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其中包括对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启动调研。
计划中“专题调研”部分明确指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华侨权益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尽早启动推动国家层面华侨权益保护立法意见和建议。
专题调研是立法前的重要步骤之一。也就是说,广大华侨热切企盼多年的、国家层面的华侨权益保护立法,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和大家见面啦!
近年来,回国发展的华侨群体日趋壮大,关于在国家层面立法保护华侨权益的呼声不绝于耳。
今年3月的2017全国两会期间,就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海外列席侨胞提出了这方面的主张:
在推进立法过程中,“地方先行先试”成为重要策略。东南沿海地区华侨权益保护,特别是广东、福建、江浙一带华侨权益保护,作为全国重点侨乡,在华侨权益立法方面走在国家之前,对于全国性法律的出台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立足民生、服务大局”是地方性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两大特色。
例如在民生层面,就华侨普遍关心的身份证明问题,福建、湖北、上海三地条例中均明确指出,华侨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住宿、商事、婚姻登记,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等事务时,所持中国护照与居民身份证有同等效力,有关部门应予以认可。
服务大局是地方综合性法规的另一特色。《上海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将“服务国家和上海发展战略”作重点呈现,明确指出鼓励和支持华侨发挥资源、人才、技术和资金优势,参与科技创新中心及自贸试验区等重点项目,并在投资权益、创新创业、科研资助等方面分项加以详细阐述,明确相关权益的保护条款。
地方性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密集出台,让华侨们在欣喜之余不禁对全国立法报以更高期待。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专题调研,无疑是响应了华侨们的诉求,将“为侨服务”落到实处。
当然,立法是一项复杂且科学性极强的工作,需要考虑方方面面面的问题。2016年,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白志健曾归纳出立法过程中需要深入探究的问题:
不过,任何问题都是暂时的。在有关部门及专家学者、华侨群体的共同努力下,一部既符合中国侨情侨况、又满足华侨迫切诉求的全国性华侨权益保护法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闪亮登场,请大家共同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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