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亚商学院东莞招生,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现将《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精神以及《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要求,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现提出如下措施。

粤府〔2024〕6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精神以及《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要求,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一)推进重点领域放权赋能。支持在东莞布局科技创新、要素市场化、投融资、营商环境建设、开放创新试验区等重点改革任务试点,赋予东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更大自主权、更多创新点。东莞市结合本市改革发展以及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发展需要,提出需省级赋予的职权清单或需支持的具体审批事项,省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争取予以支持。支持东莞探索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市级统筹,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问题短板,提升发展效能。支持东莞以国家级开发区和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开展开发区整合优化,支持合规设立、符合条件的开发区纳入国家开发区目录,根据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实际推动开发区能级提升。(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改革办,省发展改革委)

(二)深化土地管理改革探索。支持东莞探索盘活土地资源有效路径,探索建立刚性和弹性有效结合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机制。支持东莞依法合规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快整合连片产业用地。推动引入用地管理新机制,支持东莞探索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层供应政策,探索研究“减量挂钩”等政策机制。支持探索新增公园绿地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但不纳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管理的新机制。支持东莞在产业用地、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用地原址重建改建及“拆旧建新”同步合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手续。(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支持东莞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集群创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智能移动终端集群、智能装备集群等培育成为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为台资企业在东莞发展打造更完备的产业集群。支持东莞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在东莞布局建设全球大宗商品重要配置基地和电子元器件集散分拨基地。鼓励东莞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材料等半导体关键环节项目。支持东莞筹建国家级新能源(储能)检验检测中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拓展台资企业发展空间。支持在东莞水乡功能区规划建设莞台高新产业园区,在项目开发成本平衡上予以支持,推动台资企业集聚发展、抱团发展。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户莞台高新产业园区,进一步拓宽台商龙头企业招引渠道,优先向东莞推荐引进台资先进制造业项目,推动一批投资规模大、发展效益好、产业带动强的优质台资创新企业入驻莞台高新产业园集聚发展。支持东莞台资企业依法依规通过适当提高开发强度、增加建筑容量、开发地下空间等方式增容提质,拓宽产业发展空间。支持东莞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与周边城市互联互通。支持东莞台资企业合规开展境外投资业务,拓展海外发展空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台办)

(五)加强金融服务与创新。支持东莞银行在香港设立子行,支持台资银行在东莞设立机构,为两岸企业提供便利化跨境金融服务。积极指导台资企业申请信用修复,按照包容审慎原则,依法加快审核和信息同步,对符合规定的台资企业终止公示违法失信信息。推动在台资企业和人员较集中的东莞下辖镇街设立港澳台版征信自助查询代理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

三、打造科技创新高地

(六)打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东莞谋划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对相关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基础设施规划予以业务指导和协调支持。支持松山湖材料实验室、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培育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支持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先进半导体薄膜材料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支持东莞申报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支持BNCT项目创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加大对东莞相关大科学装置及重大科研平台、企业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和高校院所产学研等方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推动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符合条件的台胞台企有序开放,推动与台胞台企深化学术交流。支持东莞理工学院申报省重点实验室、粤港联合实验室,增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东莞台资企业申报各级科技创新平台,推进技术研发,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和深圳光明科学城联动发展,推动松山湖科学城至光明科学城通道等一批项目加快落地,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

(七)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支持东莞规上台资企业申报省级研发中心,承担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政策资源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支持东莞高校台湾科研人员和教师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更好开展科技和人才交流合作。支持东莞机构企业申报中试验证平台。推动在东莞松山湖科学城设立国家级、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孵化基地或技术创新转化中心,高标准建设中试验证和产业转化基地。支持东莞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东莞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支持在宽禁带半导体材料与电子器件、智能移动终端、新材料等领域参与省级研发中心建设,引导更多台胞台企科技成果落地孵化转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八)积极拓展内需市场。支持东莞台湾名品博览会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台资企业产品展销平台。支持东莞申报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培育建设国家粮食物流枢纽。支持东莞加快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城市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政府台办)

(九)促进外贸创新发展。支持东莞沙田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在监管制度和服务功能等方面开展更多探索。支持东莞进行“两头在外”保税维修试点,加快综保区外保税维修业务发展。支持智慧海关建设,推进口岸属地协同监管等大湾区海关一体化改革,深化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国际互认合作。支持东莞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对从事大宗货物贸易、供应链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精细化税收服务与管理。支持东莞中欧班列运营平台建设,落实省级财政扶持措施,根据发展需要适当增加中欧班列发运班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税务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

