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学
院
为了积极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培养农村基层管理人才、农村公共服务人才、农村规划类人才、专业性急需人才等四类人才。依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22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获批资助项目的通知》(留金选【2022】133号)及《河北农业大学乡村振兴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附件1)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河北乡村振兴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培硕士生”)、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选派计划、期限及经费资助
2023年,我校计划选派联培硕士生5名(资助期限6-12个月)、访问学者1名(资助期限为6-12个月)。录取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派出。留学期间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
02
选派专业
作物学、园艺学、植物保护、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畜牧学、兽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农业工程、生物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
03
留学单位
国外留学单位仅限于以下7所合作院校,申请人需尽快联系外方导师并获取邀请信。
1.荷兰瓦赫宁根大学( & , );
2.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of , );
3.新西兰林肯大学( , New );
4.日本筑波大学( of , Japan);
5.瑞典农业大学( of , );
6.韩国培材大学( ,South Korea);
7.匈牙利塞格德大学( of , )。
04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河北农业大学乡村振兴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第三章“申请条件”的各项要求。
2.联培硕士生出国前按计划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
3.访问学者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如项目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出国留学河北,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05
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经评审和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人员推荐、选拔及公示等工作应于申请人网报结束前完成。
06
选拔工作安排
1. 2023年3月20日前,申请准备阶段。申请人、指导教师(联培硕士生)或所在学院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确定国外导师/合作者、邀请函(信)、联合培养计划(联培硕士生)等。
2. 2023年3月21-22日,学院推荐阶段。申请人应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个人申报材料(须附电子版)。具体提交材料信息请参考《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2)。
①邀请函(信);
②国外导师/合作者简历;
③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学习计划(外文)、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培硕士生);
⑦自本科起成绩单复印件(联培硕士生);
⑧专项申请承诺书(联培硕士生);
⑨职称证书、获奖证书、项目要求其他材料复印件等(访问学者)。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出国留学河北,对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评价。
3.3月23-27日
联培硕士生向研究生学院提交《2023年乡村振兴人才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申报表》(附件3)及个人申报材料;
访问学者向国际合作处提交《2023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访问学者项目申报表》(附件4)及个人申报材料。
4.3月28-31日前,国际合作处会同研究生学院及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推荐结果,确定人员名单。
5.4月1-10日,被推荐候选人登陆国家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提交材料参考(附件2)
07
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向研究生学院、国际合作处提供相关材料。
2.申请人被录取后,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访学单位、访学国家。若申请人无法按时派出至原定留学单位,可申请改派至其他留学单位(仅限项目内合作单位)。
3.申请人在留学期间要经常与校内导师及国际合作处保持联系,定期向导师汇报工作、学习情况。培养项目结束后,毕业生须到乡村振兴相关领域就业,并提供就业协议或证明。
4.其它事宜按照《河北农业大学乡村振兴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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