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体育大学
PART.1
学校简介
北京体育大学成立于1953年,原名中央体育学院,1956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大学,是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首批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光荣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办学基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隶属国家体育总局。学校位于海淀区信息路,占地面积7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共拥有室内外训练场馆近100个。
学校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是我国体育院校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现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等3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学校学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学校体育学一级学科及所辖全部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拥有1个北京市重点二级学科、1个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和1个北京高校高精尖建设学科;体育学科整体水平在前3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均名列榜首,在第4轮全国学科评估中位列“A+”,第五轮表现优异处于领先地位。学校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体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临床医学、公共管理、新闻传播学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设有体育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体育、新闻与传播、国际中文教育、工商管理、电子信息、应用心理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全国首个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学同等学力在职研修班(以下简称“体育研修班”)满足社会人才需求。2025年体育研修班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生,学生可在北京体育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校外教学点(浙江、安徽、新疆)进行咨询报名。
PART.2
培养目标
加强体育从业人员的能力培养和素质提升,培养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宽广的体育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在学校、企业、科研、训练和管理等机构,独立承担体育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专门人才。
PART.3
教学优势
汇聚北京体育大学乃至国内体育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引入独特教学理念,通过课堂学习、网络(移动)课堂、行业观摩、实地探访、名师论坛等五大不同教学方式;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面授相结合的方式;推荐教材及各类教学资源,规划指导学员自学;每门课程结束后组织课程考核。
PART.4
课程收益
系统性-学习体系涵盖了体育学领域发展的前瞻思维、经典理论和鲜活案例,助力学员全面提升。
实用性-围绕学员工作中所面临的实际瓶颈,授课教师、优秀同学一起深度反思、研讨、共创,共同探索实际解决方案。
发展性-学员有机会与北京体育大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交流,并参加学校各类名师讲座及论坛,结业后一并纳入北京体育大学校友会,进而拥有北京体育大学的校友资源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数学简章,终身学习、持续提升。
PART.5
录取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业务熟练,勇于探索,勤于学习,身心健康;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3.择优录取。
PART.6
课程设置
学员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以下模块之一
PART.7
授课师资
北京体育大学等著名高校资深教授、国家队主教练、业界权威首席专家(相关授课教师详见北京体育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名师风采)。
PART.8
课程学费
学费35000元/人,包括培训费、教学教务费(食宿交通自理)。开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研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PART.9
研修时间
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采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方式,集中授课一般安排在周末或周中晚上进行,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
PART.10
报名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于2025年9月10日前填写研修班报名表和电子版个人近期白底登记照(照片以姓名命名)
2.现场确认。申请人应在2025年9月10日后(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务必关注我院公众号“北京体育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向我校或校外教学点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研修班报名表。交付审核的相关证书必须真实有效,若因证书不真实造成后果,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负。
3.学院审核。择优入学,发放录取通知书。
4.入学报到。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及完成缴费。
PART.11
证书获得
学员完成培训方案规定的各门专业课且成绩均合格,达到规定学分者,颁发结业证书,发放成绩单。符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具备学士学位三年及以上,修满研修班规定学分,并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水平统一考试),申请学位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数学简章,2025年北京体育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可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招生简章 | 闽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7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招生录取原则,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从事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学术研究和文化交流活动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从事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
②在省级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过2篇以上(含2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出版社独立出版10万字以上(含10万字)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著作;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两名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凡在国(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报名时均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生计划
拟招7名(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指标为准),具体招生目录见附件。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两个阶段。所有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
1.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5日–2022年2月28日。
考生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报名。报名前,请考生务必充分阅读和了解具体报考条件。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
(1)时间:2022年2月底至3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通知)
(2)地点: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招生科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科技信息楼南1301)
(3)资格审查: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持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硕士生持硕士研究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若因疫情原因学校防控未解封,按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寄送学校(另行通知)。
3.报考材料要求
考生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
(1)《闽南师范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持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学历证书》(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持本人《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学历证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各1份。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专家推荐书》(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两名专家推荐,并加盖教授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攻读闽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计划书。
(7)《思想政治情况表》。
(8)《体格检查表》(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按高考体检标准检查并盖公章,至2022年5月31日半年内的体检结果有效)。
(9)《科研成果表》。
本校在职人员另须提供校人事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费
(1)报名费标准:160元。
(2)交费方式:现场确认前交费。户名:闽南师范大学,帐号:,备注为:姓名+2022博士报名费。
5.准考证发放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2022年4月14日-15日正常上班时间到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科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17日。
(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三门:英语或日语(不含听力)、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三门科目均为闭卷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分值为100分,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附后)。
(3)考试地点:闽南师范大学,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校熟悉考场)。
2.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在初试后时通知。相关要求见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上通知。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专业基础课程(详情见专业目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拟录取考生应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品德(含心理健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闽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招生简章 | 闽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7人,均不予录取。
博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按合同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八、学制与培养费
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学制三年,培养年限3—6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学费标准暂定为10000元/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学制内可享受规定的奖助学金。
九、入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
十、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场纪律,在招生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考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按有关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说明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闽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
3.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生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闽南文化研究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5.考生如同时报考他校,且被我校和他校同时录取的,必须于我校拟录取公示截止时间前确定录取学校,并书面告知我校,否则因多校同时上报、影响考生正常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6.考生应按国家疫情防控规定和我校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和复试工作,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7.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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