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看一下,2018年7月4日广东联招办出台的“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中对于华侨生资格的界定以及证件要求:
一、 华侨生资格的鉴定:
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 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 2 年(截至报名结束日),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 18 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 2 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 18 个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 5 年以上(含 5 年)合法居留资格、5 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 30 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 5 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 30 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二、华侨考生须出具的材料:
华侨考生须出具的材料:
①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如考生父母均已离世,需出具考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法律材料);
②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港澳台华侨全国联考,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若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须出示同我国和其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居留权认证,和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
④所有考生应提供其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证明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在入学报到后向联招办补交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
简单的说,学历材料如下:
往届生:高中各学年成绩单和毕业证,如果是外文的翻译成中文并做公证。这个也在大使馆做。
应届生:高中两年半成绩单和在校证明,如果是外文的,翻译成中文并做公证,这个也需要去大使馆做。
应届生高三下学期成绩单原件和毕业证复印件在9月之前寄到广州联招办。
大家最关注的就是这个居住时间怎么算,我校老师多次致电联招办,询问考生居住时间的问题:
Q:报名前两年累计居住18个月,这个是按照自然年还是报名截止日期?
A: 9月会出台招生简章,上面会有细则。
Q: 如果按照报名截止日期计算,报名截止日期是每年3月31日,计算时间只能从17年3月31 日开始计算,以前在国外居住时间就不算,那么19年的华侨生只能10月才能回国备考,这样才够18个月。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还不如不取得国外居留卡呢,不取得居留卡,只要满足5年累加够30个月就可以了。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A: 19年什么 时候报名还不确定呢。没有取得居留卡的华侨生,也得满足报名截止日期往前推两年累加18个月在国外。
9月会出台19年招生简章,具体是什么时候报名目前还不确定。
所以,19届的华侨生,考试年份往前推两年,累计18个月在国外,目前联招办没有给一个具体的时间算法,按照自然年还是报名截止日期?是1月份报名还是3月份报名?都不确定!说是9月份出招生简章(感觉9月份未必出)!如果17年整年在国外,18年到目前为止,一直在国外港澳台华侨全国联考,那么最保险的办法就是过完9月,10月再回国!
另外,成绩单和毕业证都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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