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2022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专业
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其他方向”由法律硕士管理中心组织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
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其他方向”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基本分数线为准,实行差额选拔录取。法律硕士管理中心不再进行二次划线。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
1.成立2022年法律硕士管理中心法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法律硕士复试工作小组,落实复试录取具体工作。
3.成立法律硕士复试巡查小组,负责巡视和监督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全过程。
四、复试基本要求
1.法律硕士管理中心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2.复试原则上为差额复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人选。最终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且报考时申请为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总分和单科分均在所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线下各降5分。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人文社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初试总分加15分。
6.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降10分,单科线不降。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单科、总分均达到学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要求的,可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参加“优秀大学生创新人才夏令营”项目并经考核获得优秀营员证书的考生,复试可参照学校招生简章第十三条第五款执行。
五、资格审查
考生须于3月29日中午12点前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学生版()上传以下复试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登陆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8位。登录后考生可修改密码。】请考生以“准考证号+姓名fs”命名【注意:fs不能遗漏,否则无法保证上传】的压缩包形式上传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管理中心2022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压缩包的扩展名为zip。
压缩包内的文件请按材料名称进行命名,如学位证书扫描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学位证书。考生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要上传的文件,再点击复试材料上传文件,文件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材料提交。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复试过程的诚信。
1.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手写签名以照片或pdf形式);
2.考生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3.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非应届生);
5.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应届生);
6.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1)应届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预计2022年9月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本科生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7.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8.大学英语四、六级证明(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
9.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提供招生简章中所注明的材料;
10.符合有关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12.在校国防生必须提交驻校选培办和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公函;
13.报考类别为单位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六、模拟测试
法律硕士管理中心将于正式复试前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线上“模拟测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系统测试和模拟演练。模拟面试场地及设备需与正式面试场地及设备保持一致。兹定于3月29日-30日(包括晚上时间)分批次完成模拟演练。模拟测试演练具体安排请以学校远程视频面试平台短信通知为准。【登陆用户名为考生的报名号,初始密码见模拟测试短信通知。】
七、复试形式与时间
1.学校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考生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主机位用于复试,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
2.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所有考生自己选定独立无干扰状态的复试场所参加线上复试。
3.复试时间安排
专业
日期
时间
法律(法学)
4月3日
上午8:30,下午1:00
法律(非法学)
4月4日
上午8:30,下午1:00
八、复试组织
1.法律硕士管理中心将对考生上传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复试中,采取“一平台”(同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
2.复试当天考生请按照复试短信时间进行复试。
3.考生进入复试主场后,依次进行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英语(听力和口语)复试,均采取面试方式,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份试卷两门复试科目均由考生从平台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考生现场作答。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流程安全规范、纪律严明、公平公正。
4.面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相关学科专家担任,面试小组专家成员线下进行面试,现场独立评分。
5.每组复试考生原则上不多于22人。
6.外语语种为小语种的考生,参加相关语种测试,由外语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另行安排。
九、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创新精神和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能力等。
2.外国语水平。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3.思政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查专业知识以外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等。
4.体检。参加复试的考生无须参加单独体检,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十、复试面试成绩与评判方法
1.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其中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50分,外国语测试满分为100分。
2.依据考生复试表现,依次进行专业知识、外语独立评分,两门复试科目成绩分别按照专家平均打分计算,分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外语复试分之和。
十一、录取工作
1.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
2.复试不合格者(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低于90分或外语测试低于5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课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
6.法律硕士管理中心按照录取标准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7.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22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归入当年的录取名额。除支教团外,不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官网,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为更好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建设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需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教育部与上海市下达的招生计划,现发布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一、招生专业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部署和要求,牵头成立上海市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联盟,承担国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任务。本次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旨在选拔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服务国家战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赋能上海“五个中心”建设。
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研究生计划面向涉外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环节,探索服务不同区域、不同国家、不同专业领域的涉外法治人才分类培养,重点研究方向和领域包括:涉外法治体系构建与实践、中国法域外适用与海外权益保护、国际投资与经贸法治、国际金融法治、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国际反腐败与追赃追逃、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公共卫生健康国际合作、重点区域国别法等。
二、招生名额
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研究生计划拟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详见附表。定向就业招生名额不限,含在总招生计划内。
说明:若考生意向博导因招生名额最终未分配到或有调整,将按照学校要求安排此类考生调至其他可招生的导师名下。
附表: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拟招生专业
招生导师
拟招生人数
备注
国际法学(涉外法治方向)
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生指导小组
35
本校组成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生导师组培养;
考生在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注明意向博导以及是否接受调整。
合计
35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在CSSCI(南大版)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等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专著;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5月17日00:00至5月24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可修改报名信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如考生重复报名,我校仅保留距离网报截止日期最近的一条已完成缴费的有效报名记录,其他报名记录认定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考生须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愿放弃对应报名记录的报名资格及后续考核资格。不符合报考要求缴纳报考费的,不予退费。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本校本专项计划的申请条件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官网,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综合考核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递交申请材料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26日(周日)12:00。申请人按报考要求,在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考生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或未按要求报送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考生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材料真实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初审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或者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申请人在5月26日12:00之前请通过顺丰/EMS将申请材料送(寄)至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同步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在信封上及邮件名注明:姓名+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生申请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思孟堂308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官网,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收件人:研招办,联系电话:,邮箱:)。
申请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序)包括:
1.涉外法治专项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注明意向博导姓名以及是否接受调整)。
2.身份证以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认证报告。
3.本科、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6.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应围绕涉外法治相关领域研究,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不少于8000字。
7.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相应位置填写“同意报考全日制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从事实务实践工作的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论文、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
9.证明外语能力材料复印件。
10.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条件中的相关材料。
11.报考类别为定向(专任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的考生需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证明。
六、材料初审
材料审查时间:拟于5月26日—5月28日,本校组织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布。
七、综合考核
线下考核时间:拟于5月29日-5月31日,本校组织成立复试考核小组,具体时间由学校统筹安排。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两个环节,对考生的基本学业水平(包括专业理论水平、外语水平等)、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④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以来授予学位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考生登录“学位网”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报告);⑤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如考生参加第一批次已获得拟录取资格,则不准予参加涉外法治专项博士考核。
其他未尽事宜,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等信息为准。如有与学校招生政策相关问题,请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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