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省属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法学专业是首批“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996年获得宪法与行政法硕士学位授权点同等学力申硕学信网,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招生简章,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3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四川省最早同时拥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等院校。
同等学力申硕是国家为有学历提升需求的在职人员开辟的提升学历的重要渠道,也是众多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权威途径。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适应快速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建设的需要,我校积极开展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课程研修班。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2.已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学历,且已经获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已获得的学位证书可以通过国家学位认证;
3.对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完成网上申请。考生网上申请成功后,在四川师范大学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报系统注册的ID号
(2)本人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报名表》
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信息采集,并现场拍照,最后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
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通过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现场确认后,考生按照网报系统要求,完成网报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全国统考(我院可向考生推荐价优的全国统考考前培训单位,考生自愿报名参加)。
三、招生专业
我院拥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坚持法学理论知识、法律应用技能、法律职业伦理有机结合原则,培养面向西部、面向基层、面向法律职业领域的高层次卓越法治人才。学员可根据自己专业兴趣和工作需要选择具体专业。
专业
学科代码
全国统考综合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外语水平考试语种
授权学位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法学
英语
法学硕士
民商法学
法学
英语
法学硕士
刑法学
法学
英语
法学硕士
诉讼法学
法学
英语
法学硕士
四、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授位
1. 第一阶段: 课程学习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后起,2年内完成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的课程学习,合格者可获得“四川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考生需在资格审查后起4年内(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每年可考一次。按照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科目要求,4年内(包含课程学习的2年)未通过全国统考者同等学力申硕学信网,学校不再接受学位申请。
2.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授位
国家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始论文开题写作。学员在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经报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3. 其他事项
第一、二阶段的学习限期不超过4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关于费用
1.根据学校文件,报名参加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专班的学费为27000元/人。
2.费用可分两阶段在学校缴费平台上完成缴费。
3.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费用自理。
同等学力申硕优势
优势一:入学门槛较低,学习方式灵活多样
优势二:专家教学,更新知识启迪智慧
优势三:系统服务,集聚校友资源丰富人脉
咨询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
咨询地址:四川师范大学(校本部)第6教学楼9楼910
咨询QQ群:
同等学力人员申硕,河北地质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河北地质大学创办于1953年,是国家自然资源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拥有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8大学科门类,70个本科专业, 其中有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领域,拥有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予权。为进一步服务社会需求,多渠道培养高层次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 号)同等学力人员申硕,河北地质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报名流程
(一)预报名预报名方式: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进行预报名。
(二)网上申请登录“学信网”(),点击“快速入口”中的“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在“申请人登陆”中进行注册,查看申请流程、了解操作过程,在学位申请栏目下完成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是蓝底,硕士学位证书用,务必按要求上传)、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操作。(三)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注册、电子照片(蓝底)上传、基本信息录入及提交学位申请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缴纳学费、采集图像、录入指纹、签署《个人承诺书》)及资格审核。1.资格审核所需材料(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2.现场审核、信息采集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招生专业及学位统考安排
1.招生各专业及申请学位统考科目
1.招生各专业及申请学位统考科目
2.考试安排申请学位论文指导前须先通过学校专业课程考核和全国统考。学校专业课程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全国统考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份,具体时间、考试大纲等其他相关事项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在“考试项目”中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中进行查看。
四、课程考核及学位申请
1.课程考核申请人报名注册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由我校安排主要以线上形式进行专业课程的学习。学员按要求参加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统一组织的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学分。课程考核通过后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2.学位论文通过国家统考并获得结业证书的学位申请者,将在专业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论文中期考核、论文撰写、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工作。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包括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的1-2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3.学位授予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五、培养年限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学制为三年。其中,课程学习一年,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为二年。特殊情况可由本人申请,专业学院同意后最多延长至六年。
六、缴费与退费
我校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及申请学位每生学费30000元同等学力人员申硕,分阶段缴纳。课程学习和考核阶段20000元,入学时缴纳;论文撰写和学位申请阶段10000元,课程考核和全国统考均通过后,于申请论文开题前缴纳。因故中途退学者,按阶段退费,已完成的阶段费用不退。课程水平认定考核阶段退费按照该阶段收费扣除课程阶段学费后退还,课程阶段学费为退学申请日减去资格审核通过日所得月数乘以2000元;论文撰写阶段退费金额为中期考核前退费5000元,中期考核后不再退费。
同等学力申硕管理类,江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教育学)申硕招生简章
江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融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于一体,位于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素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美誉的江西省省会南昌,对江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和全国第一批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同等学力申硕管理类,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有3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为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江西师范大学支持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并已连续多年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欢迎省内外在职人员积极报考。
一:申请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
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相关程序
1、学院接收拟在我校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申请,申请人登录同等学力信息平台录入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现场确认工作,进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并完成头像和指纹采集工作。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现场确认工作一般在每年3月完成,具体时间将视情况另行通知。
3、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4、申请人完成现场确认并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后方为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5、学院在每年5月前,向当年通过申请资格审核人员发布同意接受硕士学位申请的通知并组织入学教育,向申请人详细介绍学位申请流程、相关政策要求等。
三: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要求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2、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并通过相关学位课程考试,包括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修满规定的学分,获得合格证书。5年内未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3、第二阶段:申请人应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以最后一门课程考试完成的时间为准)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4、第一、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5、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相关费用,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6、学位授予按照我校《江西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办法》和《江西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意见》(赣发改收费[2014]373号),江西省财政厅赣财综字[1998]44号和江西省物价局赣价行字[1998]15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1、文科:第一阶段课程学费16000元/生(课程学习阶段);第二阶段学费9000元/生(论文指导阶段),合计25000元/生。
五:同等学力申硕学科专业目录
注:总学分不少于 37 学分,其中专业课不少于 30 学分,公共课不少于 7 学分。
六:报名流程及现场确认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注册,注册网址:。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2、登录“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下载并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接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张贴照片(与上传“同等学力申硕”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照片同底,一寸免冠近照)。
(二)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到我校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每年的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本次申请无效。
2、现场确认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
3、现场确认所需提交材料:
①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江西师范大学接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
4、现场确认程序:
(1)相关学院办理初审。查验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必要时采取笔试或口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并在《江西师范大学接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学校研究生院5201室办理复审。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江西师范大学接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
(3)采集电子图像及指纹信息。本人持网报系统注册ID号办理指纹信息采集,并进行现场拍照,最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同时签署上交《诚信承诺书》。
5、查询注册结果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请人网上注册信息和现场确认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审查结果可登录全国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查询。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同等学力申硕管理类,江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教育学)申硕招生简章,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所属学院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院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课程学习阶段的上课地点安排在江西师范大学校区内。专业人数较少(一般为30人以下)的,采取与同专业研究生同班学习方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0人及以上)的,采取分阶段集中授课方式。具体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
4、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其它费用自理。
5、招生简章可能会根据我校同等学力申硕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网站公布的最新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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