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考研专业,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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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与考试的日常工作。我校2024年各专业接收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硕士生(工商管理、管理硕士、教育管理专业学位除外)。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是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 ,学校代码为10636。

第二条 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修完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后,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立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研究生院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四条 学校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与考试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设置由纪委办公室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信访及违规举报接待组教育考研专业,负责监督招生考试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考试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奖助政策

第六条 学校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等为主要依据,由研究生院编制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报名前在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或,以下简称“研招网”)上对外公布。

第七条 2024年我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拟招收21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统考、联考、推免生以及各种专项计划)、22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统考、联考、推免生以及各种专项计划),6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第八条 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生源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各专业招生章程计划进行调整。

第九条 奖助学金

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2024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四章 报名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为基本要求,在对外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加以注明,具体如下:

1.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必须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学业水平必须符合国家承认的下列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在报名时已经获得了全日制、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的,以及境外学习获得了教育部学历认证的);②高职高专(大专)毕业两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及以上人员和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③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复试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⑤已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⑥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以上规定外还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③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关于我校个别专业对报考条件的特殊要求,请考生查询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一条 我校2024年各专业接收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硕士生(工商管理、管理硕士、教育管理专业学位除外)。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具体要求或办法请遵照网站发布的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相关通知。

第十二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在此期间,可修改信息)。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网上确认时间约为11月上中旬,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具体时间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为准。

3.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时期内不得涂改和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五章 初试

第十三条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 初试科目

1.教育部考试院命制且提供考试大纲,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的科目有:101政治、201英语一、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2.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提供考试大纲,我校提供参考书目并命制试题的科目有:211翻译硕士英语、212翻译硕士俄语、336艺术基础、346体育综合、347心理学专业综合、354汉语基础、357英语翻译基础、358俄语翻译基础、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3.专业目录中除开上述1、2项的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行命题且无指定大纲,推荐的参考书仅供参考,考试范围可不受参考书目限制。包含有336艺术基础(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只提供该科目名称)、6XX、8XX等科目。

4.初试考试科目总成绩满分有100、150、200、300分。初试科目为2门的专业中第一单元科目满分为200分,第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初试科目为3门的专业中第一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三单元科目满分为300分;初试科目为4门的专业中第一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三单元科目满分为150分,第四单元科目满分为150分。

第六章 复试录取

第十五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考生实际上线情况,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等。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十七条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教育考研专业,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检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第十八条 2022年7月前毕业的专科、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自学考试届时可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生和成人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生以及跨专业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笔试)。跨专业是否加试由所报考学院界定。

第十九条 复试录取阶段,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招生监督、咨询及信息查询

第二十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各种建议及招生信息等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纪委办公室电话: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电话。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考研,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

师教培养〔2021〕11号

各相关部院系: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1〕2号)要求,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我校将开展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准备阶段(2月22日——3月4日)

1.成立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

按照《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试行)》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考研,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各部院系成立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统筹落实本部院系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各项工作。

2.确定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专业,按专业落实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出题科目、制定过程性考核方案

各部院系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按专业(二级学科)确定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进而确定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专业,落实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出题科目,制定过程性考核方案,明确教学教育能力档案材料要求。教务部将对各部院系提交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出题科目及过程性考核方案进行审核。

上述两项工作的具体报送时间及要求见后续通知。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阶段(3月8日——4月9日)

1.3月中旬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考研,考试报名

教务部发布关于我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报名通知,各部院系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考试拟于3月下旬开展。

2.3月19日前,完成命题

各部院系按专业成立命题组,根据确定的出题科目完成出题工作。教务部负责试卷的统一印制和考务安排等工作。

3.4月9日前,完成阅卷及成绩登记

各部院系在考试后完成阅卷及成绩登记工作,合理控制考核合格率。

三、教师职业能力档案审核阶段(4月12日——4月23日)

1.4月16日前:部院系根据各专业过程性考核方案,对学生教师职业能力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及档案袋提交教务部。

2.4月23日前:教务部对学生档案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完成信息数据的修订及上报。

四、发放证书及总结阶段(5月——6月)

1.教务部根据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印制《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发放至各部院系。

2.各部院系进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工作总结,并提交总结材料至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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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硕士考研科目,考教育学研究生要考哪些科目

考教育学研究生要考哪些科目? 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家对于学历的提升越来越重视,考研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焦点,那么考教育学研究生要考哪些科目?为了帮助参加考研的同学教育硕士考研科目,我们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考教育学研究生要考哪些科目?

考教育学研究生要考的科目主要有:教育学原理、中外教育史、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研究方法等学科基础课程。教育学研究生要求考生系统掌握上述教育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教育学研究生考试科目内容

教育学原理

是教育学诸学科之中具有统领性作用的一门学科,它来源于其他学科,但又不是其他学科的简单提炼与概述,而是总结后的理论升华。任何一个想从事教育学研究工作的人,都必须扎实的掌握教育学基本知识与原理,这样才能结合现实情况,提出新思想。教育学原与其他学科有一定联系,是学习其他教育学知识的基础性学科。

中国教育史

中教史是教育学中重要的二级学科,重在用史学理论分析教育问题。就考研内容的教育史来看,重在教育事实,而非家雨历史理论,客观上教育硕士考研科目,考教育学研究生要考哪些科目,为考生的复习降低了难度。

外国教育史

外国教育史是运用历史文献法研究除中国以外上外世界范围内教育产生与发展进程,揭示教育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教育史的学习是学习教育学其他诸学科的基础。

教育心理学

将教育心理学列入考纲是因为教育心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中国的心理学还是以应用在教育领域为主。教育心理学的研究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改革、人才的培训及选拔,因而在我国的教师队伍建设中有重要意义。

教育研究方法

教育研究方法正是教育学的基础和工具,在整个教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该学科主要是探讨怎样解释、预测和控制教育现象,探测教育规律的手段、工具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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