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申请移民的条件,跨国企业高管如何移民美国:EB-1C申请知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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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C申请适用于跨国公司的高管申请美国绿卡(永久居民)。理论上来说,规模越大、员工越多、收入越高的企业对于EB-1C申请的帮助越大,但是也并非只有大型跨国企业才可以办理EB-1C申请。

EB-1C是跨国公司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移民签证(即绿卡申请),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在EB-1C申请中,申请人()是美国公司(雇主),而被派遣的公司高管作为申请的受益人()。EB-1C申请适用于跨国公司的高管申请美国绿卡(永久居民)。

EB-1C属于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目前处于无排期的状态。在申请时,EB-1C是否存在绿卡排期,需要查阅当时的绿卡排期表(Visa )。企业高管通过EB-1C获得的是10年永久绿卡,其配偶以及21周岁以下未婚子女也可以一起获得绿卡。

EB-1C申请的基本要求:

*请注意,“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在美国移民法中具有特殊定义。对于您所提供的职位是否满足该定义要求,请咨询MT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法律意见。

EB-1C评估要素:

EB-1C申请的注意事项

*申请EB-1C的过程复杂、繁琐,涉及到美国移民法、公司法等许多方面,因此MT律师事务所建议您向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咨询。

EB-1C申请流程

*以上是EB-1C申请的一般流程,每个案件可能会存在差异。

EB-1C申请的常见问题

1. 雇员/高管可以为自己递交EB-1C申请吗?

–不可以。EB-1C申请必须由雇佣该高管的美国公司作为申请人并出面担保提交移民申请。而在EB-1C申请中,雇员是申请的受益人()。

2. EB-1C还需要美国雇主出面申请劳工证吗?

–不需要。在EB-1C申请中,美国雇主无需向劳工部提交劳工证(PERM)申请。

3. 提交EB-1C申请的美国雇主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首先,作为申请人的美国公司需要成立一年以上,与美国境外公司之间必须合乎移民法规定的关联公司关系要求,包括:母子公司、办事处、合资公司、共同组织所有、姐妹公司以及附属公司。例如,中国作为母公司拥有美国子公司,或者中国公司与美国公司由同一个绝对大股东控股,这样中美两家公司之间就满足关联关系的要求。其次,美国境内公司与境外公司均需拥有正常、持续、系统的运营状况。当然,美国境内外的两家关联公司都需要具有一定的规模,但是移民局没有对公司规模有具体的要求。如果您对EB-1C申请中公司规模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添加微信咨询MT律师事务所。

4. EB-1C申请是否对美国境内或者境外公司的规模、员工数或者收入有具体要求?

–移民法没有对EB-1C申请的美国境外公司的规模/员工数量/收入/利润有具体的要求。理论上来说,规模越大、员工越多、收入越高的企业对于EB-1C申请的帮助越大,但是也并非只有大型跨国企业才可以办理EB-1C申请。MT律师事务所曾经帮助非常多民企或者中小型企业成功办理EB-1C申请。如果咨询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MT律师事务所。

5. 在美国境外的公司是否能够通过收购的美国公司来办理EB-1C?

–可以。EB-1C申请要求美国境内公司与境外公司(可以是中国母公司)具有关联关系。如果是中国母公司通过收购取得美国公司51%及以上的股权,可以满足此要求。如果您已经有目标企业且还未开始收购程序,建议您直接联系MT律师事务所,我们拥有商法和移民法团队可以帮您顺利完成企业收购以及EB-1C申请的程序。

6. 企业高管(受益人)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作为受益人的跨国公司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在提交EB-1C申请前三年内必须至少有一年在美国境外公司受雇担任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职位。受益人需要拥有必要、合理的资质以履行高管职能,但此项不要求受益人具备特定的教育、专业背景。

7. EB-1C申请对高管人员的年龄有限制吗?

–移民局没有具体规定,根据MT律所的经验高管人员的年龄最好符合行业内的市场情况,例如:传统行业的公司高管年龄在35岁以上,如果申请人的年龄只有20多岁,可能会需要更多的材料来向移民局进行解释其管理经验及能力。

8. EB-1C申请中的高管人员英语不好或者不会英语可以申请吗?

–可以。我们帮助过很多英文程度不是很好,甚至一句英语都不能说的公司高管成功办理EB-1C申请。具体案件情况请直接咨询MT律师事务所。

9. 新设立的美国公司可以办理EB-1C申请吗?

– EB-1C申请中的美国公司至少需要成立一年。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成立时间短的美国公司的规模往往无法满足EB-1C申请中需要聘用“高管”的要求。如果您的美国公司成立时间比较短,但是有EB-1C申请的需求,可直接联系MT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10. EB-1C移民申请与L-1A工作签证之间的区别?

