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同等学力,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3.除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外,同等学力考生须按招生简章的要求加试规定的2门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或“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查询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研招[2013]16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复试录取工作以提高研究生质量为核心,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加大招生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快培养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不断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模式,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三、招生指标及复试基本分数线

1.招生指标:共377人(不含推免生)法律硕士同等学力,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其中

全国统考法学硕士:131人

全国联考法律硕士(非法学):197人

全国联考法律硕士(法学):49人

2.复试基本分数线

法学硕士:政治 55,外语55,专业综合90,专业90 ,总分355。

法律硕士(法学):政治50,外语50,专业基础 90,综合 90,总分 325。

法律硕士(非法学):政治50,外语50法律硕士同等学力,专业基础 90,综合 90,总分 325。

说明: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以 “武汉大学法学院网”( )及“研究生工作网()”上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法学硕士考生复试名单将于3月14日左右公布,法律硕士考生复试名单将于3月16日左右公布。

四、调剂复试

我院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也不接收校内其他培养单位的调剂考生。报考我院的考生要求向校外及校内其他培养单位调剂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我院今年法律硕士(法学)生源实际情况需要,经研究,拟接收今年报考我院法学硕士且符合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10人左右参加法律硕士(法学)复试,按照复试后的总评成绩情况录取(成绩核算方式另行通知)。

自愿申请调剂到法律硕士(法学)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符合我院法学硕士复试基本分数线、且大学学习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说明:按照《武汉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法律硕士(法学)考生须符合“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条件。)

法学硕士考生调剂到法律硕士(法学)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为:

政治 55,外语55,专业综合90,专业90 ,总分355。

申请调剂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武汉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于3月15日 (星期五)下午17:00 前交(或邮寄)至法学院337办公室赵老师,或将申请表的电子版发至,并致电话()确认,学院审核批准后公布复试名单;未获批准调剂的,仍按原报考专业参加法学硕士复试。

调剂考生获批准参加法律硕士(法学)复试的,按照法律硕士复试工作安排参加复试,不再参加法学硕士复试。

五、复试内容

1.外语:测试考生的听力与口语能力,以对话形式进行,每名考生5-10分钟。

2.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专业知识及培养潜力等,每名考生约20分钟。

3.除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外,同等学力考生须按招生简章的要求加试规定的2门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六、成绩核算

1.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由外语面试成绩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构成,其中,外语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2.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总评成绩是录取和评定基本奖学金的依据。

3.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面试成绩×10%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和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分数线进行复试录取。

2.录取类别

定向培养:“强军计划”属于定向培养。

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单独考试考生属于委托培养。

普通(含自筹)培养: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普通培养。

3.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八、复试具体安排

1.法学硕士考生复试安排

(1)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3月29日(星期五)(8:30—17:00)

体检时间:3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地点:文理学部医院,具体安排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专业综合面试:3月31日(星期日)上午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3月30日(星期六)下午

(2)复试地点:法学院大楼内各教研室会议室

2.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复试安排

(1)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3月27日(星期三)(8:30—17:00)

体检时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地点:文理学部医院,具体安排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3月28日(星期四)

专业综合面试:3月29日(星期五)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3月28日(星期四)下午

(2)复试地点:法学院大楼内各教研室会议室

3.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初试准考证;(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从人事档案中调取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需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缴纳复试费用。

九、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指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安排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十、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

根据学校要求,复试期间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复试结果和基本奖学金公示

考生复试录取结果、基本奖学金获得情况等将根据工作进展适时在我院网上公示,网址或。

十二、咨询

1.电话

研究生院硕士生招生:

法学院研究生办:(法学硕士)、(法律硕士)

2.网上查询

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法学院网”( )或“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查询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3年3月7日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考,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创建于1972年6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考,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隶属湖北省。198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7月,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学校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2006年2月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考,经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经过近五十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化工为鲜明办学特色的高校。

学校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2018年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2019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26位;在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位列中国内地高校92名。学校现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及国际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面向全国一本招生。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5000人,其中研究生5000余人、本科生近20000人。

