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法考培训,2021年度烟台市全面依法治市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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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市全面依法治市大事记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烟台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评议办法》,对述法主体、述法内容、述法方式、评议考核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推动年度述法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2021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加快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水平稳步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成效显著,为建设更具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提供了高品质的法治保障。

近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对2021年烟台市依法治市重点工作进行了梳理,形成了《2021年烟台市全面依法治市大事记》。

2021年烟台市全面依法治市大事记

时间:1月15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烟法办发〔2021〕1号),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了4个“烟台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区市”、21个“烟台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50名“烟台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先进个人”。

时间:3月16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动员开展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争创工作。会后,印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时间:3月25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提水平”活动的通知》(烟法办发〔2021〕5号),整改短板弱项38项、打造亮点工作42项。

时间:4月13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0年度烟台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烟法办发〔2021〕11号),首次以司法“白皮书”形式分析全市行政诉讼案件趋势和特点,倒逼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时间:4月29日

事件:市委常委会第2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清单,实行“每周一调度,销号式管理”。5月下旬至6月上旬,组织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专项督察。5月下旬,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导组对我市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我市整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时间:5月7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审议通过《烟台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评议办法》。

时间:5月17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烟台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评议办法》,对述法主体、述法内容、述法方式、评议考核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推动年度述法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时间:7月8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优化法治环境问题清单和责任分工》(烟法办发〔2021〕19号),对4大类16个影响法治环境的突出问题,明确了责任部门,推动问题解决。

时间:7月21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有关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市重点工作挂图作战指挥平台的通知》,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10项内容纳入全市重点工作挂图作战指挥平台,进行定期调度,实施“蓝黄红”管理,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时间:8月2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提出44条解决措施。

时间:8月23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争创有关工作的通知》,分解100项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全面启动我市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申报工作。

时间:12月3日

事件: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主办的“首届烟台市十大法治人物暨十大法治为民实事颁奖发布仪式”举行,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精神,凝聚法治力量,营造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烟台。

时间:12月9日

事件:中共烟台市委印发《法治烟台建设实施方案》(烟发〔2021〕21号),确定未来五年内法治烟台建设的32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烟台建设。

时间:12月18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五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听取区市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述法报告并进行评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

立法工作

时间:4月30日

事件: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

时间:6月24日

事件: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对《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烟台市养马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

时间:8月26日

事件: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审议并表决通过《烟台市养马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对《烟台市芝罘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

时间:9月30日

事件:《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1年9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烟台市养马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21年9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时间:10月28日

事件: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审议并表决通过《烟台市芝罘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审议并表决通过《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决定》;对《烟台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和保障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决定》。

时间:12月3日

事件:《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烟台市芝罘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决定》于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时间:12月22日

事件: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对《烟台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进行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全市海洋牧场管理进一步规范。

执法工作

时间:1月25日

事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创新区域联合执法模式,建立覆盖4个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协作区,为县市区搭建“联合执法、培训学习、案卷评查、经验交流”互动平台的先进做法被国家卫健委刊登在《卫生健康工作交流 法治工作专刊》。

时间:2月25日

事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授予“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这是我市被命名为全国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后”获得的又一国家级荣誉。我市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以“四个最严”为遵循,认真履职,齐抓共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守护食品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时间:3月

事件:市民政局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在各区市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改革,经区市人民政府授权,将相关审批权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实施。截止2021年3月,全市所有区市已全部将县级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

时间:3月5日

事件:烟台海关开展“龙腾行动2021”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项行动。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意义,夯实执法基础提高执法规范性,落实责任有效打击进出口环节侵权违法行为,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时间:3月18日

事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台《行政审批权限管理规定》,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决定权限目录》,以“一事一权限”为原则,明确15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及关联行政执法事项的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范审批风险,提高了行政审批质量和效能。

时间:3月18日

事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牢固树立以法治为中心的施政理念,形成施政前问“法”、施政中依“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依法行政格局,在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作了题为《坚守法治理念 善用法治思维 护航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典型交流。

时间:3月31日

事件:市医保局召开全市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定点医药机构做出遵守医保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基金安全承诺。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促进医疗卫生行业自律,规范医保基金使用。

