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简介
01
广州大学是以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广州”命名的综合性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广州市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现有10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和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4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在岗教职工33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563人、专职教学科研人员2070人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美术考研 |广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招生简章,专职教学科研人员中被聘为副高以上专业职务者1287人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有博士学位人员1675人。现有全职两院院士4人、全职外国院士3人、双聘院士4人、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1人、欧亚科学院院士1人、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2人;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116人次;省部级人才项目入选者86人次;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含广州市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329人。
【广州大学美术考研课程咨询 纪老师】
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
01
专业目录
02
招生简章
美术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内蒙古艺术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师范类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湖州师范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湖北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黄冈师范学院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太原师范学院
哈尔滨师范大学 牡丹江师范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长春师范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 衡阳师范学院
江西师范大学 赣南师范学院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信仰师范学院 洛阳师范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天水师范学院 青海师范大学
宁夏师范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伊犁师范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
南宁师范大学
综合类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 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艺术研究院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农学院 北京语言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央民族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城建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浙江大学 宁波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
绍兴文理学院 温州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科技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 中国计量大学
浙大城市学院 南京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常州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江南大学 江苏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辽宁大学
南通大学 盐城工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苏州科技大学 扬州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沈阳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辽宁科技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
大连工业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渤海大学
大连外国语大学 大连大学
沈阳大学 大连民族大学
厦门大学 华侨大学
福州大学 集美大学
厦门理工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西华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轻工化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成都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州技术师范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汕头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广东海洋大学
肇庆学院 深圳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广州大学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五邑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京学院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工业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 西安石油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 西安工程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延安大学 宝鸡文理学院
西安外国语大学 山东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济南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 齐鲁工业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 聊城大学
鲁东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民族大学
赤峰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长江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
武汉轻工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湖北大学 湖北民族大学
湖北文理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
三峡大学 江汉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上海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电机学院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山西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中北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山西农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北部湾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齐齐哈尔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学院
吉林大学 延边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
吉林建筑大学 北华大学
长春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地质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华北理工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石家庄铁道学院 燕山大学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河北经贸大学
吉首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理工大学 湖南工商大学
南华大学 湖南城市学院
湖南工业大学 南昌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
南昌航空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江西农业大学 景德镇陶瓷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南昌工程学院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郑州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 郑州轻工业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科技学院
河南大学 海南大学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四川大学
成都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西华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轻工化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重庆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
重庆交通大学 西南大学
重庆三峡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
贵州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云南农业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西南林业大学 大理大学
西藏大学 西藏农牧学院
兰州大学 兰州理工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
甘肃农业大学 甘肃政法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宁夏大学
北方民族大学 新疆大学
新疆农业大学 石河子大学
喀什大学 广西大学
广西科技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桂林理工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十条 邮政编码:
第十一条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20号
第十二条 学院网址:
第十三条 E-mail: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学院招生制度改革事项等。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工作;招生监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计划编制、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区)招生政策,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计划详见《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2020年招生来源计划表》。
第十七条 学院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专业目录、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接受考生、家长、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区)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 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
省内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成绩相同,文科按照语文、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按照数学、综合、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省内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及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录取时,按照排序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按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其他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与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优先满足考生所填报专业中的第一专业;若专业计划已满,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则满足考生所填报志愿中的第二专业,依次类推。当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录满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须与学院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第二十四条 招生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五条 所有录取结果均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本科招生网查询相关招生录取信息。
第六章 招生录取相关要求
第二十六条 学院公共外语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等文件的规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费:艺术学类专业15000元/生/学年;工学类专业14000元/生/学年;其它类专业13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4号公寓楼900元/生/学年;5号公寓楼1200元/生/学年。
第八章 毕业证、学位证发放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奖助学金
第三十条 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补专项资金等国家奖助学金以及甘肃省三好学生奖和优秀学生干部奖等;设有院长奖学金、三好学生奖、优秀品德奖、学习优秀奖、实践技能奖、学术科研奖、学科竞赛奖、创新创业奖、文学创作奖、文体优胜奖、模范学生干部奖、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优秀毕业生奖等院级奖项,每年发放各类奖助学金总计1200余万元。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十一条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殉职的全国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大学期间每年发放助学金10000元/人。
第三十二条 对援鄂医疗队人员的子女,入学后发放助学金5000元/人。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techan.xtucq.com/tongdengxueli/xibeisf/21842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