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中国驻欧洲各地使领馆都发布了这么一条。一时有关欧洲事务的大小公号纷纷转载,弹冠相庆,好像祖国已经要对非旅游类的欧洲访客重新敞开国门。
可是,公文中说的“有效居留许可”是什么意思?真的是像有些人以为的那样要对这欧洲三十六国重新放开工作和探亲签证吗?
恐怕未必。
题图:Photo by Renee on
下图:Photo by Guth on
公文中提到:“中方决定,有关欧洲国家(名单见后)持中国相关有效居留许可(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团聚类居留许可)人员,自即日起可向中国驻这些国家使领馆免费、免邀请函申办来华签证。”
第一眼扫过去,确实很容易得出引文中的结论。以至于神经君也很兴奋地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转发给一个朋友,汇报说她拿德国护照的老公孩子终于可以去申请新的探亲签证了。
兴奋的情绪过去之后,我回想了一下公文中的措辞。等等,“有效居留许可”是什么意思?这篇公文真的是在说要重新放开工作和探亲签证吗?
为了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欧洲 工作签证,我开启了尘封多年的高考应试级阅读理解技能,又把这篇公文仔细阅读了一遍。
根据我在下图中的圈圈点点,可以看到,文章第一段先描写了一下事件背景,来说明在什么情况下出台这项政策。3月28日针对外国人停止了有效签证和居留许可。而8月11日恢复的却只是居留许可,而且还是要重新向中国使领馆申办的前提下。
在上图的第二段行文中,具体有限定哪些类别的居留许可: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团聚类居留许可。对照常见的签证种类,只有四种长期签证适用,及Q1、S1、S2、Z类签证,分别对应关键字“家庭团聚”、“私人事务”和“工作”。
而常见的Q2签证虽然听起来也像是属于家庭团聚的范围,却因为只是短期探亲,属于签证,而不算长期的居留许可,很可能不在这次的放开之列。
举几个栗子:
注意,在上述前三个栗子中,我加粗了“有效”这两个字。这也是根据8月11日的公文来的(见第一张截图的绿色标注处)。根据这部分字面意思可以推测欧洲 工作签证,即使有合理的工作类、私人事务类或团聚类原因,现在去申请新的居留许可,大概也不在受理范围内。
以上是神经君的阅读理解尝试。也不知道过去这么多年技艺有没有生疏。今天早上,我也已经向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电子邮箱咨询,等收到确切答案,再跟大家分享标准答案。
如果有比较了解情况的朋友,也欢迎跟大家共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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