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华侨港澳台学生在福建省报名点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1.学历资格
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入学考试者,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向我院提供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入学报到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补缴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
持中国内地(祖国大陆)学历的考生信息将由联招办汇集后送考生毕业中学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查验;持港澳地区学历的港澳台考生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香港或澳门)报名参加考试;持国外学历的考生报名时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
凡持虚假学历报考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当年全国联招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其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并且在三年内不准参加全国联招考试或全国高考。
2.身份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即按一年计算,无须连续居住。年的计算规则为:自然年,或每年报名时间截止日的过去一年。两年中累计住满18个月不可直接视作两年计算,需每年单独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华侨,须先由同我国和华侨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居留权认证,再到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办理认证。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每年全国联招报名结束后,由我省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查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也不退还报考费。
(二)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 3月28日至30日(周三、周四、周五)为我省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三)我省现场确认地点
福州报名点:福州市高招办(福州市光禄坊103号2号楼5层,原福州市教育学院内,邮政编码:,电话: -)
厦门报名点: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二路269号,厦门三中旁边,邮编:,电话: -。)
(四)报名方式
2018年全国联招考试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需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在网上缴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550元人民币)。预报名后,考生需记住自己的密码,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到相关地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我省各报名点不受理委托报名确认)。
考生本人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须缴交身份证件正副本(正本用以核对),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至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往届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持国外学历的考生报名时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所有收取的报名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华侨考生须在广州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地点可以选择福州。持香港、澳门地区高中学历的港澳台考生必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的香港或澳门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并参加考试。
一旦经现场报名确认,属于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费不再退还。
二、考试
1.考试科目类别
理工类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文史类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每考试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理科考试大纲》(第2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文科考试大纲》(第2版)。
2.考试时间
5月19日至20日举行考试。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5月19日
(星期六)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月20日
(星期日)
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3.考试地点:
全国联招考试福建省考点统一安排在福州市城区有关中学,具体考试地点待领取准考证时告知。
4. 领取准考证时间:5月16日至18日;领取准考证地址:福州市高招办(福州市光禄坊103号2号楼5层,原福州市教育学院内)。
5.为保障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自2018年起厦门港澳台华侨生联考培训,报名参加全国联招考试的残疾考生,可向我省报考点提出合理便利申请。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向我省报考点领取并按要求填写《2018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特殊需要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同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回乡证、台胞证或护照)和残疾人士证件复印件(或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以上证件须同时带备原件用以核对。
经批准免除全国联招英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英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英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英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其他考生进行英语听力考试期间,英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不得翻看试卷和作答。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
6.答题方式
鉴于全国联招考试试卷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的答题卡的指定区域内答题,在指定区域外答题不予计分。
三、填报志愿
(一)从2018年起,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在全国联招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即六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考生填报志愿网址与网上预报名网址一致。
(二)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录取批次分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本科志愿组考生可填报A、B、C、D、E、F、G、H、I、J 10个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预科志愿组可填报A、B、C、D、E 5个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
(三)填报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院校,考生可同时兼报普通类专业和体育类、艺术业专业。
(四)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术科考核,术科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考生应尽早与拟报考的院校联系。术科考核不合格或没有参加术科考核的考生,不得填报相应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五)填报志愿前厦门港澳台华侨生联考培训,考生须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目录》,了解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及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四、其它
(一)经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不予以发放准考证。
(二)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上查询当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目录》、联考成绩及录取情况。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上述网站同时向考生提供招生咨询及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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