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23年招生,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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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我校2023年在工学、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23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7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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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23年招生,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采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选拔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3年在工学、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23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7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23年招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包含推荐免试生人数及相关专项计划。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以及单独考试招生专业(方向)外,我校其他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各专业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于10月中下旬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可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与生源情况进行适当微调。

我校部分学院部分专业在完成推荐免试生接收后,剩余招生计划统考阶段在指定学院接受考生报名,复试录取由指定学院统一组织,入学后统一回相应学院培养,具体以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说明为准。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按一级或二级学科招生,专业学位硕士已明确按类别或领域招生,入学后将按此培养、授予学位。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经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即确认前登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为本科结业)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23年招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b.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3名),或获得地级市或厅级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须为主要完成人)。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学籍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3以及招生院系提出的其他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相关证明、业绩报告等)。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报考前所学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本科毕业于5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8.报考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3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与我校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工作不少于4年,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我校接受单独考试报考的学院和专业为: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在职单考班、电力学院“电气工程”专业在职单考班。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包括《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的考生,除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外,还须提交生源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其他要求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另行公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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