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2023年我校拟在医学、理学和管理学门类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欢迎广大在职人员报名。
一、申请人员条件
(一)学术学位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2023年报名须在2020年7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
2.从事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相关工作。
3.遵纪守法,获得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
1.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专业对应。
4.遵纪守法,获得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
二、接受申请专业
(一)学术学位
生物学:生理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基础医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临床医学: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口腔基础医学;
药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
护理学:护理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本学科招满20人开班):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
公共管理(本学科招满20人开班):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二)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
口腔医学。
三、报名工作
考生需在国家平台和我校招生系统两个系统同时报名。各项申请材料通过我校招生系统上传电子版材料,不再需要寄送纸质版材料。请考生妥善保管纸质版材料原件备查。
1.国家平台报名
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做好网上报名,注册完成后请牢记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2023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国家平台报名流程.doc。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8月31日,逾期报名系统将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平台报名的申请人,将取消报名资格。
2.学校招生系统报名
登陆学校招生系统202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简章,填写报名信息,注册完成后请牢记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2023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校招生系统报名流程.pptx。报名时间为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8月31日,逾期报名系统将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系统报名的申请人,将取消报名资格。
考生将各项申请材料的原件扫描后上传网报系统并提交,材料清单见
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材料清单.xls。考生应及时、完整上传并提交相关材料,若在提交后需修改相关信息,可点击“撤销提交”,但需在系统截止报名(8月31日)前完成修改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补充报名材料及信息,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202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学习资格或撤销学位等。
附件: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模板.doc
四、录取工作
根据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请确保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各专业根据招生规模和报名情况等进行择优录取。
2023年拟录取名单预计于2023年9月下旬公布在研究生院网页()“在职教育/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通知公告”栏目。
五、学习地点、年限、方式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分为课程学习考试和完成学位论文两个阶段,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不得超过7年。
(一)课程学习考试阶段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6年内达到以下要求:
1.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试,上课计划安排2023年10月-2025年7月,课程学习以面授为主,阶段性集中上课,少部分课程为网络学习,理论课授课和考试地点设在我校乌山校区,实验课授课地点设在我校旗山校区,一年在校学习和考试时间为4个月左右。
2.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国家统一安排,学校将另行通知。
(二)完成学位论文阶段
申请人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按照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导师选报,学位论文开题、评阅及答辩等相关工作。
六、培养费用
学费缴纳分两段制进行,课程学习阶段学费标准为: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25000元,其他各学科21000元;学位论文学习阶段所有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其中,课程学习费入学报到时需缴清,学位论文学习费待联系和确认导师时缴清,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申请终止学习,放弃申请硕士学位,其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其他
具体培养过程要求、授予学位要求,详见《福建医科大学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
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在职教育/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通知公告”栏目中的有关通知文件。
招生相关问题咨询:0591-(研招办)、联系邮箱:(暑期请通过邮件咨询);
培养及日常学习相关问题咨询:0591-(质量监督与在职教育办);
学位授予相关问题咨询:0591-(学位办)。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6日
硕士与同等学力硕士,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录取公告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3年各专业招生规模,报名情况,经我校2023年第29次校长办公会审议,现对我校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公告如下:
一、录取条件
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各专业录取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我校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各专业招生条件(详见招生简章)。
(二)学术型临床医学(1002)录取人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需达四级或相当水平,且获得符合条件科研成果至少1项;
(2)获得符合条件科研成果至少2项;
(3)英语需达六级或相当水平。
(三)护理学(1011)录取人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需达四级或相当水平,且获得符合条件科研成果至少2项;
(2)获得符合条件科研成果至少3项;
(3)英语需达六级或相当水平。
上述英语水平及符合条件科研成果说明如下:
(1)英语四级或相当水平:①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②TOEFL成绩70分以上(IBT)或180分以上(CBT);③雅思(IELTS)≥5.0;④WSK(PETS3)考试合格。
(2)英语六级或相当水平:①通过大学英语六级(CET-6)或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②TOEFL成绩80分以上(IBT)或213分以上(CBT);③雅思(IELTS)≥6.0;④GRE成绩1300分以上硕士与同等学力硕士,新GRE成绩325分以上;⑤WSK(PETS5)考试合格;⑥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⑦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3)符合条件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共一排第1)、通讯作者(最后通讯)发表论著;或主持科研项目;或获得专利(个人排名第一)。
二、录取结果查询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因报名人数不足20人,2023年不开班,其余学科按招生计划开班。报名人员自10月11日起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录取结果查询”页面查看录取情况。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邮箱:。
开学时间预计为11月中下旬硕士与同等学力硕士,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录取公告,开学相关要求届时请关注学校网页通知,或咨询质量监督与在职教育办0591-。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0日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天津大学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
#同等学力#
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2020年9月1日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
(五)一般不接收小语种考生。
二、申请流程
申请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申报备案、资格初审与复试、资格复审与信息采集、录取环节。
(一)网上报名:2023年5月30日—6月14日
申请前查看附录中《天津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目录》,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依次完成“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流程。特别注意:应严格按照“是否一级学科招生”中的“是”或“否”进行系统填报,学位申请提交后留意“申请状态”是否“已提交”,如显示“未提交”则要点击操作列表中“提交申请”。其他个人信息请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如同时申报了本校两个专业,请在后期的信息采集阶段向学校申明,否则,申请人需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申请天津大学同等学力硕士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申报备案:2023年5月30日—6月14日
申请人下载《天津大学2023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录),填写表中“拟申报学院、学科专业”栏目及以上内容后,将登记表word版发送至申请学院的电子邮箱(见附录)进行备案,电子邮件主题设置为“同等学力申硕—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特别提示:网上报名与申报备案两个环节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否则不予进行后续的资格审核与复试工作。
(三)资格初审与复试:2023年6月8日—6月18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申请人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资格初审和复试。各学院相关学科成立至少3名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复试一般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由学院通知。根据我校《关于调整进出校园管理措施的通知》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核及复试工作的申请人,需要进入校园时,请提前与各相关学院联系办理访客入校申请手续。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
1. 天津大学2023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该表需打印两份,据实填写各项信息。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该表需用A4纸打印,不得追加附页,以便装订存档。
2.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学院在资格审查合格者的《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留存2—5项的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与信息采集:2023年6月18日
资格初审合格并且已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携带学院已签字盖章的《登记表》以及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参加校级资格复审与信息采集,主要包括资格复查、现场照相和指纹采集。信息采集完成后生成《资格审查表》,信息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未采集信息不予录取。逾期不再补采。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工作地点: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一层102报告厅(天津市南开区玉泉路与鞍山西道交口南200米)
(五)录取事宜: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协议书》(一式两份)。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大学办理报到手续,缴纳学费以及复试费90元。录取信息及报到、课程学习等事宜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有关通知。
三、培养方式及学费
(一)申请人入校后由所在学院完成选定导师并按流程办理手续。
(二)公共学位课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利用双休日和平时晚上学习;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学习及考试由各学院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三)申请人自录取之日起,必须6年内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逾期将被清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所修学分失效。
(四)学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将另行公布,请及时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有关通知。
四、学位授予
(一)在成绩有效期内,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提出学位申请。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我国目前开展非全日制培养研究生的主要方式之一。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天津大学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否则将不予受理。
(二)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三)入学一年以后,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全国统考的报考以及学位答辩申请等工作均需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请牢记该平台账号信息并及时登录该平台完成有关报考及答辩申请等操作。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试信息请关注:中国教育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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