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作为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学校自从创办之日起已有百年办学历史。学校前身是由蒋兰圃、唐义精、徐子珩等创办于1920年的武昌美术学校,后更名为私立武昌艺术专科学校(简称“武昌艺专”)。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于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2005年成为全国首批32所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试点院校之一。2010年起,学校与其他兄弟院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8年,学校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美术学被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
湖北美术学院是中国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和人文艺术研究的全国重点美术院校。学校现有设计学、艺术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24年面向全国招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热忱欢迎广大有志者报考我校!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4.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研究生同等水平。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
1.网上申请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网址:)进行注册硕士同等学力申报,湖北美术学院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并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查看注意事项)→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
3.现场确认
4.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另行公布。现场确认时采集人图像及指纹信息、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5.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和国家组织的学位水平考试。
6.在课程考核和国家学位水平考试全部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并在提交学位论文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硕士学位。
三、接收申请专业名称和国家学位水平考试科目
一级学科
考试科目
授予学位
外国语水平考试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1403-设计学
外语
无
艺术学
1301-艺术学
外语
无
艺术学
注: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外语水平考试,应试语种应与申请学位相应学科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考试大纲以国家公布的大纲为准。外国语水平考试大纲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
四、报名方式
我校全年接受报名,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经我校审查报名资格通过后,无需参加入学考试,即可参加我校课程学习。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并提供学位证书网上认证证明。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历证书网上认证证明。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寸蓝底彩色登记照4张。
5.报名申请表。
五、学制与学费
1.学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过程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通过国家统考和课程学习阶段(原则上不超过4年),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原则上不超过2年)硕士同等学力申报,整个培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培养年限从学生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开始计算。
2.学费: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按当年学校收费公示的标准收取。实行两段式收费:第一阶段(通过资格审查,专业课程学习前)须缴纳学习费用16000元/人;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须缴纳费用16000元/人。学生本人因其他原因产生的相关费用与我校无关。
六、课程学习与考试
1.采用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在校研究生相同专业培养方案开设课程,申请人应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且达到规定学分,可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2.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并转入在册库的申请人,在学习期间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取成绩单。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工作
1.申请人通过国家统考,修完规定学分后,可根据学校的流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以通知为准。
2.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湖北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授予湖北美术学院硕士学位。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4.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湖北美术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负责解释。
教育学同等学力硕士,湖南大学教育学专业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直属于中国教育部,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四方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建有中国书院博物馆、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是一所历史悠久、蜚声中外的综合类研究型大学,国际艺术、设计与媒体院校联盟和金砖国家网络大学等国际组织重要成员,AMBA国际认证成员。
★位列“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
★入选2011计划、111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通用中国PACE教育推进伙伴计划
★湖南省最早设立的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之一
★综合性大学第一批具备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单位
一、学院及学科简介
1949年湖南大学成立教育学院。1981建立高等教育研究室,恢复教育科学研究,1987年更名为高等教育研究所,2006年正式成立教育科学研究院。学院于1998年设立“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予点,是湖南省最早设立的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之一。2003年设立“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2005年设立“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设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综合性大学中第一批具备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的单位。2013年正式通过了“教育管理学”二级学科博士点授权资格。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具有现代教育观念、良好教育理论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以及较高专业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使其具有既能较好地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现代教育技术、方法和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又能运用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解决教育管理实践培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招生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两年或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学位者。
四、就业方向
国内教育学硕士就业方向有:普通高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机构,政府单位教育学同等学力硕士,湖南大学教育学专业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出版社、报社,互联网教育企业,各类培训机构,早教机构等
五、课程安排
六、授课安排
1、学习年限:2-4年
2、上课地点:湖南大学校内
3、上课时间:根据学员情况,寒暑假集中上课或周一至周五上课。
七、获得证书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发放课程合格结业证。
2、申请同等学力教育学硕士学位者,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5月份申硕考试和论文答辩,按湖南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八、收费标准
1、报名费200元,校园卡办理费20元,学费16000元,教材费2000元,学费与教材费正式开课前一次缴清。逾期不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处理。所有费用一经交纳,概不退回。
2、同等学力学位评审费按申硕当年学校核定的标准收取,学位评审费在通过学位相关考试进入论文写作环节时交清。
3、缴款地点:湖南大学财院校区财务处
缴款方式:可刷卡、转账(工作日可刷卡,每周二下午除外)
开户名称:湖南大学
帐 号:1901 0 107
开 户 行:长沙市工商银行枫林支行
汇款用途:教科院同等学力课程**学费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及时反馈,以便我们及时查收并开具发票。
九、报名流程
1、学员填写《在职同等学力人员修读教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报名表》,提交个人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100K以内电子照片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学校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系统认证,审查通过后,发送录取通知。
3、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4、按学校通知的开学时间办理报到教育学同等学力硕士,领取相关资料,正式入学。
5、计划开班时间:7月中下旬。
6、报名及咨询地址:湖南大学北校区(财院校区)行政楼502室
同等学力 硕士在职,在职人员同等学力法学硕士学位项目概况
在职人员同等学力法学硕士学位项目概况
原创高级法律研修班
西法大在职法律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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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同等学力法学硕士学位项目(简称:同等学力申硕)是目前教育体制内难度最低、灵活度最高的申硕模式。在职人员通过不脱产,利用业务时间完成学业,通过国家统考,获得国家承认的法学硕士学位证书。咨询电话:
在职人员同等学力法学硕士学位项目(简称:同等学力申硕)是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设立,是目前教育体制内难度最低、灵活度最高的申硕模式。在职人员通过不脱产,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学业,通过国家统考,获得国家承认的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同等学力申硕分为高级法律研修班培养和硕士学位申请两阶段。继续教育学院开设高级法律研修班,立足对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的培养优势,依托学校优质雄厚的教学、科研资源和配套完善的教育教学体系同等学力 硕士在职同等学力 硕士在职,在职人员同等学力法学硕士学位项目概况,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的授课方式,项目负责人、班主任跟班管理,定期举办活动,增强学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学员在申请硕士学位的同时,掌握最前沿、最实用的法律知识,提升法律实务能力,成为应用型、复合型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一、申请法学硕士学位条件
1.西北政法大学高级法律研修班结业证书;
2. 申请人已获学士学位且满三年,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满一年(专业不限)。
3. 通过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和学科综合考试(简称“全国统考”)。
(1)报名时间:每年3 月份
(2)考试时间:每年5 月份(上午外国语水平,下午学科综合)
(3)考试科目:外国语水平和法学学科综合(成绩满 60 分为合格)
4. 符合学校申请硕士的科研条件。目前规定:提交学位申请时,应近三年在标识有ISSN、CN、ISBN的正式出版物上独立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论文1篇,论文字数不低于3000字。
5. 遵守我校其他相关规定。
二、查询成绩
约3 个月学员即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查询成绩。
三、根据学校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答辩等事宜
四、授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附:证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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