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专业分包的管理,《新》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doc 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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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投资、控股的电力建设工程以及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工作。公司基建部负责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工程和施工企业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实施公司系统工程建设分包管理相关规定和标准;负责对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和施工企业分包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等工作。国家电网公司定期开展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督查,掌握公司系统分包安全管理信息。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依法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施工承包施工承包资质范围内施工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可以对所承接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依法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专业承包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它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分包管理要求及不允许分包的工程名称或范围,并强调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禁止分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二次专业分包或变相再次专业分包,禁止无资质队伍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由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承包商审核同意后,报请建设单位批准。建设单位、监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义务,做好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工作,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投资、控股的电力建设工程以及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管理职责 公司基建部负责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工程和施工企业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实施公司系统工程建设分包管理相关规定和标准;负责对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和施工企业分包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等工作。网(省)公司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所投资或控股项目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的和直属施工企业的分包归口管理工作;制定分包管理细则;收集工程分包信息并定期上报;开展分包管理督查和考核评价。建设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负责审批施工承包商申报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分包申请,严格控制施工承包商的分包工程范围;严格审查分包商资质业绩;对工程项目基建分包情况进行备案,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分包管理的考核评价。

监理承包商依据合同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监理制度;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报送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并备案;审查施工承包商分包资质业绩审查以及入场验证审查;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施工承包分包的第一责任,应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应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报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劳务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1、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分包商施工简历、近三年安全、质量施工记录。5、确保安全、质量的施工技术素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6、施工管理机构、安全质量体系及其人员配备。7、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8、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的分包计划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由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的分包计划书面申请,经监理承包商审核同意后对专业分包的管理,报建设单位审批。 施工承包商根据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在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中择优选择相应资质的分包商,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施工承包商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处)及下属的专业工地不得越权自行招用分包商。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及时与审查合格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结合现场实际签订分包安全协议。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签订的发、承包双方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签字人必须是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分包合同的施工范围不得超越分包商的资质范围。施工承包商与分包商在签订的合同、安全协议必须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应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应约定:1、按照国家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预留安全文明施工、质量保证金以及扣除安全、质量保证金的相关奖惩条款。

2、工程款和劳务费的支付条款及各种劳动保险支付的责任方。3、分包商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施工机械、起重机械的配备及管理要求。4、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等技术文件编制、审批管理要求。5、禁止分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二次分包或变相再次分包。施工承包商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以合同形式约定分包商办理。分包商必须在分包合同签订后方可进场施工。严禁无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施工承包商每年应组织(或监督分包商组织)各类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其它不适合电力建设施工作业的人员应及时清退。严禁录用未成年者。施工承包商应制定分包商各类人员登记制度,不定期检查现场施工分包人员与名册是否相符,分包商项目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等主要人员离开现场应报请施工承包商分包管理人员同意,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变动需重新报审,避免人员的随意流动和频繁更换。施工承包商督促分包商对新入厂分包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施工承包商应组织分包商全体作业人员分工种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考试,对分包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监理承包商监督检查分包商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试情况,并进行现场核查。

凡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通过安规考试。分包商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施工承包商为分包商人员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在上岗时佩戴。“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施工承包商负责建立分包人员台帐,包括分包商人员资质、教育培训及考试、体检、保险等有关信息,做到人、帐、卡相符,并按月动态调整。施工承包商为分包商配备或者督促分包商配备起重机械、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并将其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管理。1、专业分包工程所需的大型起重机械必须由施工承包商提供。劳务分包工程所需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由施工承包商提供。2、施工承包商建立工程项目分包机械管理台帐,督促分包商对自带机械按照规定要求维护保养、检查,形成维护保养记录卡,帐卡对应,确保施工机械整洁、完好、满足施工要求。3、施工承包商负责为劳务分包人员提供安全用品、用具,并定期检验、试验和更新。4、施工承包商监督专业分包商为其作业人员配备合格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起重、电气、安全三类工器具进行登记、编号、检测、试验和标识管理,建立管理台帐,做到物帐对应。5、分包商自带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工器具等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自检合格,向施工承包商提交检验或者验收合格证明;施工承包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要求,进行入场检查,确认各种机械和工器具齐全完好,达到安全使用要求,并按规定报监理审核后方可进场施工,杜绝不合格机械、设备、工器具等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承包商应对分包商的施工技术和安全措施实施管理。1、专业分包商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含安全技术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如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和电网、设备事故等事故)施工作业,施工承包商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审查分包商的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备案,监督其严格实施。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专家论证。负责及时向分包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施工承包商本部对所属各项目部按季度定期开展分包检查。监理承包商本部按季度定期检查所属各监理部的分包安全监理工作。建设单位、监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应分别建立分包管理台帐,确保分包管理台帐资料及时规范,真实有效。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承包商的分包计划和资质报审文件,动态核查分包安全管理情况,按季度定期组织开展分包检查。建设单位和网、省公司直属施工企业每月应汇总分析各工程项目的分包安全信息对专业分包的管理,并及时上报。第七章 监督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定期开展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督查,掌握公司系统分包安全管理信息。网、省公司应自上而下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分包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对电力建设分包全过程安全管理和控制。

每年进行至少两次电力建设分包安全管理督查。网、省公司每月分析汇总各工程项目的分包安全信息,并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应对工程项目的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时掌握在建工程的分包管理情况,及时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对管理水平差、人员素质低、不服从管理的分包商及违反本规定的施工承包商,责令其改进或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承包合同违约及经济损失由违规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和监理承包商督促施工承包商应及时支付工程款。施工承包商监督分包商不拖欠员工工资。避免在分包过程中发生纠纷。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分包集体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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