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过桥签,35万人持有过桥签在澳洲,过桥签是什么签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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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人持有过桥签证根据内政部的数字显示,持有前过桥签证B(所持签证在2020年2月1人至2021年4月30日到期)目前在海外的人数达到7,315人,其中642人递交申请后离开澳洲。过桥签证B是唯一可以允许持有过桥签证A的人在离开澳大利亚后再次重新入境的过桥签证。

澳大利亚过桥签

35万人持有过桥签证,这个签证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吗?

澳大利亚过桥签

35万人持有过桥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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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过桥签证( Visas)是一种临时签证,主要发放给持有澳大利亚实质性签证( Visa)的申请人,该申请人的实质性签证即将到期,正在申请另一个临时或永居签证,处于等待签证申请结果的时期,也就是一个签证要过期而另一个签证还没下来的过渡期。在这种情况下,澳洲移民局会向持有澳洲实质性签证的申请人,发放澳洲过桥签证作为过渡。

澳大利亚过桥签

到今年3月31日,内政部数据显示有359,981名过桥签证( visa)人士,去年同期有256,529人。

目前全澳持过桥签证的人数受季节性变化,以及签证政策和处理时间改变的影响,而由于现行的边界限制,这类签证人数增加。

该发言人又表示,整体数字高于预期的季节性增加,是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因为疫情无法离开澳洲的人士,正申请新的签证继续留在澳洲澳大利亚过桥签,35万人持有过桥签在澳洲,过桥签是什么签证呢?,审批期间申请人通常会获得过桥签证,令他们能够合法地留在澳洲。数字显示出现「严重的政策和行政问题」。

他说,即使在疫情前,澳洲就有超过256,000 人持有过桥签证。这反映了签证处理的瘫痪,很可能与用于签证处理的资源不足,和签证处理领域的员工士气低落有关。

里兹维警告,在国际边界解封海外人士可以入境后,政府政府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清理当前积压的申请,他认为内政部需要额外的资源应付。

根据内政部的数字显示,持有前过桥签证B(所持签证在2020年2月1人至2021年4月30日到期)目前在海外的人数达到7,315人,其中642人递交申请后离开澳洲。

过桥签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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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桥签证A:

过桥签证A签发给那些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新的签证的人, 给与申请人在等待签证审批过程中留在澳大利亚的合法居留身份。如果此人的签证申请被拒绝以后,可以提出上诉申请,此申请人将仍然持有过桥签证A。

过桥签证A是5种过侨签证中最优越的过桥签证,过桥签证A的一般有效期到新的签证签发之日截止,或者如果签证申请被拒绝取消后上诉的,从上诉结果决定之日起的28天后截止。

一般来说,过桥签证A的签证限制条件与申请人以前的有效签证的签证限制条件一样。如果申请人以前的有效签证没有工作权利而希望可以工作的话,需要重新向澳大利亚移民局申请新的过桥签证并且表明确实有经济困难等等才会被允许工作。

过桥签证B:

过桥签证B是唯一可以允许持有过桥签证A的人在离开澳大利亚后再次重新入境的过桥签证。过桥签证B一般签发给那些在澳大利亚境内持有过桥签证A 的人需要回国处理紧急商业或者个人事情的过桥签证。

过桥签证B一定要在离境之前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允许申请人离境最多3个月。请千万不要在没有获得过桥签证B前就擅自离开澳大利亚,没有过桥签证B的过桥签证A的持有人,不可以在离开澳大利亚后再自动进入澳大利亚,需要再申请新的其它签证才可以再次入境 。

过桥签证C:

过桥签证C只签发给那些在成为非法留居者后自动申请有效签证的人。

过桥签证D:

过桥签证D只有在很特殊的情况下才签发且只是很短时间。

过桥签证E:

