宣传手段或“熟人”、包工头介绍保持警惕,不要轻信中介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的招工信息,谨防上当受骗。通过正规渠道出国务工通常不会收取押金,请警惕收取押金行为。请多方了解、核实劳务外派公司资质以及用工单位薪资待遇、工作环境、生活条件等实际情况。
2.赴塞前务必签订正规合同
派遣合同、劳动合同均须在国内签订完毕南京出国务工,驻塞尔维亚使馆关于中国公民赴塞务工的提醒,其中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地点、待遇、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伤亡事故处理约定等重要内容。签订合同时务必仔细核对,特别是确保用人单位名称、工资等关键信息无误,勿签署关键信息空白的合同,勿与个人签订合同,保存好所签订的合同以保障个人合法权益。切勿随意听信口头承诺或所谓赴塞后再签订合同等说辞,如无合法有效合同,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3.务工人员应持工作签证赴塞,并在塞依法办理工作、居留证件,切勿听信“办理落地签”等说法。塞尔维亚对持中国普通护照入境人员免签30天,并非所谓“落地签”。根据塞方有关规定,此类免签赴塞人员无法直接在塞申请居留证件,也不符合在塞务工要求。在塞停留超出免签期限即为非法滞留,将面临移民局处罚等问题。
4.如在塞发生劳务纠纷,务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请勿采取过激行为。协商无果可向相关中介或劳务企业国内注册地或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商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对外劳务合作商会投诉,依法维权。
5.行前将签订合同、雇主或中介信息,包括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在塞务工地址等信息准确告知国内家属南京出国务工,以备不时之需。如在塞人身安全受威胁应及时向当地警方求助。如当事人掌握非法劳务中介有关情况及违法违规证据,可向国内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举报,并请注明:涉事机构名称、有何违法行为、有关证明材料(如合同、签证等)。
在很多人眼里,出国务工可以快速致富,于是人们想尽办法找门路出国打工。近日,4名南昌女子原本想通过中介机构介绍出国做足疗,没想到她们在付出巨额费用后,拿到的却是旅游签证。目前,南昌市外经贸委已责令南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整改。
中介办的签证竟是旅游签证
3月8日,南昌妙龄女子阿燕(化名)和另外3名年龄相仿的女子来到南昌市井冈山大道的南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咨询办理赴马来西亚务工的相关事项。业务人员告诉她们,马来西亚有一家正规的足疗店招足疗工,工作期限是两年,每天工作12小时,每月休息两天,每个月有近5000元马来西亚币的收入,1元马币能兑换成2元人民币。
阿燕心想,足疗工作她做过,去马来西亚做足疗月薪可达上万元,比在国内挣钱多,她们4人就同意了。临行前,她们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国人员务工合同。按照双方约定,她们均缴纳了2.5万元出国劳务费用。
3月18日,阿燕一行4人入往广州某酒店,得知与她们一同前去马来西亚出国务工的还有9人。3月21日,在广州白云机场,中介公司人员将签证和护照交到阿燕等人手中,并对她们说,下了飞机后,会有人来接,并给了她们一个马来西亚的电话号码。
3月22日,阿燕等人抵达马来西亚吉隆坡市后,由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驱车带到了一家名为吉隆坡蒲种新纪园的足疗店。店老板以办理工作准证为由,让阿燕等人上交护照和签证。这时阿燕等人才发现中介公司给她们办理的签证竟是旅游签证,有效期只有3个月。阿燕打电话询问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则表示,旅游签证3个月后可转工作签证,由雇主负责办理,请她们放心。之后,她们便开始在足疗店接受足疗按摩培训。
然而,经过几天的了解,阿燕发现这家足疗店有不少南昌老乡在做工。这些老乡告诉她们,这家足疗店因开业以来一直未办理相关手续,店老板迟迟无法给她们办当地的工作准证。
寻求中国大使馆帮助回国
“办理不了工作准证,我们岂不是在打‘黑工’?”阿燕几个人一听,顿时急了,她们早就听说有人在马来西亚打“黑工”被当地警方关押的事情。
后来,这家足疗店的老板又要求她们签订一份用工合同,看到上面要求交近万元马币的培训费、住宿费、健康检查费,阿燕等人感觉遭中介公司忽悠了。阿燕说,当时她们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出国务工合同上注明了包住宿,而且出国前她们也按照要求进行了健康检查,这份合同与出国前的合同内容有很多出入。
渐渐地,阿燕从一些老员工口中得知,足疗店每个月的收入仅有五六千元人民币,这与中介公司承诺的工资并不相符,阿燕等4人遂产生了回国的念头,于是,她们找到了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最后,在大使馆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她们搭上了回国的航班。
中介称可在国外办工作准证
阿燕说,4月6日回到南昌后,她们4人就找到南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讨要说法,要求该公司退还她们所缴纳的2.5万元出国劳务费用,并要求赔偿适当的误工费、返程车费开支等,未得到该公司回应。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南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对于此事,该公司涂经理回应称,他们给出国务工人员办理的签证确实是旅游签证,他们与马来西亚的雇主有协议,在旅游签证的3个月有效期内,可由雇主为出国务工人员办理当地的工作准证。
涂经理告诉记者,阿燕等4人提前回国,违反了合同条约。等公司领导商议后,将扣除相关费用返还劳务费。
不办工作签证构成违约
对于南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以办理旅游签证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做法,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周星律师表示,出国劳务须经劳务输入国政府同意,由雇主为劳务人员办妥工作许可后,劳务人员方可出国打工。而旅游签证只能在国外短暂滞留,办理这样的手续出国打工是极不规范的,出国劳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均得不到保障。
周律师建议南昌国际劳务公司,打算出国务工的人员,首先要选择合法守信的中介公司,要看其是否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在正式出国之前,还要跟中介公司签订《外派劳务合同》或与外国雇主签订《雇用合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出国打工人员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南昌国际劳务公司,南昌4妙龄女出国务工成“黑工” 求助大使馆讨说法,内容应该和中介公司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内容保持一致,并在合同上清楚注明工作期限、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加班费、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
南昌市外经贸委责令整改
记者了解到,南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是经商务部批准具有外派劳务经营资格的合法公司。昨日,记者将此事反映到省商务厅对外经济合作处,该处处长王健表示,南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以办理旅游签证组织出国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做法违反了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省商务厅将责令南昌市外经贸委进行调查处理。
昨日下午,南昌市外经贸委外经处处长袁新义向记者表示,他们已责令南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与当事人协商赔偿事宜,并要求该公司及时整改。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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