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法考培训机构,“战疫”不误“练兵”东营市司法局组织千人行政应诉线上培训

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3月6日上午9时,东营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行政应诉线上专题培训正式开始。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应诉人员和重点执法岗位执法人员以及政府法律顾问等1148人踊跃参加。

大众网·海报新闻东营3月6日讯(记者 唐梦琳 通讯员 柳文萍)东营市司法局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采取线上培训的形式,组织全市行政应诉和重点执法岗位工作人员苦练“内功”。

为切实增强东营市行政应诉机构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各级各部门行政应诉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应诉对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3月6日上午9时,东营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行政应诉线上专题培训正式开始。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应诉人员和重点执法岗位执法人员以及政府法律顾问等1148人踊跃参加。

培训由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李大勇主讲,重点围绕法治思维的含义及基本特征、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程序意识、法治政府的未来模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关问题解析、“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解析、《行政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热点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线上授课,并通过直播平台与学员在线交流、答疑解惑。

此次培训市直各部门单位共340人参加,人员涵盖相关单位行政应诉工作分管领导、行政应诉工作人员以及重点执法岗位执法人员。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疫情防控任务较重的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仍然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组织人员利用执勤间隙坚持学习。疫情防控最前沿的各县区及镇街处,在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平稳运行、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仍有808名基层行政应诉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利用手机终端参加培训。

“形式新颖,内容又有干货,学到了很多新知识。”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此次培训贴合实际,形式新颖、既减少了人员聚集,又抓住了有利“空档期”东营法考培训机构,提升了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对于推进东营市依法行政进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此次行政应诉线上专题培训,一改过去以线下培训为主的培训模式东营法考培训机构,“战疫”不误“练兵”东营市司法局组织千人行政应诉线上培训,主要采用手机终端线上培训的形式,是东营市历年来规模最大、形式最为特殊、参训人数最多的一次行政应诉专题培训,对于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1法考辅导,宁夏回族自治区法院系统 2023年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的;

6.在处分期间的;

7.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现役军人;

10.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11.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属于其中不得录用情形的;

12.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

(二)报名时间

报考者于2023年9月15日至9月20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三)报名程序

1.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回族自治区法院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2.用户注册。用户注册是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必备的环节,只有注册成功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时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核对无误,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考生须知。报考者登录后,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考生须知》《诚信承诺书》。

4.确认基本信息。报考者须确认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出生日期是否正确。

5.上传照片。网上注册完成后,须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请在报名系统中下载,解压后请务必认真阅读“照片处理工具”说明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2023年6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6.填写报名信息。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因未执行以上操作造成报名信息无法提交、资格初审单位无法进行审核的后果,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时,导航按钮颜色为蓝色表示已操作;为橙色表示待操作;为灰色表示目前不可操作。

7.报考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信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提交完整报名信息后,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9月20日18:00以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9.结果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岗位。报名结果被确认的报考者,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笔试开考比例(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1.5:1。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宁夏法院网及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告。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按要求改报的,视为放弃。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与科目

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素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履行辅警岗位职责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以及与辅警工作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等。

笔试科目为《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能力测试》,分值15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9月23日(星期六)下午,地点在银川市,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请随时关注宁夏法院网及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告)。

考生参加笔试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其他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为准。考生笔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准考证丢失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宁夏法院网及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

笔试结束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并按照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3:1的比例(通过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人数较少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要求的,经研究最低可降至1.5: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六、资格复审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由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七、体能测评

(一)组织实施

体能测评由五市中院分别组织实施。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在宁夏五个地级市设置分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宁夏法院网及“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告。

(三)体能测评的内容和要求

1.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2.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2021法考辅导,宁夏回族自治区法院系统 2023年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体能测评只判定是否合格,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试资格,由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法院网及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参加面试人员。

八、面试

(一)面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统筹组织,招聘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各面试实施单位提前三天发布面试公告,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二)面试的方式由各面试实施单位根据实际和岗位的需要,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情绪控制、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三)面试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9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九、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考试总成绩将在宁夏法院网及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十、体检

(一)体检工作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组织协调下,由各招聘用人单位负责实施,各招聘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未进入体检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五)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十一、政审考察

(一)政审考察工作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组织协调下,由各招聘用人单位负责。

(二)政审考察工作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等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三)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未进入体检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十二、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由各招聘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定,并在宁夏法院网及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用人单位依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2021法考辅导,劳动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因招聘资格被取消或通过招聘考试的已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招聘用人单位提出递补需求,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从具有递补资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并按照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程序进行递补。递补资格在下一次宁夏回族自治区法院系统辅警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

