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学位,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一、学校简介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中国高校通用就业能力前20强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首批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

学校创建于1911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商业专门学校之一。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百余年来,学校坚持工商融合、文理融通特色办学之路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学位,现有58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以及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学校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4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32个。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6800余人,各类研究生5100余人,留学生990余人。学校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均在90% 以上,其中国(境)内外继续深造率达到30%以上,学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现有教职工260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优青、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大批优秀师资。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招收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1年-2022年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且大学期间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限最低选修学分内)加权平均分达所在专业前15%的要求。

3. 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学位,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4.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招生专业、计划

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不超过290人,具体如下表。

序号

学院

专业

计划数

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30

统计与数学学院

经济统计学

30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3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10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20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0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物流管理

30

法学院

法学

30

10

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30

11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25

12

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

阿拉伯语

注:学费收费标准按学校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四、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扫下面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填报1个专业志愿。

1、填写资料。请按报名系统要求填写、提交,同时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拍照)、个人一寸证件照(学信网注册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拍照)。未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统一用学生证代替,证书号码统一用2023。报名成功后打印申请表。

2、确认材料。按系统要求将本人签字后的申请表扫描或拍照上传。未确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报名考生务必仔细核对身份证号,因身份证号导致后续无法录取或无法在学信网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材料应为原件扫描或拍照。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24:00。

(二)测试及拟录取办法

报名的考生须参加分专业测试,测试时间:6月16日前(具体测试方式、时间、地点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同专业同分同录)及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各专业预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审核

学校将根据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将对2023年6月2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审核结果于2023年6月21日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于2023年6月21日在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培养及管理办法

1.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2.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 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六、其他

1. 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测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七、监督机制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均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中国计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国计量大学始建于1978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是全国唯一一所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和检验检疫为办学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大学,招生代码:10356,学校法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258号。

第三条 颁发证书: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并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由学校颁发中国计量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四条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五条 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按照学校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六条 修业年限:我校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2.5-3年,具体学制见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未能修满规定学分或未能完成学位论文浙江工商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中国计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应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八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见《中国计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十条 报考我校法律硕士的考生,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1251工商管理和1252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第十二条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不含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的考生,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提供证明材料。

2.入学前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

3.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合格,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4.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总分的 60%),或者托业(TOEIC)、托福(TOEFL)或雅思(IELTS)考试成绩不低于总分的50%。

第十三条 2024年我校各全日制硕士点均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中国计量大学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第十四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报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公布。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网上确认内容包括确认网报信息、采集个人照片。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网上报名后请考生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或学校核验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第十五条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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