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及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中发现,网吧、酒吧、KTV及宾馆等成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高发地,为了给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呵护其身心健康,还未成年人一片蔚蓝、洁净的成长天空。近日,我院联合互助县公安局威远镇派出所深夜走访排查了威远镇辖区内的多家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及部分宾馆。就网吧是否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进入消费、宾馆是否接待没有家长陪同的未成年人入住、入住时有没有如实登记身份信息、娱乐场所KTV、酒吧是否雇佣未成年人、是否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大排查。
网瘾少年隐患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在此次检查中,检察官发现虽然所有网吧门口、吧台都设有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示,但部分网吧仍存在违规容纳未成年人在网吧内上网、逗留的现象。在现场,检察官详细询问未成年人家庭住址、就读学校等信息,并结合典型案例就地向未成年上网者进行了释理说法互助县酒店,规劝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对网吧经营者存在的违法经营问题,要求其限期整改,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花季少年不该泡酒吧,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在对娱乐场所、酒吧等场所检查中发现,多数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未设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示,并且在某酒吧内发现有多名未成年人消费。对此未检检察官现场对以上娱乐场所经营者及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要求娱乐场所经营者进一步加强消费人员身份信息登记、核实等工作,并在门口显著位置设立“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示,切实杜绝未成年人进入。
未成年人入住宾馆,强制报告制度有规定
梳理近几年我院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后发现,宾馆成为涉未成年人强奸、猥亵、盗窃、敲诈勒索等案件的高发地。在此次排查中,未检检察官主要对宾馆、旅社就未成年人入住是否向未成年人父母进行询问、是否对入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进行核实等问题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县域内多家宾馆存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情况,但都没有留取未成年人父母联系方式,更没有向未成年人父母询问,违反了《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强制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此检察官对宾馆管理者和未成年人入住者进行了法治教育,责令宾馆经营者当场向入住宾馆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监护人打电话询问,要求宾馆经营者在遇到未成年人入住时,及时向未成年人家长询问,存在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备,还要求宾馆经营者经常性组织员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未成年人务工有限制,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自我约束能力欠缺,需要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如果过早的进入娱乐场所很容易沉溺其中,会对身心健康和学习兴趣产生严重影响,甚至还会触碰法律的底线。因此在此次排查中,检察官非常重视对营业性娱乐场所如KTV、酒吧、网吧等场所是否存在违规雇佣未成年人情况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娱乐场所存在违规雇佣未成年人的情况,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针对此情况,检察官对娱乐场所管理者及未成年人进行了法治教育,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经营并就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切实尽到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责任。
法律监督要落到实处,检察建议督促社会治理
近期,我院针对多起在宾馆内发生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向互助县公安局发出了检察建议,此次排查也是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针对发现的旅馆业违规经营现象,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保持常态化跟踪监督,完善工作机制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针对娱乐场所、网吧等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网吧及营业性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治理,实施全面排查,要求相关部门一是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酒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及网吧责令整改或采取处罚措施。强制要求营业性娱乐场所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二是加强对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场所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法律意识,确保依法依规经营。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是强有力的武器
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实施,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厅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未成年人进入,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营业性歌舞厅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性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第五十七条规定,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互助县酒店,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监察委、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实行)》,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案或举报。对于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厉、及时追责、惩处。
通过此次排查,我院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也进行了一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讲政治 顾大局
谋发展 重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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