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都医学院考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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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将于5月21日举行,为确保我校考点考试平稳安全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我校考场全部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实施视频、音频监控。

各位考生:

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将于5月21日举行,为确保我校考点考试平稳安全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上午9:00-11:30(入场时间8:10)

学科综合水平:下午14:30-17:30(入场时间13:45)

★特别提示:考生须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迟到考生责任自负。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场。考生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应根据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离开考点。

二、考试地点

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博学楼(教学楼)B区

考生从学校西大门(兴乐北路)步行进入考点通过博学楼西门进入考场。

考场分布(考场详细安排请查看准考证)

考试科目

考场号

考场所在楼层

外国语水平

(上午)

001-010

博学楼B区1楼

011-026

博学楼B区2楼

027-042

博学楼B区3楼

043-052

博学楼B区4楼

学科综合水平

(下午)

001,003-007,010-013

博学楼B区1楼

014-016,019-024,027-029,031,033-036

博学楼B区2楼

002,008-009,017-018,025-026202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都医学院考点公告,030,032,037-044

博学楼B区3楼

我校考场全部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实施视频、音频监控。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验证入场,参加考试时只能携带一张相应科目的“准考证”(特别提醒:上、下午考试科目不同,准考证亦不同),《准考证》涂改无效,正、反两面均不得涂写。考试过程中准考证不得作为草稿纸使用。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上含有与统一规定格式内容以外的内容,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2.考生入场后,请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准考证号签”旁的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纸(卡)和试卷后,请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开考信号发出后202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方可开始答题。

3.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4.考试结束指令发出时,须立即停止答题,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取考试材料。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宣布离场时,考生方可退场。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5.外国语考试只许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有需求的科目可携带无编程、无存储功能的普通计算器。严禁携带其他物品,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手表(含电子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将规定之外物品带入考场者按考试违规处理。

五、考场纪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照刑法和教育部33号令有关规定处理:1.组织团伙作弊的;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学生参加考试的。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免贻误终身。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

乘坐私家车到我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到达学校西大门后车辆即停即走。出租车和私家车不能入校,陪同人员不能入校。校园周边停车位紧张,为避免考生因交通拥堵耽误考试,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可乘坐地铁3号线到“成都医学院”站C口下车出站。自行驾车来校因停车等延误考试,相关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工程硕士同等学力,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已公布,网上申请: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7月31 日,报考条件、报名资格等相关信息请查阅正文了解。

(快速查询2023研招院校招生简章点击上图进入查询界面↑)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学校创建于1949年,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被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条件接收留学生单位,1996年由阜新矿业学院更名并升格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1999年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签署协议共建学校,2013年获批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9年入选辽宁省重点建设的10所国内一流大学之列。

学校现建有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玉龙校园和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占地4240亩。在册学生3.9万人,其中全日制在校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留学生2.8万人。学校着力加强“双一流”建设,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管、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现拥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专任教师15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800余人。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

(二)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

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拟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包括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申请: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7月31日,申请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

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网址,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工程硕士同等学力,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及蓝底电子照片。并将提交的现场确认材料打包压缩发至邮箱。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网上申请成功后,拟参加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申请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提交规定的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没有经过现场确认的人员工程硕士同等学力,将无法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

(二)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名表》(附件1);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

5.个人项目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三)统考报名时间及安排

2024年3月,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的地点,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及要求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当年考试通知为准。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

5月,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具体安排见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申请硕士学科专业

序号

学科名称

序号

学科名称

管理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

土木工程

机械工程

10

矿业工程

电气工程

11

测绘科学与技术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12

安全科学与工程

软件工程

13

环境科学与工程

力学

具体学科专业、统考科目详见附表2。

五、学制与教学

(一)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

(二)课程设置:按照各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设置。

(三)教学管理:采取学分制,修满相应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学分,考试合格,准予结业并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四)授课方式: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不脱产形式参加学习,教学形式采用网络教学与校内面授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校内面授时间集中在双休日和节假日,申请人须保证按时上课。

六、学位申请与学位授予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必要条件

1.通过全国统考科目,完成申请学位专业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

2.达到相关学院、相关学科的学术要求;

3.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二)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1.论文指导。通过审核后,学院选派优秀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指导;

2.选题与开题。申请人完成全部课程修满学分通过审核后,即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开题报告通过至少在六个月以后才能进行论文答辩;

3.论文预答辩与评阅。申请人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评阅及预答辩等环节,合格后通过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盲审评阅(两份),同行专家评阅1份;

4.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学位论文送审通过后,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达到相关学科、相关学院学术成果要求,可提出学位申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提交论文材料及审核程序见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要求,具体流程见当年相关工作通知。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为保证我国学位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我国目前开展非全日制培养研究生的主要方式之一。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为保证我国学位授

予的总体质量,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而设立的国家水平考试。受国

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该考试的实施和

考务工作。

一、举办全国统一考试的目的

举办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旨在加强国家对授予同等学力

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宏观质量控制和规范管理。目的是测试申请人是否已具备获得

硕士学位所必需的最基本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考,是同等学力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

出口把关考试。也就是说,申请者自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

四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只有通过这些考试,方可提出硕士学位论文。

二、考试科目

目前,进行全国统一考试的外国语语种主要有:英语、俄语、德语、法语和日

语。学科综合考试按一级学科进行全国统考,考试的学科有

27

个,分别是:哲学、

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

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

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

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三、考试时间

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五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具体时间及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以通知为准。

四、命题工作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老师从全国

聘请,命题依据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

位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指南》

五、报名与考试实施

考试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

中心负责实施。报名和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

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

六、阅卷及成绩下发

考试结束后,全国集中阅卷,考试成绩一般在两个月后下达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为保证我国学位授,合格分数线由国

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划定。考试合格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编

由各省主管部门统一打印并下发拟申请学校。

考生可通过两个途径查询到考试成绩,一是向原报名所在地主管部门和拟申请

学位单位查询;

二是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公布的其它查询方式

如手机短信和声讯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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