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享有“气象人才摇篮”之美誉,在地球科学领域具有世界性影响力。其前身南京气象学院始建于1960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学校2023年分别位列Times、ARWU、QS、U.S.News四大排行榜中国内地高校第56位、第74位、第67位、第46位。学校已形成以大气科学为中心,以地球科学、信息工科为主体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同等学力考研,理、工、管、文、艺多学科综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6个一级学科(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82个本科专业,并设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地球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数学等9个学科跻身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地球科学和计算机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一、招生对象: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可以提交申请。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的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可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原则上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通过集中性或线上课程教学和平时学习指导相结合方式,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区域(行业)集中组织报名,达到开班规模可实施定制化培养(授课地点、授课方式、授课时间等),具体由区域行政部门或行业单位与学校协商确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三、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
在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的学员(以下简称在册学员)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必修学分等均按照所申请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在册学员自注册之日起,须在两年内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后由研究生院出具课程学习证明。四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相关学科专业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四年内若未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则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工作
在册学员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在册学员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申请相应硕士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证书授予
1.培养期内,规定课程合格、论文撰写答辩通过,且通过统考科目,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同等学力考研,申请制硕博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国家承认,中国高等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电子注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规定,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硕士学位,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在就业、晋升、职称评定、积分入户、申请博士等方面和其他形式的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同等待遇。
2.培养期内,规定课程合格、统考未通过,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加盖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钢印、红印、校长印),并纳入硕士研究生校友会资源。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学习期间除学费以外的书本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3.申请人学习期间的户口、档案等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
4.自本简章发布至申请人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5.本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同等学力,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精神,自2011年12月1日起全国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以来,信息平台将实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成绩管理及学位授予管理功能。现场确认是是实现上述功能的首要环节,为确保我校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1、我校2010、2011、2012、2013级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中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同等学力,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的通知,拟参加2014年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且2011年2月28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2、已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尚未答辩且没有进行过现场确认的同等学力申请人。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2月17日—21日,每天9:00—16:30,过期(时)不予办理。
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培训楼N404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现场确认程序
1、验证:校验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采集照片和指纹: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采集照片和指纹。指纹采集按先左手后右手依次从拇指到中指的顺序采集,即:左拇指—右拇指—左食指—右食指—左中指—右中指。每个指纹连续采集4次。采集结束由现场工作人员打印资格审查表。
3、审核:审核资格审查表,如需修改,自行在网上修改信息,更正无误提交信息后,重新打印审查表,再次审核确认信息准确无误。
4、交表:资格审查表审核无误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盖章。资格审查表由申请人本人留存。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在现场确认前,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学位申请。电子照片将用作申请人所拟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照片,必须按指定的规格(见附件)拍摄。基本信息须填写本人学号、班级及所在学院。班级名称填写方式为:年份+专业+办班地点(校外办班填写),如2010级气象学河北班或2010级应用气象学。
2、自开通之日起,信息平台将作为申请人信息查询、学位申请注册、课程考试备案、全国统考报名、成绩查询等管理和服务平台,不纳入信息平台管理的申请人将无法参加全国统考。请拟参加2014年全国统考的申请人务必按时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请提前与我校研究生院教育与学位办联系。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现场确认而影响全国统一考试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同等学力,责任自负。
3、自2013年2月28日起,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的学位信息全部通过信息平台报送。已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尚未答辩且没有进行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确认,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而影响学位申请的,责任自负。
4、已参加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不必登录信息平台,无需再次进行现场确认。
5、资格审查表将作为申请人网上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依据,请申请人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六、相关要求
1、各相关学院务必对现场确认工作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务必通知到每一位需进行此次现场确认的申请人于2013年2月17日之前完成网上注册,并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2、各学院须告知申请人本人的学号以备学位信息填写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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