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等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武汉轻工大学同等学力考研专业,招生单位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8.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述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应仔细核对,确保无误后再提交。报名信息亦用作录取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不能填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一般为11月初,具体时间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和发布,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
2.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其中,12月21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2日下午14:00开始业务课(二);12月23日上午8:30-14:30业务课(二)。
六、复试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将提前公布在学校网站上。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三)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读期间不转入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待遇均由定向单位承担。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组织新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
2025年所有录取研究生武汉轻工大学同等学力考研专业,【2025考研】武汉轻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考研信息,均需缴纳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14000元/人·年;其他专业研究生8000元/人·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20000元/人·年;其他专业研究生10000元/人·年。
3.如上级和学校收费标准有最新规定,则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奖助政策
我校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1.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在第二、第三学年参评。
2.国家助学金
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在正常学制期限内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在正常学制年限内参评学业奖学金。
第一学年新生学业奖学金在一级学科内按照当年复试总成绩排序评选(跨门类调剂录取学生复试总成绩由学院折算后参与排序评选);第二、第三学年实行评选制。
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获奖比例≤10%;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获奖比例≤20%;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获奖比例70%左右。
4.优秀新生奖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各学院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的新生设立优秀新生奖,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奖学金
学校另设有优秀学位论文、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奖金和荣誉称号。
6.“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辅导员)津贴
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提供津贴,研究生通过申请并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
7.企业奖助学金
行业企业在学校及各学院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对学业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进行奖励。知名的有丰益(上海)全球研发中心设立的“金龙鱼卓越研究生”奖学金(20000元/人)、“金龙鱼优秀研究生”奖学金(10000元/人)等。
说明:以上奖助政策如有与上级和学校最新文件不符之处,则以上级和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九、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本简章中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考生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仅限专业学位招生,学制3年。
十、联系方式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96
咨询部门: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网 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二)学校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武汉轻工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华中科技大学教育学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研究生学位招生简章招生简章(武汉市)
为了满足国家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对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促进广大教育工作者提升自身水平,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科院)决定开设教育学门类(含: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心理学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模式,培养模式为周末在职学习,成果优秀者免试入学,欢迎相关领域从业者报名。
一、院系简介及硕士点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千人计划”入选高校,是拥有国家实验室和国家大科学中心的四所大学之一。
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科院)前身为1980年10月创立的高等教育研究室,1985年6月13日高等教育研究室扩充改建为高等教育研究所,2000年成立教育科学研究院,下设高等教育研究所、院校研究所、教育经济研究所、教育学研究所、心理学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编辑部、《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编辑部等部门与机构,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学位与研究教育发展中心武汉基地、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所挂靠教科院。
学院具有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原理、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六个硕士点,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学原理、教育博士四个博士点,设有教育学博士后流动站,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其中,高等教育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教育经济与管理为湖北省重点学科。
二、招生专业(方向)
学院具有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针对同等学力申硕培养模式,设如下专业(在报名、录取阶段只需确定专业即可,具体各专业下设的方向待入学后至学位论文写作开始前可再行选择确定):
1.高等教育学专业
本专业下设高等教育原理、高等教育政策与管理、高等学校发展战略与规划、比较高等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等工程教育研究、区域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等研究方向。
2.教育学原理专业
教育学原理专业下设教育基本理论、德育原理与学生事务、教育社会学等研究方向。
3.课程与教学论专业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下设教学原理与学科教学、课程社会学、课程与教育论基本理论等研究方向。
4.教育心理学专业
本专业下设发展与教育、认知发展与教育、学习发展与教育、大学生发展规划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等研究方向。
5.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本专业下设教育管理原理、教育经济与财政、院校研究、高等教育政策等研究方向。
三、课程设置及安排
针对在职深造学员的实际需求,课程采用学分制,通过完善的教务管理系统,各个学员可根据自身需要按需组合课程。学院要求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参加前需修满36学分,专业课程每门3学分,修满12门课程可符合要求。
根据不同的专业分为学位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程,其中学位必修课为参加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大纲要求内容,所有专业都要求学习;专业必修课是针对不同专业要求的本专业必学课程;选修课程为自选学习课程。所有课程学习后都可获得相应学分,学分修满后允许参加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参加学习者可根据自身需要,设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具体的专业和课程安排如下表格:
注:◎:代表学位必修课;√:代表专业必修课;☆:代表选修课程
四、特色领先优势(六大特色,满足教育工作者特殊需求)
1. 学校、专业排名双高
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全国综合排名前十,为首批985、211知名高校;教育科学研究院是具有教育学一级博士授予权单位,其中,高等教育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教育经济与管理为湖北省重点学科。下设高等教育研究所、院校研究所、教育经济研究所、教育学研究所、心理学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编辑部、《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编辑部等部门与机构,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学位与研究教育发展中心武汉基地。
2. 正规录取,学位证与统招硕士一致,注重强化班级内交流
正规的在职硕士培养模式,经湖北学位办、校研究生院、教育部正式登记。学习合格并通过答辩的同学,可获得与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完全一样的学术型硕士学位,可继续读博、出国深造、职称评定等。与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区别在于,无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仅有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发本班结业证。
同时本班教学借鉴MBA式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员之间的交流与班级活动,既能学习也能结实一批新朋友、新同学、新老师。
3. 学院全力投入,院长、副院长、系主任亲临授课,博导教学阵容,整体通过率大幅提高。
学院拥有一支深谙世界先进教育理念、熟悉中国教育发展经验的优秀师资队伍,且对在职研究生教育高度重视,院长、副院长、各系主任亲临授课,授课老师均为博导、教授级名师,在其研究领域处于领军地位。
同时针对申硕考试进行针对性讲解辅导,确保整体通过率超过80%,学籍保留6年,六年内通过考试即可申硕。
4. 尤其适合繁忙的教育工作者,不影响正常工作,不增加负担
(1)仅12次课可修满学分
(2)周末集中授课,不耽误工作
(3)两年时间可完成课程学习及答辩
(4)华中科技大学校内上课,网络直播,出差时也不耽误学习。
(5)一对一指导下,有接近100%答辩通过率。
(6)严把入学关,只有将来能获得硕士学位的,才允许入学。因此有超过95%的学员能最终通过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
5. 设立奖学金,减轻就读学员经济负担。
为了让更多的同不因经济水平限制个人的学习和发展,学院特设奖学金政策,学员正式录取后将获得学院专家组评定的奖学金。
6. 提供有功能完备教务后台
可定制最适合自己的课程组合,并可以在教务平台方便的点播课程、下载课件、提交课程作业,并独家提供学术期刊网免费资料查询账号。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武汉轻工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好,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学士学位, 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中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业绩。
3、所有的入学人员将由学院专家组根据学员发回的正式报名表(请向教务老师索取正式报名表)进行审核后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我院学术委员会、专家审核组有权拒绝任何人员的入学申请或追溯取消入学资格。
六、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为了保证培养质量武汉轻工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华中科技大学教育学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研究生学位招生简章招生简章(武汉市),要求申请教育学硕士学位需按该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后,答辩合格者可获与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完全一样学位证书。
七、学制与费用
1、学习年限为2年,学籍保留6年。
2、课程学习阶段费用:学费:19000元; 教务及书本资料费:6500元
3、奖学金:学院为每位学员提供了金额不等的奖学金。根据学员的发回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定,录取后发放。一般不少于2000-6000元。
4、论文答辩阶段:(视答辩当年学校统一收费标准)约8000元。
除上述费用外,无其它收费。部分经济条件困难同学,可申请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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