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华中科技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华中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华中科技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3]4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2023年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同等学力硕士学位通知如下。
华中科技大学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校园占地7000余亩,园内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优雅,景色秀丽,绿化覆盖率72%,被誉为“森林式大学”。学校教学科研支撑体系完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在职研究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专业:西方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研究方向:
1、微观经济学 2、宏观经济学 3、货币银行学 4、金融工程 5、证券投资
6、公司财务 7、国际金融 8、国际经济学 9、国际贸易 10、国际商务 11、国际投资 12、产业组织理论 13、城市与区域经济 14、数字经济 15、乡村振兴发展 16、双碳经济研究 17、共同富裕研究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重大处分、不良记录。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满足申请资格的人员,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对申请人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收齐入学登记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批。按照学校规定要求遴选学员。
3.签订协议。申请人与学校签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协议书”。
4.完成注册。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与学院签订培养协议,缴纳第1次学费,完成正式注册,取得正式学号及同等学力学习资格。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人还须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现场确认、办理信息录入、申请考试等工作,具体流程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申请人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一水平考试。申请人在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全国统一水平考试后,可进入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课程学习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利用双休日(节假日)进行集中授课。课程学习阶段开课时间:春季3月上课,秋季9月上课。课程学习阶段为期1年半。课程学习时段最长不得超过5年。
6.申请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申请,缴纳第2次学费,完成后续开题、学位论文撰写、预答辩、学位论文盲审、答辩等流程。整个论文写作阶段时长不得少于1年。
7.申请人整个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写作阶段的总时长不得超过6年,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教学与培养管理
(1)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由学院选派经验丰富的教师负责班级的日常教学管理。
(2)课程学习阶段,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校研【2014】20号文)执行》。公共课考务工作由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业课考务工作由经济学院来统一组织。
(3)申请同等学力硕士论文写作阶段,论文开题,论文写作,论文答辩等流程由经济学院统一进行培养管理。
(4)对于完成整个培养过程且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授予学位。
(5)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或其他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华中科技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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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2024年上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格审查”)及学位课考试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办理资格审查、做好学位课考试的复习备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