十三、岗位职责及管理方式

(一)辅警在司法警察的指挥下,从事法院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

(二)辅警不占编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招聘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三)招聘用人单位与辅警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未通过岗前培训考试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招聘用人单位与辅警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四)辅警实行层级管理,层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至七级辅警。

十四、薪酬待遇

(一)辅警薪酬待遇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宁夏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制度实施意见》执行,现阶段工资水平约3000元/月~4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发放冬季取暖费,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等次的发放考核奖金。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辅警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辅警在合同期内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假期及其他权利。

十五、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宁夏法院网及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二)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以及考前无故放弃(不参加)面试、招聘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报到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本公告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

举报电话: –

技术支持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院系统

2023年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院系统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宁夏法院网网址

广东法考培训机构,考试主管部门:非法“助考”,严惩不贷

金秋时节,备受瞩目的一级建造师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陆续开考。今年,这两个考试人气持续走高,其中一级建造师报考人数超120万,又一次刷新纪录。据不完全统计显示,全国每年有1000万人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培训市场的竞争同样激烈。为了吸引考生广东法考培训机构,许多培训机构想方设法提升培训水平,帮助考生提高能力。但也有一些培训机构,声称“保过”“包过”,非常吸睛。真有其事,还是欺瞒诈骗?日前,记者走访了一些培训机构,并采访了资格考试管理部门负责人。

指定培训机构?根本不存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严格坚持考培分离的原则,从未指定以任何形式组织、授权组织或联合组织开办税务师(TA)职业资格考试的辅导培训。”针对某些教育培训机构(组织)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或以协会指定、协作等名义,招揽、组织开办各类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的行为,今年4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在官网发布了一条紧急通告,予以否认和澄清。

“指定培训机构”的说法,一度火爆职业培训市场。记者在网络搜索发现,这样的例子并不罕见。例如,某培训中心自称“建筑岗位证书合作指定培训机构”,某公司自称“北京市教委指定培训机构”。

职业资格考试中,到底有没有“指定培训机构”?“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指定’都是假的。”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考培分离是人社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坚持的一个铁律。

1995年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就规定,培训要坚持考培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参与考试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得参与培训工作和参加考试。在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均明确“考培分离”。人社部在今年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中,均明确“广大考生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参加考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同时,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试和培训要分离。”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强调,考试鉴定、颁证的机构不要和培训机构结合在一起,一结合在一起就有利益驱动,就把市场搞乱了,也会带来运动员和裁判员不分的问题。

命题专家授课?见一个查一个!

“命题组专家面对面授课”“阅卷组组长亲自辅导”……在职业培训市场上,此类宣传语十分常见。这也是考生疑虑最多的一个问题。

从命题专家一方来看,他们会不会到培训机构授课?“这是明令禁止的!”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所有命题专家都要签署一份《保密责任书》,其中包括“不向外透露自己或与考试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

“对外公布自己是命题组人员都不允许,还怎么用这个身份公开上课?”该负责人建议,“以后见到这种情况,大家可以直接举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广东法考培训机构,考试主管部门:非法“助考”,严惩不贷,见一个查一个。”

那么,培训机构所谓的“命题专家”又是什么人呢?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人压根就不是命题组人员,而是用这个假身份欺骗考生。也有个别情况,培训老师确实参与过命题,然而“是之前好些年的事了”。有培训机构负责人坦言:“考试要求变化挺大的,‘过时’的命题组成员其实对考试帮助不大,只是撑个门面。”

考前泄题?骗子敛财的幌子!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前,一张试卷密封盒的照片在网上被疯传。照片中的试卷密封盒上,还贴有“人事部考委会”的封条,密封处盖有印章。一些考生对这张“像模像样”的照片信以为真,以1000-30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一科或多科“试卷”的电子版,并支付了3000元/科的保证金。

“这份试卷当然是假的。”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原人事部2008年就已和原劳动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人事部”已经不存在了,现人社部也没有“考委会”这个机构。

“考前泄题是骗子为了敛财打的幌子。”该负责人说,各级考试机构一直非常重视考试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从命审题到印刷运输,再到送进考场,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比如,《保密责任书》要求,不以任何方式(如辅导、培训、通信、写稿、接待等)向外暗示、泄露考试工作有关内容。

如果有人挑战考试安全,等待他的将是法律法规的严惩。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根据刑法规定,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反面案例的警钟,声声都是震慑。在2007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中,相关考试机构的于某、孟某、王某“监守自盗”,在考试前泄漏了试题,经法院审理认定,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2年、3年、3年。

201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中,有“助考”团伙利用非法窃取的试题信息培训敛财。经公安部调动十几个省市的警力,侦破了多起涉考犯罪案件,成功打掉网上组织考试作弊团伙50余个,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00余名。相关犯罪嫌疑人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不过退款?商家的营销手段!