– L-1A是非移民签证/工作签证,而EB-1C是移民签证/绿卡申请,均适用于赴美或者在美的跨国公司高管。L-1A和EB-1C最主要的区别在于EB-1C可帮助跨国公司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获得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同时,拥有L-1A非移民签证并非申请EB-1C的必要条件。这意味着,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美国公司可以为高管申请L-1A或者EB-1C其中一个,也可以同时或者先后申请L-1A或EB-1C。关于L-1A与EB-1C之间关系的详细解释美国申请移民的条件,可参考文章:。

11. 申请人是否必须先获得L-1A工作签证才能拿到绿卡?

–拥有L-1A非移民签证并非申请EB-1C的必要条件。EB-1C移民签证在要求和条件方面同L-1签证有某些相似之处和联系,很多申请人以为在EB-1C申请前必须拿到L-1A签证,但这其实是一个误区。MT律师事务所的客户中,有大部分申请人是选择通过先拿L-1A签证,在适当时机时再递交EB-1C申请移民。但这并不意味着申请EB-1C前一定要申请L-1签证。符合EB-1C的申请人,可以不经过L-1阶段,直接由其美国公司为其提出职业移民申请。

12. 高管人员拿到L-1A签证后多久才能够申请EB-1C?

–这取决于公司的发展情况以及需求。理论上说,移民法并没有规定高管人员必须拥有L-1A身份或者以L-1A身份在美国工作多久才能递交EB-1C申请。实际操作中,多数美国雇主会在L-1A身份的高管人员在美国工作至少一年之后再担保其绿卡申请。

13. 我目前在等待EB-5绿卡排期中,能递交EB-1C申请吗?

–可以,您的EB-5投资移民申请和EB-1C申请不会造成冲突。如果您同时拥有EB-5和EB-1C的移民局批准函,可以在排期到了之后,自行选择用哪个批准函来申请绿卡/移民签证。

14. 美国公司的业务必须与国内公司一致吗?

–不需要美国申请移民的条件,跨国企业高管如何移民美国:EB-1C申请知识汇总,美国移民法没有规定两地业务必须一致。美国境内的公司符合美国当地的法律要求即可。

15. 如果我通过EB-1C拿到绿卡,是永久绿卡还是临时绿卡?家人是否可以一起拿绿卡?

–通过EB-1C申请拿到的是永久绿卡,高管的配偶以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一起申请绿卡。

成功案例

MT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为众多不同规模的跨国企业成功办理了L-1A工作签证以及EB-1C移民申请,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的总结:

如果您需要咨询L-1A或EB-1C申请,请及时联系MT律师事务所。MT律师事务所提供移民法,税法,商法,资产传承,房地产法以及民事/刑事诉讼的专业法律和税务服务,在纽约,麻州,南加州,北加州都分所,在北京有合作机构。如果您或朋友需要进行美国法律咨询,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澳大利亚移民基本条件,移民澳大利亚的条件:澳洲移民条件及移民流程全解析

移民澳大利亚的条件:澳洲移民条件及移民流程全解析

在当今的全球化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移居到其他国家。作为一个以稳定的政治环境,优质的教育系统,丰富多彩的文化和高生活水平而著称的国家,澳大利亚已成为国际移民的热门目的地。然而,澳洲移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本文将从五个角度解析澳洲移民条件及移民流程,帮助想要移民澳大利亚的人们更好地了解这个过程。

一、移民澳洲的基本条件

移民澳洲的基本条件分为两个方面:个人条件和职业条件。

个人条件 职业条件 二、澳洲移民的申请流程

澳洲移民的申请流程大体上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申请类型:澳洲移民有多种类别(如技术移民、商业移民、家庭团聚等),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的申请类型。 评估自身条件:根据澳洲政府的评分系统,评估你在个人条件和职业条件方面的得分是否符合移民条件。 递交EOI申请:通过澳大利亚移民局官网提交EOI申请,表明自己有意申请移民澳洲。 接受邀请:如果符合澳洲移民条件澳大利亚移民基本条件,移民澳大利亚的条件:澳洲移民条件及移民流程全解析,澳大利亚移民局会向申请人发出邀请函。 递交签证申请并进行面谈:申请人需要向澳大利亚驻居地使馆或者移民局递交签证申请,并进行面谈。 等待结果:澳大利亚移民局会在三个月内做出决定。三、澳洲移民常见签证类型

常见的澳洲移民签证类型包括:

技术移民签证( Visa):针对那些在澳洲紧缺职业清单上有着相关经验的人士。 商业移民签证( Visa):针对那些想在澳大利亚进行商业投资的人士。 家庭团聚签证( Visa):针对那些已经在澳洲居住的人士,想要邀请他们的亲属加入他们。 学生签证( Visa):针对那些想在澳大利亚学习的学生。四、澳洲移民的评分系统

