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专业硕士考研,贵州大学2022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

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如:贵州大学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代码:)。《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版)

一、专业介绍

贵州大学MPA教育中心成立于2004年,是贵州省内最早从事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的高等院校。贵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致力于为贵州省乃至全国的政府管理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提高政府治理能力,适应公共管理的现代化要求,精心培养科学化、专业化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研究生完成各项培养环节经审核后将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学习方式

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非全日制的培养类型。非全日制采取两个学期各集中学习一次,每次约一个月时间的方式完成教学任务,不采取周末班的形式进行授课。课程学习注重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相结合,实行以3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大专毕业五年以上,研究生毕业两年以上,毕业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22年9月1日。

四、报名方式

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注意事项:

(1)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如:贵州大学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代码:)。

(3)考生请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

2、第二阶段: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及地点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要求执行。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公共管理专业硕士考研,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第三阶段: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准考证》者公共管理专业硕士考研,贵州大学2022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招生考试

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

公共管理硕士全国联考科目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初试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初试相关信息见下表:

专业学位代码

类别名称

联考科目

考试时间

考 试 大 纲

公共管理硕士

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

2021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版)

英语二(满分100)

2021年12月25日下午14:00-17:00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复试

(1)复试由贵州大学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将在我校MPA中心网公布。届时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参加复试的考生应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将《资格审查表》与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由政治理论笔试与综合素质面试组成。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和阅卷;面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管理相关的理论和现实热点问题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察等。

六、录取

按照国家当年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七、学费

学费共计3.3万元人民币,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公共管理硕士考研科目,2021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是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开展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的重要基地,是服务于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思想库。学校坐落在西城区,临近西二环,交通便利,文化积淀深厚。学校教学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完备的多领域、多层次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和公务员教育体系,为首都培养了大批公共管理人才公共管理硕士考研科目,是北京市干部培训和公务员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学校是全国省级党校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公共管理硕士 (MPA) 学位办学单位。为充分发挥学校干部教育和公务员培训的优势和特色,更好地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21年面向社会招收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

一、专业介绍

公共管理专业是学校的传统优势学科,具有长期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历史。目前,该专业拥有专职教师70余人,其中90%以上的教师拥有博士学位,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数十项,多项决策咨询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和相关部门肯定。公共管理专业坚持教学、科研、咨询一体化导向,充分发挥贴近首都政府管理实际的优势,广泛吸纳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与在职研究生培养,逐步建成一支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为主体的兼职教师队伍。学校在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实行专职导师和兼职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师生比超过1:1。该专业还拥有体系完善、门类齐全的应用型研究生教育实践教学基地,在研究生实践技能培养中积累了丰富经验。

二、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教育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和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三、学制与招生名额

学制三年,拟招收学生20名。

四、招生类别

招收在职定向生。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不招收非定向生和推免生。

五、专业方向

1、行政管理

2、人力资源管理

3、公共经济管理

4、社会治理

5、法治政府建设

六、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教育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定向人员招生。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截至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考生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我校将在复试前、录取前再次查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3.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考点

北京考生,请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点代码:1128)。

外地考生,请选择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

5.报考专业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

6.考试科目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二(204)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时间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北京考生为首都师范大学,请北京考生及时关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外地考生为考生所在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考试

考生一律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地点

北京考生为首都师范大学,外地考生由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指定(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3.初试时间及科目

2020年12月26日 上午8:30-11:30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英语二

(二)复试

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2021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九、录取与体检

我校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学习期间档案、户口、社保和人事关系等均不转入我校, 毕业我校不负责办理就业派遣。

报名阶段“录取类别”请选择“定向”,考生在拟录取后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或学校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十、学制、学费、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一)学费

学费每学年8000元。

(二)培养方式

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培养,利用周末时间上课(不含节假日)。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公共管理硕士考研科目,2021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并采取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颁发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新疆财经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共建高校。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现有硕士研究生8600余人,博士研究生1200余人。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以及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学校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

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哲学、教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和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现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法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法与经济学科群建设方案》获教育部批准。学校作为创始成员之一成立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牵头发起成立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国际刑事司法联盟、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法律联盟等多个极具行业特色的学科发展联盟。学校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牵头参与起草、修订国家层面的法律逾40部,在与财政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良性互动中,产出了一批财政改革、法治建设、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等领域的一流决策咨询成果。现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基地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委改革智库1个,省委新型智库1个,湖北省中特中心1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联合组建了20余个高水平学术平台,8家智库入选CTTI来源智库。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学校占地2800余亩,建筑面积120万余平方米。图书馆拥有图文藏书1588万余册,中外文学术文献资源数据库68个、子库593个。建有中国货币金融历史博物馆、中国会计史文博馆等特色文化展馆。运动场曾作为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运动会主会场和主赛场、全国足球甲级联赛赛场。着力打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人文艺术、公益志愿等第二课堂校园文化活动品牌。

