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同等学力博士,2017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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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和硕博贯通两种。2.硕博贯通:指我校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1.报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学校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单位代码:11415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 招生方式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和硕博贯通两种。

1.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见二)的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贯通:指我校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按硕博贯通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我校的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我校组织的硕博贯通式博士生培养方式的考核和复试,被录取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在职专业硕士)、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已获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应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即在2011年9月1日之前取得学士学位者)。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

①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或二篇以上;或

②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或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资格审查时须交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论文原文。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以硕博贯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考生应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只有春季一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370名。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视当年报考情况而定。

四、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和现场确认(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登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报考须知、了解报考程序并按照网报具体要求及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3月10日(硕博贯通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报名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照相、资格初审)和准考证发放

考生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后中国地质大学同等学力博士,考生本人须在2017年4月12日-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来我校现场确认照相,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地点及所需携带的有关证件材料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请大家按规定时间前来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

(三)提交材料

网报成功后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将纸介材料送交(寄)至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0室)。送交(寄)报名材料起止时间:2017年2月20日-3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只接收EMS),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报考材料:(书面报考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研究生就业的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注明是否“定向”培养。

2.政审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以上1、2、3项可从研究生院网站或报名网站下载)

4.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和同等学力的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需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应届生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5.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中国地质大学同等学力博士,2017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

6.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科目:1.外国语

2.两门业务课

3.政治理论课:(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初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 4月16日

初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二)复试

1.初试后符合我校复试条件者,在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下由各学院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2.以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的博士生,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主干课程,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报考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携带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核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核验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核验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原件。

4)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处无法查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否则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10000.00元/生•年,总学费共:30000.00元。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15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09〕3号)。

八、其它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博士生体检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2)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4.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5.目录中加“**”的导师只限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6.目录中加“”的导师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7.目录中加“”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8.目录中加“”的导师为科学研究院导师。

9.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九、通讯地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办公楼410

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已公布!该简章涵盖了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习形式及学制、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费等内容,助力想要报考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的同学快速了解招生相关信息。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客服老师咨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地质大学位于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光谷科创大走廊腹地。学校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科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门类,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一级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围绕学科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构建以地球科学为主导,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生态系统。现有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6个湖北省重点学科,“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在全国历次学科评估中均排名第一;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专业学位类别授予权。

2024年,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8大学科门类;在金融、应用统计、资产评估、法律、体育、翻译、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艺术15个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

1. 2024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400人左右,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1200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将在10月底公布推免拟录取名单,推免生报名及录取有关事宜见接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

2. 拟在43个学科专业中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500人左右。其中,34个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6个自设二级学科(专业代码第5位为“Z”)。

3. 拟在15个专业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900人左右。

4. 拟在8个专业类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艺术)和资源产业经济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39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 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58人左右,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中20个左右指标用于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9人左右,该专项计划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6.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4年招生计划为准,招生计划可能有增减;专项计划单列。

二、学习形式及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在校学习的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第 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本校教职工不允许报考本校单独考试。

③报考资格须经我校审核同意,申请材料(申请表格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请于2023年10月10日前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和考试。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以“研招网”网报系统为准。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五)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六)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 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八)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 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十)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相关工作。

四、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

(一)各专业初试具体科目名称及代码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二)单独考试初试科目以“研招网”网报系统为准。

(三)复试科目和加试科目请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

(四)命题及考试大纲

1. 全国统考请参考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布的考试大纲。下列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

院命题: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2. 自命题考试科目由我校招生单位公布考试大纲,详情请在各招生单位网站查看,单独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参照统考相应自命题科目。下列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211-翻译硕士英语、346-体育综合、357-英语翻译基础、431-金融学综合、432-统计学、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五、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1.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人/年;应用统计、法律、体育、翻译、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等专业学位学费为13000元/人/年,艺术专业学位学费为16000元/人/年,会计、资产评估、金融等专业学位学费为18000元/人/年。

2. 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学费为22000元/人/年。

3. 非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MPA)和艺术等专业学位学费为25000元/人/年,金融专业学位学费为35000元/人/年,会计和工商管理(MBA)等专业学位学费为40000元/人/年,其他学费均为18000元/人/年。

4. 收费标准最终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

(二)奖助体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定向生除外):

1. 学业奖学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8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 4000 元/人/年,每年一次性发放。所有推免硕士研究生第一年享受硕士生一等奖学金;统考硕士生需按要求评定一等、二等级别。一等、二等比例分别为80%、20%(非重点学科为70%、30%)。新生录取时根据入学考试初复试总评成绩评定,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

2. 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每年评选180人左右,金额2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3.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4. 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 研究生可以申请“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助教”和“助管”岗位由学校设置或各单位自筹设置并发放津贴,根据工作时间,每个岗位每学期最长可聘用和发放5个月,校设岗位津贴为1500元/岗/学期,单位自筹岗位津贴自定。“助研”岗位由导师(项目负责人)设置,助研津贴从科研经费中支出,按研究生实际工作表现和时间发放,每学期最多发放 5 个月。

6.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前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到校报到后办理新生校园地助学贷款。

六、信息公开

1.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初复试时间等相关内容以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我校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2. 我校研究生招生所有信息均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开,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七、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对考生申诉有关问题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

单位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单位代码:1049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贾老师、洪老师

网址:

电话: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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