(十)加强贸易物流平台建设。支持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物流园建设。支持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丰富业态、提质拓量,推动两地口岸、航空监管部门机制对接、信息共享、监管协同香港亚商学院东莞招生,在空港中心注册的内地货代公司和香港货代公司实施同等经营待遇,加快通关模式、产品认证、质量检测标准以及机制对接、规则衔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五、营造安居乐业优良环境

(十一)支持台胞在莞就业创业。支持东莞开展台湾地区职业资格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工作。探索研究赋予东莞实施台湾地区专业人才职业资格高度便利化管理的权限,允许具有台湾地区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按规定在东莞提供专业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大力加强东莞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东莞滨海湾新区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的建设力度,支持更多台湾青年人才在莞就业创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台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十二)支持台胞在莞学习生活。台胞子女在莞就读中小学和公立幼儿园的,按有关规定落实。支持东莞高校和科研院所扩大招收台湾学生规模,支持大湾区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东莞台商子弟学校等院校机构高水平发展。支持东莞试点扩大台湾居民居住证身份核验应用范围,深入推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互联网领域服务事项全流程便利化应用。支持东莞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试点城市建设。探索推动已在台湾地区上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在东莞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更好服务在莞台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政府台办、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和数据局)

(十三)建设粤台港澳交流平台。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台港澳青少年集聚的优势,支持东莞探索举办系列粤台港澳交流活动,支持莞台港澳青年故事会、粤台港澳高校人工智能机器人邀请赛等活动纳入全国、省对台交流重点项目,促进粤台港澳青年交流交往。支持东莞建设粤台农业合作平台,促进两岸农业技术、管理和人才间的交流合作。支持东莞承办两岸人文交流合作项目和活动,提升交流合作层次和水平。支持鸦片战争博物馆申报设立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支持东莞石龙等申报设立广东省对台交流基地,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两岸交流合作平台。(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台办、省市场监管局)

六、加强组织保障

(十四)加强组织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台办要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统筹组织,定期研究政策实施、体制创新、项目安排等方面事项,及时跟进实施进展,做好督促协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同时,指导东莞市根据发展需要,每年梳理一批政策建议诉求,加强与相关国家部委对接汇报,形成接续式争取国家支持的工作推进模式。东莞市要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举措,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责任单位:东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台办)

(十五)强化要素支撑。支持东莞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在规划选址、政策扶持、立项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香港亚商学院东莞招生,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高用能、用地、用林、用海、用数等要素保障水平。加强对实体经济用地要素保障。加大对东莞用林指标的支持力度。对能效水平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的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优先支持办理节能审查。对东莞重大项目建设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地方无法安排的,省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统筹协调。加大对东莞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的技术支持,深化“粤公平”交易数据互联互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台办、省政务和数据局、省能源局、省林业局)

香港亚商学院是大学吗,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

学校简介

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是一所扎根亚洲、面向国际的顶尖商学院。在现今亚洲的商业及经济教育界中手执牛耳,很多创新的教育以及研究皆集中于此。港大经管学院是亚洲区内研习工商管理及经济的优秀学院之一,2003年在东亚最佳MBA学院排名中名列第二。学院设有多项充满创意的教研课程,由下属两所学院——商学院及经济金融学院负责。

学院提供多元化的本科课程,学生可自由选读工商管理和经济金融的科目,如经济金融、会计财务、商业法律、商业及电脑课程,以及国际商业和环球管理等,亦可从其他九个学院的课程中,根据自己的兴趣选修不同范畴的科目。灵活的课程搭配让学生能在工商管理及经济金融的知识领域上建立扎实的根基,同时涉猎广博的社会常识,有利投身商界发展。

师资力量

截止2021年8月初,学院有教学人员253人,其中教授级有136人,名誉教授有70人;博士后研究员有6人。

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二零二一年度内地本科生入学计划预计招收300名学生,各省市不设名额上限,择优录取。

香港大学本科专业(牙医专业除外)全部面向内地招生,高考考生报考港大任意专业无文理科要求。对于采用新高考的省份,报考港大任意专业无选科要求。查看港大本科专业列表及介绍。

除港大本科专业外,高考考生亦可报名香港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合办的联合本科课程。

