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直辖以来,按照市委“从严治学,质量第一,积极稳妥发展”的办学方针,大力加强研究生培养教育,切实提升办学质量,推动了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1997年开始招收在职研究生;1999年承办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重庆班),2012年结束,共举办10期研究生班。
2003年我校成为全国第九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4年首批招生3个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2006年我校获得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行政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我校新增政治学为硕士一级学科;2014年,我校新增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2017年,我校新增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同时,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三个学科成功获批为重庆市“十三五”市级重点学科。2020年,我校新增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权。2021年,我校新增公共管理一级学科。
目前,我校已初步建立起具有党校特色的研究生学科体系,形成了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具有一支结构合理、力量雄厚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推动了研究生教育培养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全市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和领导人才队伍。
办学模式及招生专业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招生专业(5个)
理论经济学(下设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三个研究方向);
政治学(下设政治学理论,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三个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下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三个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哲学;
行政管理。
2.培养模式及学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制3年。
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一)公共管理硕士(MPA)
2014年公共管理专业型硕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招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目前开设3个专业方向:地方政府治理、公共经济管理、公共危机管理。
培养模式及学制:在职学习、周末授课,学制3年。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二)法律硕士(JM)
2020年,我校获批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2021年起招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目前开设3个专业方向:法治政府、法治经济、廉政法治。
培养模式及学制: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型硕士,学制3年。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证书。
三、在职研究生
招收专业(5个):经济管理、法律、公共管理、党政管理、战略管理。招收对象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
培养模式及学制:采取在职学习、集中授课。学制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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