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
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经贸大学是1995年由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和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省属财经类院校。河北经贸大学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分北、南、东、西四个校区,校本部设在北校区。全校占地面积230 万平方米(3460多亩),其中北区占90%。学校拥有先进的计算机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现代化的图书馆和电子图书馆、多功能学术报告厅、标准化体育运动场和大学生活动中心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其中图书馆收藏图书136万册,国内外报刊上千种,是学习深造的理想之所。
河北经贸大学是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在“以质量求生存,以规范求发展”的宗旨指导下,经过几年的建设,研究生教育已走上了规范化建设的轨道。学校现有产业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和理论经济学4个省级重点学科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经济法学、行政管理2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2007年我校获得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法律硕士,我校共有伦理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西方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等二十九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现在校研究生人数600余人。
“双导师制”的推行和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管理工作的加强,使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五届硕士毕业生中,多人考上了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博士研究生,几十名同学被中直和省直机关录用为公务员。
2008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伦理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西方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等二十八个专业的国家规模硕士学位研究生300人(预计)左右,2008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各专业公布招生数仅供参考,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各专业(除法律硕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2名。河北经贸大学真诚欢迎有志深造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河北经贸大学08年硕士招生简章,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大专毕业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要求进修一年以上,进修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取得进修结业证书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报考专业学术论文两篇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另外,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明文规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并于2008年3月底前或6月底前拿到成人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得以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省毕业生身份报考,在2007年11月份网上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前不能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得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本人有专科毕业证书且到2008年9月1日前满两年以上的,可参照国家有关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报考。
4.年龄不超过40岁(含40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身体健康。
5.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二、报考办法
1.报名手续
考生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或
2.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交费、照相时间以报名点规定时间的进行。
考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
3.考试办法
我校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共四门,其中政治、英语、数学(一)、数学(三)、数学(四)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英语满分成绩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为150分。
4.考试地点
由当地报名点安排。
三、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时,必须认真、详细填写报名信息,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听力测试的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加试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河北经贸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以上各项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为准。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在国际互联网上的河北经贸大学主页登录研究生学院查询,网址:
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在职研究生 | 河北经贸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哲学、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拥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7个本科招生专业。
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及大专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且取得突出业绩者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可以参加“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
报名方式
↑扫码即可咨询/报名
招生专业
培养方式
(一)、课程考核:
申请者报名注册成功后,学员可选择到所在学院旁听专业课程,或自学。学校在每学期末组织相应课程水平认定考核,学员需按要求通过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水平认定考核。
(二)、学位申请: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从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考之日起,在规定年限内应完成以下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在规定年限内未完成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1)获得《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结业证书》;
(2)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与论文写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公开发表论文等工作;
(4)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具备以上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河北经贸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在职研究生 | 河北经贸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1、英语《五步通关》统考教材
扫码购买
2、教育学《四步通关》统考教材
扫码购买
3、临床医学统考教材
扫码购买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techan.xtucq.com/tongdengxueli/hebeijm/21503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