根据国家教育部指示,香港高校在内地的自主招生范围包括全国三十一个省份:( 按笔划序) 上海、山西、山东、天津、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四川、甘肃、吉林、安徽、江西、江苏、西藏自治区、河北、河南、青海、重庆、海南、浙江、陜西、湖北、湖南、贵州、云南、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黑龙江、宁夏回族自治区、福建、广西、广东和辽宁。招生范围如有变更,将以国家教育部之指引为准。

如申请者身份为香港本地生,则仍可报考牙医专业。

申请程序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参加 2021 年高考及港澳台联考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读香港大学。港大的内地招生计划不同于内地高校统一招生机制,有其独立的报名程序。申请人须在港大内地招生官网()完成以下申请程序。

1、填妥网上申请表格

2、缴交申请费港币四百五十元整

3、于高考成绩公布后,于网上申请系统上传高考成绩

二零二一年度内地本科生入学计划申请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

申请香港大学与参加内地统招互不影响,且申请者可同时参加内地高校自主招生计划(如强基计划等)。

报名费一经缴交,概不退还。申请者可使用、VISA或银联等信用卡进行网上付款。若网上支付失败,亦可选择到银行以汇票、汇款或直接存款的方式支付申请费用,随后将付款证明正本寄交本处。查看香港大学银行账户及邮寄地址。

录取程序

在录取过程中,香港大学综合考察申请者的整体素质,并优先考虑以下因素:

申请人的高考总成绩及英语成绩

申请人的面试表现(如获面试资格)

申请人的综合学术及非学术素质

港大录取通知将于2021年6月下旬至7月7日间于港大网上申请系统中发放。接受香港大学录取后申请者将不再参加内地高招录取程序。

其他

申请人须确保所有提交的资料真实无误,本校有权要求申请人出示有关证明以作核对;若申请人无法提供所需证明香港亚商学院是大学吗,本校有权拒绝其申请,或取消其录取资格。所有已缴交之申请费及学费均不会退还。

有关入学计划的最新安排将于港大网页()公布,港大将不会以电邮、电话或书面方式另行通知。

本校尊重申请人隐私,申请人提交的数据只作入学申请之用。申请者所提供的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除以上列明之申请费用外,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无须缴交任何额外费用予港大工作人员或港大下属机构和部门。此举可能触犯香港防止贿赂条例。

本章更新至2021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港大经管学院致力促进创新的跨学科研究,藉以拓展商业及经济学的知识前沿,并解决地区性以至环球市场面对的难题。港大经管学院辖下有七个研究中心,专门研究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进行跨学科研究和知识交流活动。

亚洲案例研究中心

中国金融研究中心(CCFR)成立于2001年,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中心。CCFR的目标是促进对中国证券市场,银行业和金融政策的研究,并提供一个可以联系学术研究人员,政府官员,和业界的平台。CCFR同时亦与中国大陆,以及世界其他地区的著名研究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亚洲创业及营商价值中心

亚洲创业与营商价值中心()成立于2005年,旨在促进香港,中国大陆和亚太地区在创业与商业价值方面的知识型资本发展教学。 出版各类刊物,成员参与港大经管学院的工商管理学硕士课程和高层管理教育的课程设计,亦会制作不同类型的参考资料和亚洲商业案例。

中国金融研究中心

中国金融研究中心(CCFR)成立于2001年,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中心。 CCFR的目标是促进对中国证券市场,银行业和金融政策的研究,并提供一个可以联系学术研究人员,政府官员,和业界的平台。 CCFR同时亦与中国大陆,以及世界其他地区的著名研究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金融创新及发展研究中心

金融创新及发展研究中心(CFID)的使命,是在这个全球资本流动的时代,提升香港作为区域金融中心的竞争优势。 CFID开展高质量的金融创新和风险业务研究,为各类金融机构的管理层提供培训,并向金融衍生品交易和风险管理的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现代市场学中心

现代市场学中心(CMC)致力提高能力,以有效应对千禧年代中国企业业务所在之处所出现的各种挑战。此等挑战或来自政治,社会,经济,法律或文化方面的变化。 CMC进行三大范畴的研究,包括为中国本土价值观和管理实践,企业的成长和变化管理,和客户关系管理。

香港经济及商业策略研究所

香港经济及商业策略研究所(HIEBS)致力于经济政策与商业战略的研究。 HIEBS的使命是成为国际领先的研究所,专注研究香港经济政经策及商业战略如何影响中国大陆以及亚太地区。