澳大利亚移民局通过评分系统对申请人进行评估,以此来确定其是否符合澳洲移民的条件。评分系统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年龄:最高25分(年龄在25-32岁时可获得最高分数) 英语能力:最高20分 澳洲学历:最高20分 海外学历:最高20分 工作经验:最高20分五、澳洲移民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澳洲移民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澳洲移民政策经常变动,了解最新政策是非常必要的。 找到合适的移民代理或律师,能够大大简化申请过程。 递交申请时需要提交很多的材料澳大利亚移民基本条件,需要提前准备充分。总结

总而言之,移民澳大利亚可以给人们带来更好的生活和未来,但是移民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通过本文的解析,我们了解了澳洲移民的基本条件、申请流程、常见签证类型、评分系统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那些有意移民到澳大利亚的人们更好地理解这个过程。

办理移民美国手续,为什么说现在是办理美国EB-5投资移民的黄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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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美国,很多人都对EB-5投资移民耳熟能详,它是受中国人欢迎的移民方式。EB-5投资移民条件宽松,无年龄、学历、语言、经商、工作经验背景等条件限制,一人申请,全家移民美国,可在美任何地方居住生活和工作,孩子享受免费公立教育(K12),配偶以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一同移民。那么,为什么说现在是美国EB-5投资移民的黄金期呢?

预留签证名额项目无排期

大家知道,EB-5新法案对投资规则进行了大幅调整,规定了三个“预留签证”类别,符合任何一类“预留签证”条件的投资人无须等待排期。其中,高失业率地区(TEA)项目享有10%预留签证名额,乡村地区(TEA)项目享有20%预留签证名额,基建项目享受2%预留签证名额。值得注意的是,20%预留给乡村地区(TEA)项目,不仅享有签证预留配额,且将获得移民局的优先审理,这为中国投资者提供了快速移民美国的便捷通道。

双递交、小绿卡

新法案中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同时递交I-526E/I-526移民申请和I-485调整身份申请,也称“双递交”。同时,还可以同步申请I-765工作许可(工卡EAD)和I-131旅行许可(回美纸AP),两者合并称为Combo卡(也被称为“小绿卡”),拿到Combo卡之后可自由出入美国,工作生活来去自如,直到正式绿卡批下来。

新法EB-5移民投资期缩短至2年

前不久,美国移民局发布了有关新法下EB-5最低投资期的新政策,将新法EB-5投资期缩短至2年。这对于新法下的EB-5投资人而言,是一个巨大的好消息,与旧法对比而言,移民局新规大幅度地缩短了投资期限,并免除了未来再投资的需要。

可以说,美国移民利好政策层出不穷,无论是免排期、双递交、还是投资期缩短至2年、EAD工卡可以延长至最高5年等等,都是实打实地在解决投资人最关心的问题。随着利好政策的颁布,EB-5投资移民进入了高性价比时代,也进入了黄金期,当下正是移民美国史无前例的窗口期。

利好频频出现或意味着竞争,随着申请人数增多,犹豫不决,损失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不可复制的良机!对于有意向移民美国的申请人来说,还需抓紧时机,尽快申请办理移民美国手续,为什么说现在是办理美国EB-5投资移民的黄金期?,争取尽快递件,早申请早受益。目前,对于投资者而言,选择“投资周期短+免排期+双递交+优先审批”的项目,将更加快速的移民美国,并可以灵活地安排投资,真正享受政策红利。

目前,市面上热门的「佛罗里达湖畔犹太社区」EB-5项目,最短投资期限3年,是符合新法案下的乡村TEA项目,集免排期、移民局优先审理、项目就业倍数高达5.75、EB-5资金将享有第一顺位抵押担保等诸多优势于一身,是助力投资人快速移民美国的优选!

移民是一个全面规划的过程,选择一家正规专业、品牌实力好、口碑好的移民机构很重要!一家有实力的移民公司,才能真正帮助移民申请人顺利完成移民。

世贸通集团,亚洲品牌500强,扎根香港20余年,专业办理美国投资移民17年,忠诚负责地为客户服务,已经成功帮助数千个家庭移民美国。2006年,世贸通成为中国首批推广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的专业移民机构之一;在EB-5业界较早提出精选项目理念,设立专业分析师团队;较早提出美国EB-5投资重在项目选择,真诚待客户;世贸通连续多次荣获美国EB-5年会全球“上佳移民代理奖”;世贸通高层曾会晤多位美国国会议员,与美国多位议员、州长、市长、部门高官及EB-5行业知名人士等保持良好互动,是您办理美国移民的放心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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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EB-5资金获得第一顺位抵押权需满足一定条件办理移民美国手续,详细信息请参见项目发行文件。2.*本资料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要约,仅作为信息参考之用。为提高可读性,本资料上发布的信息经过了节选和汇总处理,任何法律性质的详细信息应仅以正式认购时项目方提供的英文投资文件为准。*投资人应根据本项目的正式英文投资文件,自主做出投资判断和决定。*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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