时间:3月

事件:市民政局在各区市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改革,经区市人民政府授权,将相关审批权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实施。截止2021年3月烟台法考培训,2021年度烟台市全面依法治市大事记,全市所有区市已全部将县级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

时间:4月16日至6月15日

事件: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多效并举、重拳出击,对各种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多维度高强度震慑。共立案查处139起,曝光违法78件,没收货值及罚没款135万元。办结“雷霆行动”第一案,成为全省排头兵。

时间:7月7日

事件:烟台海关在进境邮递渠道中查获依替唑仑390片。依替唑仑于2021年7月1日起被列为国家管制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此次查获先后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财经频道《第一时间》等栏目播出,相关话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榜第6名,阅读量超过1.4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时间:8月14日

事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烟台市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烟政办字〔2021〕46号),确定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300项。

时间:8月22日

事件:经市政府同意,烟台市司法局印发《烟台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烟司〔2021〕55号),共计确定清单事项355项,其中,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07项;轻微违法,符合法定条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224项;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24项。

时间:9月6日

事件: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部门查办生产经营假兽药案,查获涉案产品210吨,案值1.2亿元,是近年来涉案范围最广、案值最大的兽药违法案件。该案被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法治动态》刊载,并获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批示:案件查处力度大,震慑效果好,示范效应强。

时间:9月23日

事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聚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持续改进作风,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法,不断推动“放管服”改革向更深层次发展。在全省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培训班作了题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烟台样板》的交流发言,相关做法同时入选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典型案例。

时间:11月8日

事件:“烟台市构建一体化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作为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表扬,这是我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迎难而上,勇于创新,创造和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

时间:11月15日

事件:以市委审计委员会文件印发《十四五烟台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确立到2025年,基本形成与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相适应的“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的工作目标,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治已病、防未病,为推动我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审计监督保障。

时间:12月3日

事件:市农业农村局举办首届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活动。竞赛活动针对县级农业执法实际,分设监管组和执法组,分别由农业农村和综合执法部门组队参加,着力为全面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提供农业执法保障。

时间:12月20日

事件:以市委审计委员会文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秘密5年),通过细化审计整改各环节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时间:12月30日

事件:生态环境部公布了12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查处典型案例,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查处的山东烟台索坤玻璃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入选,办案单位烟台市环境执法支队获生态环境部表扬。

时间:12月31日

事件: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表彰为“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

司法工作

时间:3月25日

事件: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向党和人民报告”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媒体记者和网红大V走进检察机关参观,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意见建议,全力打造开放、透明、亲民检察院。

时间:3月25日

事件:市法院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监管分局等机构,揭牌成立烟台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成员单位包括市级37家商业银行、15家保险机构和15家证券机构,成立以来,该中心调解金融纠纷14件,调解成功4件,总标的额2亿余元,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88万元,发挥了诉前化解金融纠纷和防控金融风险的双重作用。

时间:6月以来

事件:市委政法委会同信访、法院、公安、司法、应急等部门印发《全市开展“无非正常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公共安全事故”村(社区)创建活动意见》和《全市“三无”社区(村)创建活动考评细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无”社区(村)创建活动,实行“蓝黄红”三个管理法,每月进行通报。截止2021年底,全市86个镇(街)治安刑事案件零发案,6602社区(村)治安刑事案件零发案,极大的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时间:6月11日

事件:市法院邀请全市行政机关800余人参与旁听行政案件审理,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负责同志现场旁听庭审并针对涉土地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案件点评召开视频会议,各区、市政府负责人和政府部门负责人在同级人民法院参加直播旁听及视频分会场会议,有力推进全市依法治市向纵深发展,助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时间:9月24日

事件:龙口法院研发的“法润芝阳”诉源治理线上平台正式上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线上立案执行等服务项目,打造了“线上点单、在线接单、入户调解”的基层诉源治理新模式,开辟了全市基层法院“诉源治理+数字赋能”新路径,“法润芝阳”诉源治理新模式获评“2021年烟台市十大法治为民实事”称号。