去年2月,来自苏州的楚女士花了3000多元,在某培训机构报了一个教师资格证培训“不过退费班”。可考试没通过申请退款时,却遭到了该培训机构的拒绝,理由是“未参加延保期学习”。

无独有偶,北京的曲先生也在考试不过后遭遇了退款难。去年4月报考中级会计考试后,曲先生花3600元在某教育公司报了一个“VIP保过班”。后向该公司索要退款几次无果,竟然还被该公司客服“拉黑”了。

“不过退款”是培训机构招揽考生的一大利器。许多考生认为,反正考不过能退款,除了花点儿时间也没损失什么。但现实真的这般美好吗?

“‘不过退费’并非想退就能退,签订的合同中肯定是有附加条件的,比如考多少次、要达到多少课时。”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调解员朱佳斌提醒消费者,选择购买教育培训产品时,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明确了解双方权责,斟酌过后再做决定。

记者走访中发现,“不过退费”现象在培训机构中大量存在。面对考生的退费申请,有的骗子直接消失不见了,有的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直接退费的并不多见。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有的考生选择报警,有的选择吃下“哑巴亏”,如果遇到个别难缠的,公司则会安排“售后服务人员”,按比例退还部分报名费。

即使真的痛快退款,这也只是商家的一种营销手段。一位培训机构负责人坦承,从概率上来说,总有一些人不论是否经过培训都能考过,只要收到这些考过学员的培训费,其他人的培训费就算全部退还,整个班的利润依旧非常可观。

买卖答案?就是犯罪!

“包过”“保过”如何实现?“大部分其实就是买卖答案,在考试中组织作弊。”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透过江苏南通市公安部门破获的一起案件,可以摸清他们的作弊行为和犯罪经过:考前发放作弊器材,考试开始后一拨人将试题偷拍传出,后方安排好的枪手做答,再把答案通过无线设备传送给考生。各环节参与人员分散在全国各地,通过网络传送内容。

南通市公安局案件侦查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一些培训机构就是抓住了一些考生不愿认真备考、只想走捷径的心理,打着“包过”“保过”的幌子组织作弊。

“卖答案”者中,有的并非组织作弊,而是以此为借口行骗。山东日照市东港区法院就宣判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邓某谎称自己有2016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答案,骗取被害人胡某10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邓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组织考试作弊、为组织作弊提供帮助,都是犯罪!我国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考生的“作弊成本”,不是取消考试成绩那么简单!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明确,有“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如何监管?多部门联合专项治理!

人事考试安全,涉及社会公平正义。“必须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助考’培训。”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强调。

“另外,职业资格考试不是一本证的问题。这是选才的一种方式,如果拿到证的人没有真本事,影响的是队伍水平,是事业发展。”该负责人认为要“堵疏结合”,一方面,坚决查处虚假宣传和非法培训;另一方面,建立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培训市场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为打击考试作弊,2016年,人社部专门下发通知,明确各地可在应试人员入场时进行安全检查,可在考场内配备和使用必要的防作弊设备,考后对雷同答卷严格按规定处理。职业资格考试要求考场封闭2小时,开考后5分钟一律不得入内。

有的人因“挂证就能年入几万块”而盲目考证,不具备能力条件就寄希望于“包过”。针对这种现象,去年,人社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原环境保护部、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集中部署打击药品流通、环评、建设、专利代理等领域的“挂证”问题。还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了“挂证”行为黑名单,对查处的“挂证”行为进行曝光,并查处和撤销了一批违规注册职业资格。

为了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2013年,人社部联合公安、工信、工商、税务、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开展了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共查处200多起“助考”团伙和高科技作弊案件,扣押各类无线电等作弊器材27万余台,端掉器材非法生产线3条和1个实验室,打掉了多个专门攻击人事考试网站的黑客团伙,查处了近2000家各类违法违规涉考培训机构,铲除了一批长期干扰破坏考试秩序的“助考”团伙,抓获和审判犯罪嫌疑人数千人。

该负责人表示,人社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净化人事考试环境,构建守法考试、诚信考试长效机制,促进人事考试健康发展。人社部还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协调有关部门,对资格考试严重失信应试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真正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刘云吴叶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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