过桥签证E只签发给那些在澳大利亚的非法无签证且准备自动离境的人, 或是那些签证过了有效期或那些被澳大利亚移民局取消签证后在有效期内上诉的人。

过桥签证E的一般有效期会很短, 一般10天左右允许非法无签证的人办理准备自动离境的手续。对于那些被澳大利亚移民局取消签证后在有效期内上诉的,从上诉结果决定之日起的28天后截止。

澳大利亚过桥签

过桥签可以申请其他签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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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过桥签时,还是可以申请不少签证的。例如临时签证类485签证,家庭类签证820和永居类签证等。需要注意的是,过桥签的工作权利的问题。工作权利跟你之前的签证有关。另外就是如果境内过桥签证递交期间递交新的签证,就会从过桥A变成过桥C,不能离境,直到新签证获批。

然而,如申请人的上一张签证是被拒或者被取消的,那就受到 48条款的进一步限制。制定 48条款的目的,是为防止申请人通过不断申请签证来达到在澳洲长期滞留的目的。以下举两个例子说明一下 48条款的意义。

48.

在签证被拒签之后,法条48会限制申请人在澳洲申请大多数类别的签证;但是,如果被拒签的申请人仍然持有实质性签证,法条48则并不限制申请人的签证申请。

涉及到法条解读的内容很容易让人迷惑,AEMS用几个简单的实际案例来说明法条48的限制。

案例一

A自己申请了485签证,但是由于对签证申请的不了解,在申请的过程中犯了一个错误,导致485签证被拒签,在A的旧的学生签过期前,快速的申请了一个新的学生签。

虽然A有了一次拒签,但是因为他的旧的学生签并没有过期,所以法条48并不适用。但是,在等待新的学生签下签的阶段,旧有的学生签到期了,A目前持有的是过桥签,法条48就会对A适用了,即,此时A无法申请新的签证除非学生签下签。

案例二

W申请了学生签但是被拒签,W在持有过桥签的时候上诉AAT。此时澳大利亚过桥签,法条48会限制W申请新的签证;但是凑巧的是W收到了189签证的邀请,但是却不能申请189签证,因为此时W仍在澳洲境内受到法条48的影响。

W申请了一个出境的过桥签B用于离境澳洲,当W离境的时候,就不受到法条48的限制了,此时W就可以提交189签证了,之后W依靠BVB返回澳洲。

由于法条48(3)的限制,W在持有过桥签B入境之后仍然不可以提交实质性签证的申请,但是在W的案例里面,W可以等到189最后的决议。

由上面2个案例可以看出法条48对于个人签证申请上的影响,实际操作中,由于每个人的情况并不相同,而且个案往往会更加复杂一些,所以对于法条48的理解和运用就比较考验签证申请机构的水平了。

某些情况下法条48是可以豁免的,以下的签证申请是可以豁免法条48的:

案例分析

K申请学生签被拒签,上诉AAT但是没有取得成功,之后K申请难民签证同样被拒签,K持续上诉AAT,已经等待了2年等待开庭。

于此同时K与一名澳洲公民相爱并且结婚,同时有了孩子,孩子是澳洲公民。现在K可以申请配偶签证,因为配偶签证可以获得法条48的豁免。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案例中,即使没有孩子K也可以申请配偶签证而不用离开澳洲,因为配偶签证是可以豁免法条48的。

总结起来说,法条48主要指的是,

申请人在澳洲递交了一个签证然后该签证被拒签,拒签后申请人在没有持有实质性签证 (实质性签证可以是,旅游签,学生签,485工签等签证 )的情况下,除了特别规定的签证之外,申请人将没有资格在澳洲进一步申请其他任何签证。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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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签证拒签或者取消都会对之后的申请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对于个人申请人来说,如果对于自己的申请不确定或者有拿不准的地方,AEMS在这里还是建议尽量去寻找专业的中介来代为处理签证申请上的问题,我们相信专业的事还是要找专业的人来办,选择AEMS选择专业的留学移民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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