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复旦大学和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签署的协议,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
2019年,复旦大学依托大气与海洋科学系(院系代码302)实施联合培养项目。本项目的选拔以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为主复旦大学-挪威商学院联合培养,联合复旦大学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复旦大学-挪威商学院联合培养,参照复旦大学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复试办法,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本项目的学生学籍属于复旦大学;以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导师为主要导师,待条件成熟时转入主要导师名下;课程学习阶段主要在复旦大学完成,科研工作主要在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完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盖复旦大学章,标注联合培养。
本项目此次招生计划为7人,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情况而定。接收调剂考生的要求如下:
1、只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大气科学(专业代码)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2、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各科成绩均达到学校公布的《复旦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理学)的基本要求。
申请调剂截止时间及方式:3月19日17:00前填写《复旦大学—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调剂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邮箱。
大气科学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学术背景、原报考专业等综合因素,确定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将在复旦大学大气与海洋科学系网站公示。
具体复试办法详见附件。
复旦大学—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复试办法.docx
复旦大学—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调剂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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