中国与全球发展研究所

中国与全球发展研究所(ICGD)旨在透过制定跨学科的创新研究和培训计划,深入了解中国与全球经济的互动。该研究所目前有六个核心计划,务求能深入研究中国经济的各项关键领域,以及中国大陆与世界其他地区之间互动。研究所希望这些研究能帮助大众了解中国的经济形态变化和发展前景。

文化传统愿景

成为世界顶尖、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经济学及商学教育和科研机构。

定位

学院根植香港、融入中国、面向国际。

使命

透过世界领先的商业和经济学教育,让学生建立审时度势、洞察先机的应变能力,成为勇於承担的领袖。

积极创新和进行对全球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拓展前沿新知。

与业界和社会不同团体紧密合作,推动社会进步,为世界带来正面影响 。

新院徽

新院徽设计简洁,富有现代感,配合学院专业的形象。在用色方面,采用蓝色,令人感觉既年轻而又充满动力,代表学院一直与年轻一辈并肩前行。

在字型方面,亦改用了一款现代的字体,象征学院与时并进。而学院对外亦将称为「HKU 」和「港大经管学院」,不但突出了学院的六大学术领域,包括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创新及信息科技学、管理及商业策略学及市场学,同时亦象征着学院为新一代提供优质商学教育的坚持。

新院徽包含学院的中英文名称,以反映现代和国际化的一面。港大的盾徽突显出大学稳固的根基,其强大的网络,和对经管学院的支持。在视觉上,新院徽能为学院创造出一个传统而又不失现代的形象。

新标语

除了新的院徽,港大经管学院亦迎来了首个标语:「..Lead」这标语乃港大经管学院全体成员共同创造。 这三个简单而有力的词语香港亚商学院是大学吗,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与使命互相呼应:「」构建理想平台启发创新思维;「」矢志培育顶尖人才,令其尽展潜能;「LEAD」积极引领知识创造的前沿。

历史沿革

2020年港大经管学院成立20周年,设计了新的院徽和标语,象征学院已经准备好踏上新的旅程。学院立志在这个瞬息万变的商业世界中培养新一代的领导者。学院会继续在知识的前沿力求创新,并成为领先全球的商学教育机构。

2019年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合作联办「未来领导者」 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北京大学管理学双学士学位课程;EMBA Asia 课程全球排名第四(金融时报);EMBA Asia 课程于全球EMBA合办课程中排名第二 (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

2018年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合作联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学硕士;学院成为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在全球的首个学术合作伙伴,旨在开发绿色债券计划并促进绿色金融教育。MBA 课程在亚洲连续九年排名第一 (经济学人);EMBA- Asia 课程全球排名前四(金融时报);EMBA- Asia 课程于全球EMBA排名中荣获全球最佳联办课程 (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

2017年港大经管学院重组,统一成为一个坐拥六个学术领域的学院;开办金融学学士﹙资产管理及私人银行﹚课程;开办理科硕士﹙商业分析﹚课程;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合作联办工商管理学博士课程;MBA 课程全亚洲排名第一(经济学人);MBA 课程全球排名第十二,亚洲最顶尖MBA课程排名第一(金融时报);EMBA- Asia 课程首次获排名全球第二 (金融时报)。

2013年港大经管学院和商学院移迁至翻新的梁銶琚楼,并与经济及金融学院团圆。

2012年MBA课程亚洲排名第一(经济学人)。

2010年获颁国际商管学院促进协会证书,MBA课程亚洲排名第一(经济学人)。

2009年开办金融学学士﹙资产管理及私人银行﹚课程。

2008年在数码港4座设立了先进的教学大楼,提供高质量的行政人员和研究生教学。与伦敦商学院和哥伦比亚商学院合作联办EMBA- Asia 课程。

2005年开办工商管理学学士﹙国际商业及环球管理﹚。

2004年获颁欧洲质量发展系统认证。

2003年开办首个全日制工商管理学硕士课程。

2001年港大经管学院由当时的商学院和经济金融学院合并而成。提供的学位课程包括,工商管理学学士,工商管理学学士﹙法学﹚,工商管理学学士﹙资讯系统﹚,经济学学士,金融学学士,经济金融学学士,经济学硕士课程,金融学硕士课程,和兼职工商管理学硕士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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