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地大发〔2019〕26号)文件规定及相关会议精神,现就2025年即将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申请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8级双证博士研究生、2018级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2020级双证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最长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中国地质大学同等学力博士,关于2025年即将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申请结业的通知,通过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仅学位论文尚未完成或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中国地质大学同等学力博士,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准予结业。研究生申请结业前应已完成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环节审核,“计划完成”审核为“是”,不受理系统“计划完成”为“否”的结业申请。
三、申请流程
1. 拟申请结业研究生须于2025年5月30日前,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结业申请表》(附件1)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时提交2张新华社采集的蓝底学历照片(双证研究生如未参加新华社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请自行前往当地新华社线下采集;申请人提交的纸版照片应与本人学信网学历照片相同,同版电子照片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单证研究生无须提交)。
2. 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6月6日16:00前报送《培养单位研究生结业汇总表》(附件2)、《研究生结业申请表》、申请人纸版蓝底照片2张(新华社采集、双证研究生,同学信网学历照片)至研究生院。
3. 未按时提交结业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结业申请,研究生院不再受理。
四、其他
1. 硕士研究生结业后1年内、博士研究生结业后2年内,可向原学籍所在培养单位申请1次学位论文答辩。若答辩通过,并达到毕业要求的,收回结业证书(双证研究生),换发毕业证书。结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的有关规定执行。
2. 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含学籍异动休学等状态)应以毕业、结业或退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见附件3,《研究生退学离校手续单》见附件4)方式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
3.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未达到结业要求的,由各培养单位审查核实,将拟退学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去电或发函告知其退学预处理意见,之后将确认需作退学处理的研究生名单经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6月6日16: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7日
中国地质大学同等学力博士,关于开展2023年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优化培养过程,完善博士研究生考核机制,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 资格考核:2022级硕博连读生(硕士阶段第3学期)。
2. 中期考核:2020级直博生、2021级博士研究生(含2021级同等学力博士、不含2021级直博生)及未按期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依据《中国地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考核管理规定》(中地大研发〔2020〕25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中地大研发〔2020〕20号)及本单位考核实施细则,制定考核方案,规范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1. 在考核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的重要性。
2. 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履行考核手续,完成考核流程。系统操作指南,详见系统首页《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系统操作指南》《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系统操作指南》。
3. 各培养单位应在11月29日前完成考核工作,研究生院将委派督导员抽查考核过程,请各培养单位提前3天将考核的时间、地点告知研究生院。
4. 考核结果应公示7天,无异议后于12月6日前向培养管理办公室提交《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结果汇总名单》(附件1)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名单》(附件2),纸质上报名单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考核结果与分流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1. 资格考核
① 资格考核合格的硕博连读生中国地质大学同等学力博士,须在博士网报期间完成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通过并录取后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占用相关导师2024年度博士招生指标。
② 未参加资格考核、考核不合格或未通过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者,需填写《硕博连读转硕申请表》(附件3),按规定退还奖助学金差额中国地质大学同等学力博士,关于开展2023年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经研究生院批准,可转为同年级同专业硕士生培养。
2. 中期考核
① 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按培养计划继续完成博士学业。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应在3-12个月内给予第二次考核机会。
② 未参加中期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不得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阶段。
③ 博士研究生最多有两次中期考核机会,两次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各培养单位应区分不同情况作处理:经学生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分会同意,可转为同一级学科下的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生培养;对明显缺乏科研能力、不宜继续攻读的,可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作退学或结业处理。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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