时间:10月1日

事件: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该项改革为期2年,通过调整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完善提级管辖的标准和程序,进一步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基层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级法院重在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实现绝大多数案件事实、法律争议在两审之内实质性解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时间:10月19日

事件: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现场调研观摩会上作了题为《坚持“四抓”助力“四进”全力做好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交流发言,在建机制、抓办案上求突破、见实效,为全国改革试点贡献了烟台力量。截至10月19日,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7件,办案数量居全省第一。

时间:11月1日

事件:市司法局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统一领导,聚力实施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工程,实行挂图作战“蓝黄红”三色管理法,以精准化督导实现硬约束,全市154个乡(镇、街道)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在全省首批实现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突破性发展。

时间:11月8日

事件:市法院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会战,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开展涉民生、涉金融等专项执行行动。2021年,全市法院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执结各类案件4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126亿余元,进一步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时间:11月23日

事件:市法院审理的《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振殿、马群凯环境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24批指导性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第133号指导案例。该批案例共有13个指导案例,集中展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果,浓缩了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的发展亮点。

时间:12月15日

事件: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对平安中国建设140个先进集体、129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授牌命名60个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和160个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授予73个市县“长安杯”。其中,烟台市荣获“2017-2020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荣誉称号,连续第五次荣获“长安杯”,副省长、市委书记傅明先作为与会代表,受到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这是烟台市平安建设获得的最高荣誉,也是烟台最闪亮城市名片之一。

守法普法工作

时间:4月15日

事件:烟台市反恐办举办“反恐怖宣传集中教育”活动。以宣传恐怖主义危害、普及防恐防暴知识、讲解反恐怖法律常识为重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分发宣传材料、发放宣传纪念品、悬挂标语、展示反恐专业装备等形式,对反恐常识开展普及教育。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演示了紧急避险、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技能,发放《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2021版)》、反恐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时间:5月-8月

事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全市广泛开展“送法上门”主题活动,累计开展各类“送法上门”活动158场,惠及群众5万人次。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精准普法”模式在省卫健委普法之窗刊登。

时间:5月29日

事件:由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指导,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山东省司法厅主办,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集中展示活动在烟台民法典主题广场举办。此次活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热潮,为推动法治烟台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时间:6月5日

事件: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在市文化中心广场组织开展“统一战线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日”活动,制作展出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宣传看板35块,悬挂宣传条幅10余条,发放政策法规小册子、宣传页、明白纸、告知书、小奖品等3000余份,设置群众有奖答题、服务咨询、《民法典》宣传等环节,群众现场咨询和接受宣传近千人次,有力地推动了统一战线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营造了宣传贯彻统一战线政策法规的浓厚氛围。

时间:7月5日-12月31日

事件:市教育局开展第六届全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举办演讲比赛和知识竞答比赛。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加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宪法卫士”网上学习活动,我市参与学生数约为58.3万,参与率93.34%,位居全省前列。市教育局被省教育厅评为“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优秀组织奖。

时间:7月20日

事件:烟台市青少年法治护航中心、烟台市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基地、烟台厚仁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等10余个法治教育基地被列入我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馆,对全市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开展研究性学习和职业体验等活动。

时间:8月8日

事件:烟台海关组织开展第十九个海关法治宣传日活动。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谱写海关法治建设新篇章”为主题,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讲、《行政处罚法》宣讲研讨工作;压实压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生物安全法》《出口管制法》等重点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教育。

时间:10月15日

事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实施意见》《烟台市落实山东省贯彻的具体措施的方案》《烟台市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意见》,研究部署了今后普法宣传相关工作。

时间:11月17日

事件: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白玉刚出席会议并讲话。烟台市司法局作为全省政法系统唯一代表作了典型发言,详细介绍了我市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宣传“责任驱动、头雁领学、法润青苗、法德共进”等“四大工程”的经验做法。

时间:12月8日

事件: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我市于2021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国家赔偿法,党规党章党纪等20多部法律法规烟台法考培训,全市名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考试,通过率达到98.47%。

时间:12月31日

事件:我市590余所中小学共聘任法治副校长670余名,全年开展普法讲座、法治教育主题活动1000余场,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教育,切实提高学校法治教育的专业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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