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址:80 Road, #16-01/02/02A,
(二)电话:+65
(三)传真:+65
(四)电子邮箱:
(五)
二、办证时间及费用
(一)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二)受理时间:9:00-15:00
(三)收费和取证时间:9:00-16:00
(四)费用收取: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除代我馆收取签证规费和急件费外澳门最新签证政策,将另行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请径询该中心或参考其网站。
(五)审理时限:普通件,通常递交申请后第四个工作日可取证。加急服务须经领事官员批准,将加收费用。以上审理时间仅供参考,基于个案需转递香港特区政府或澳门特区政府审批的审理时限会延长。
三、特别提示
(一)能否颁发签证由我馆或香港特区政府或澳门特区政府决定,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不参与审批程序。
(二)我馆不再受理持普通护照的中国香港/澳门普通签证申请。持用外交、公务(官员)护照者,其他拟申请外交、公务、礼遇签证人员,以及中国公民申请赴港进入许可,仍可径向我馆递交申请(地址:150 Road,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节假日休息;受理时间:9:00-12:00;取证时间:9:00-12:00及15:00-16:00)
(三)申请人可通过中国签证服务中心向我馆申请中国香港/澳门签证,亦可自行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申请。
(四)关于免办港澳签证的情形请查询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官方网()或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官方网站()。
(五)如果对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所提供服务有任何改进意见和建议,欢迎与我馆联系,电子邮箱:。
经停香港过境签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前往香港: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海外途经香港前往第三国(或地区)澳门最新签证政策,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停留7天。目的地为中国内地或澳门者,可不出示联程机票。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内地前往第三国(或地区)者,出示联程机票和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或合法居留证(如“绿卡”、有效工作、学习签证等)后,可在香港停留7天,免办进入许可。
●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通心粉们,如果最近要办理相关证件,千万别跑错地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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