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2023届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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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届毕业学生离校工作,现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求说明如下: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团员保留团组织关系流程:(3)工作单位未设立团组织可转接至居住地团组织;28周岁以上的同学无需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附件1:毕业生“智慧团建转出”操作手册.附件2: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表.附件3: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组织关系保留汇总表.

各位毕业班同学:

为做好2023届毕业学生离校工作,现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该环节为离校手续清单中的必要环节,接收单位成功接收后方视为成功转出。请各位毕业生仔细阅读《毕业生智慧团建转出操作手册》(附件1),及时联系毕业后的单位智慧团建,于2023年6月25日前完成团组织关系的转出。

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团员保留团组织关系流程:

1. 请按照《毕业生智慧团建转出操作手册》(附件1)要求,在智慧团建系统转至“团浙江省委-浙江大学团委-数科学院团委-浙江省浙江大学数科学院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2. 同时填写申请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分别以“【姓名】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表”和“【姓名】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组织关系保留汇总表”命名,与录取offer扫描件打包后以“【姓名】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组织关系保留材料”命名,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个人申请表和录取offer复印件纸质版上交至海纳苑2幢609办公室周老师处。

其他说明:

(1)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转出申请后智慧团建,请联系团支书完成审批;学院完成审批后,请务必联系对方单位确认接收,否则视作未成功转出。

(2)团员证可于工作时间到海纳苑2幢609办公室周老师处完成在校期间的注册和转出登记。

(3)工作单位未设立团组织可转接至居住地团组织;28周岁以上的同学无需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

(4)如需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到海纳苑2幢609线下办理。

(5)本院升学的同学,请先转入数科学院2023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外校或外院升学的同学如须下学期开学后转接,请先转入数科学院待转接团支部。

如有疑问,请联系:

周老师0571-

贺普

附件1:毕业生“智慧团建转出”操作手册.pdf

附件2: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表.doc

附件3: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组织关系保留汇总表.xls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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