学校学术氛围浓厚,学风严谨朴实,在七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秉承了“博文明理,厚德济世”的校训,践行着“砥砺德行、守望正义、崇尚创新、止于至善”的大学精神,形成了“人文化成,融通创新”的研究生教育特色,桃李遍及海内外。

一、招生类型及招生计划数

(一)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2024年学校拟招收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220名左右,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学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3〕1号)要求,学校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招收28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其中:克拉玛依专项2人,汉族在职考生不超过3人)。

(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思政骨干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2024年我校拟招收“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2名,具体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攻读专业为国家治理学院国家安全学专业、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其中行政管理专业仅限非本校生源报考。

(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是受援高校在职教师中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人员,申报受援高校为新疆财经大学。2024年具体受援高校及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五)招生名额分配

1.各专业拟招收人数详见各培养单位招生实施细则,实际招生计划数待教育部下达后另行公布。

2.在报名环节,考生按招生专业进行报考;拟录取阶段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3.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研究生招生最新文件精神和要求,预留奖励指标后,将招生指标分配至各培养单位。

4.限定每位导师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含专项计划考生),且每位导师一年招收专项计划考生不超过1名。现职校领导一年招收博士生人数不超过1名(含专项计划考生)。

二、招考方式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通过“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招考方式开展。

(一)“申请-考核”制:我校所有培养单位2024年均采用“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包含各类专项计划。相关规定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0〕11号)为准。

(二)硕博连读:学校从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按照一定程序和条件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该招考方式不含专项计划。相关规定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0〕15号)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培养单位相关规定。

2.已获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考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专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学科背景、学术水平、外语水平符合培养单位规定。

6.培养单位规定的其它报考条件。

(二)硕博连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修完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无重修、不及格记录。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学术类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5.获得本学科专业2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6.本、硕在学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7.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考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专业。

8.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潜质。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者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专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进行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

2.考生只按招生专业报考,申请、考核阶段均以专业为口径、不区分导师。拟录取阶段,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拟录取之后,如出现个别博导招生资格异动,拟录取考生的导师由对应专业导师组解决。

3.网报时间:2024年1月25日0点—3月8日24点。

4.网报流程:阅读报考须知→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费→打印《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网上缴费:在网报系统缴纳报名费155元/人。

(二)提交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且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向报考培养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

3.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4.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7.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实习实践的总结报告。

8.体现考生本人学习、研究能力、潜力及其他综合素质的成果清单、获奖情况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9.考生本人撰写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

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另需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后,向报考培养单位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11.报考培养单位招生细则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以纸质复印件或原件扫描电子件提交,具体要求以报考培养单位的规定为准。

(三)网上报名要求

1.未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提交材料等任何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网报结束后,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报名费一律不退。报名信息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核安排

按照教育部、学校相关的进度安排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培养单位规定。

考核具体规定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0〕1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0〕15号)及各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为准。

六、录取

(一)根据考核成绩,全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二)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1.拟录取的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仅限于全日制,录取类别仅限于“非定向就业”,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方可正式录取。

2.拟录取的少骨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应在录取前签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含在职、非在职)。其中,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在职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非在职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提交签字盖章完整的《少骨定向培养协议书》且协议书的类型(在职、非在职)、协议单位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的《考生登记表》的类型、登记表的签字盖章单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录取。以本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3.拟录取的思政专项和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新疆财经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三)非专项计划与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各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七、培养

(一)学制

2024级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提前完成全部培养目标,成绩特别优异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或半年毕业。

(二)培养要求

博士研究生除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修读任务外,还需完成综合素质与学术能力训练新疆财经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包括广泛的文献阅读、助教与助研经历、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经历、参加学术会议、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等。博士研究生所在学院(中心)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明确综合素质与学术能力训练的具体内容,写入专业培养方案。

(三)中期考核

我校录取的各类博士研究生(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必须在通过学校组织的中期考核后,方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环节。入学后未按要求通过中期考核的,则作分流处理。中期考核的具体办法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5〕28号)。

八、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费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8万元/生·年。

(二)奖助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与实践奖励、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酬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参评对象参照相应管理办法执行,评选办法可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链接:)。

九、相关说明

(一)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被录取及无法完成学业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各类招考均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考核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三)2024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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