申请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可申请主要学科

材料加工工程、企业管理、工程管理、化学工程、制药工程、采矿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环境工程共8个学科。

基本程序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开展网上报名,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以具体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如实填写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导致后期课程及论文不能通过,由相关单位和个人承担后果,且学校有权对相关学生做出退学处理),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并提供学位证书网上认证证明;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历证书网上认证证明;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4张2寸)。

我站点现场确认活动

同等学力申硕国家统一考试

(一)考试科目

1.外国语水平考试。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应试语种应与申请学位相应学科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考试大纲以国家公布的大纲为准。

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学科专业在附件所列学科范围内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科目、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以国家公布的大纲为准。

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

(二)报名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信息平台选择当年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

(三)网上缴费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须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当次报名无效。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学制与学费

1.学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过程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通过国家统考和课程学习阶段(原则上不超过4年),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原则上不超过2年),整个培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培养年限从学生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开始计算。

2.学费。两个阶段的学费共计32000元/人(不包括艺术类学科),分两阶段收取。第一阶段学习费用20000元/人(不含报名费、教材费);第二阶段费用12000元/人(包含论文指导费用,不含论文开题、答辩、送审费用)。06

课程学习

1.申请人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在规定学习年限未能最终完成学业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2. 申请人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原则需一致或相关,人文社科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得申报理工类专业硕士学位。

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工作

1.申请人通过国家统考,修完规定学分后,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以通知为准。

2.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武汉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授予武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

证书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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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考,武汉工程大学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2019年1月)

武汉工程大学简介

学校创建于 1972 年,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 199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 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 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 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学校地处光谷腹地,现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

一、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 18 个学院、1 个部、1 个研究设计院,另有 1 个独立学院。1 个国内“一流学科”,2 个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1 个省级优势学科,5 个省级特色学科,4 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9 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翻译、艺术、工商管理、法律、会计、工程等 6 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其中工程硕士授权类别包含10 个授权领域。

二、人才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 1854 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 1290人,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 246 人,副高级职称 451 人。在职教师中,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2 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 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 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 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1 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考,省高端人才引领计划入选者 1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12 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5 人,湖北省“百人计划”人选 10 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 74 人,湖北省教学名师 3 人,全国优秀教师 1 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的专家 28 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8 人,“楚天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 48 人,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 6 人,“工大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 31 人。现有博士生导师 58 人,硕士研究生导师 779 人。

三、科研平台

学校拥有 1 个研究设计院,1 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 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 个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 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 45 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1 个武汉化工新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现有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1 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 9 个。

四、科研成果

2006 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7320 项,其中“973 计划”、“863 计划”等国家级项目 265 项,省部、市级项目 1390 项。获国家、省部、市级教学、科技成果奖 160 项。获专利授权 1490 余项,学术论文被 SCI 等检索收录 3460 余篇。2014-2016 年,学校科研入帐经费共计 3.9 亿元。学校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学校在 2017 中国大学顶尖成果排名中位列 189 名。

五、合作交流

学校先后与 40 余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成立了有 130 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参加的董事会、37 个校友分会以及武汉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了各类社会奖助学金 19 项。

六、培养质量

学校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仅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 1 亿元以上的 80 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 70%的企业主要领导人是我校的毕业生。五年来,我校学生获得国际级奖项 8 项,国家级奖 133 项、省部级奖 564 项。研究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 95%以上,高端就业率和升学率在40%以上。

武汉工程大学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

报考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6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网上预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二)信息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4张2寸)。

(三)报名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信息平台选择当年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考生一般在湖北省内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我校同意。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

(四)网上缴费

根据有关规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考,武汉工程大学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2019年1月),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19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各培养单位根据情况采取随在校研究生学习或单独开课等授课方式组织教学。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二)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5~6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四、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一)申请人通过相关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见当年我校学位办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核的工作通知。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武汉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武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

五、其他说明

报考武汉工程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咨询,也可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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