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现将赤峰市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克什克腾旗等9个旗县(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依法设立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参加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赤峰法考培训,「公 告」赤峰市司法局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或者蒙古文试卷在我市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
(二)报名条件认定
1.除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外,报名专业学历以报名人员报名时具有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人员,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2.2019年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队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3.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即报名时户籍在放宽地方的,可以按照放宽政策确定的学历条件报考。
4.对于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以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的,需要报名人员承诺如考试成绩合格,须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6月20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1.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并做出相应承诺。
2.选择报名地。在我市报名参考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可根据拟参考地区选择报名地,报名地即参考地。
3.阅读报名地公告。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地公告,掌握报名条件、报名流程,熟悉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 上传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遮挡面部特征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照片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照片比例与本人真实情况不符、照片美化操作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请严格按照样片人像比例上传照片。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填报信息,确认承诺。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5.照片审查确认。司法行政机关对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查确认。报名人员在电子照片上传后及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照片审查情况,同时,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向报名人员发送手机短信息的方式,通知照片审查确认结果。未通过审查确认的,必须重新上传照片直至审查确认通过;拒不重新上传照片或反复上传同一张照片的,将不能进行网上交费,无法完成报名。
6.网上交纳考试费。我市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142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24日24时。
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不能更改报名地。因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退还考试费。
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登录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书等。
7.打印准考证。客观题考试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8月21日至8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区设置
我市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单独设立赤峰考区。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8月31日、9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8月31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8月31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赤峰法考培训,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7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80元。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进行主观题考试报名。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综合我市参加主观题考试的人数、交通情况、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
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考试方式。我市将根据参加纸笔考试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点考场,参加纸笔考试方式的,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选择使用蒙古文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考试方式。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19年11月30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其他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三)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考点均设置了安检通道,扫描应试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应试人员应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操作,顺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应试人员按时进入考场,建议应试人员提前到达考点。
(四)赤峰市司法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五)咨询服务电话: —、。
赤峰市司法局每天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宣传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赤峰市和各旗县区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各项改革研究成果,交流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欢迎各地区、各单位踊跃投稿。
投稿邮箱:
电话: –
玉溪法考培训班,2024年玉溪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公告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4年玉溪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统一在玉溪师范学院门户网站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登录玉溪师范学院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登录玉溪师范学院门户网站(网址:)→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将完整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玉溪法考培训班,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2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3日24:00;
4.岗位改报时间:
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
5.岗位改报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
6.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3月25日9:00至30日10:30;
7.笔试时间:
2024年3月30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玉溪师范学院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进行人工审核。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玉溪师范学院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4年3月3日24: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50元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3月30日10:30前登陆玉溪师范学院()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3月6日前在玉溪师范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六)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登录玉溪师范学院()门户网站,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玉溪法考培训班,2024年玉溪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公告,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缴费完成即视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7.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笔试
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2024年5月9日前,在玉溪师范学院门户网站(网址:)公示公告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玉溪师范学院(电话: -)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考试分为4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七、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当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当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岗位,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玉溪师范学院()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玉溪师范学院()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玉溪师范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所有应聘人员均须通过教师准入查询。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十一、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玉溪师范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玉溪师范学院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与聘用
由玉溪师范学院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察、体检、公示、拟聘环节,若出现应聘考生放弃资格或不合格的情况,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公示期结束后,若不能在玉溪师范学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则视为考生放弃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四、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址:)和玉溪师范学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玉溪师范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3),包括: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目录外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和其他相关目录。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玉溪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techan.xtucq.com/zaizhikaoyan/fakao/1998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