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华侨,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申请通知

剑桥大学博士后,剑桥大学博士后含金量,剑桥大学博士后王京刚,剑桥大学博士后申请

根据教港澳台办【2015】531号文件《关于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年度我校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2.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附件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各位同学:

根据教港澳台办【2015】531号文件《关于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年度我校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及华侨本科生。根据文件通知精神,我校此次可分别推荐台湾本科生一等奖学金候选人2名、二等奖学金候选人3名、三等奖学金候选人5名;港澳及华侨本科生一等奖学金候选人2名、二等奖学金候选人4名、三等奖学金候选人6名。

2.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本科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3.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可依据《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申请条件提出申请,由所在院系做好审核工作,确保申请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申请条件:

(一)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台湾华侨,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台湾华侨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台湾华侨,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4.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于2016年1月8日17:00前将“附件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同济大学港澳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交到瑞安楼304室。逾期不再受理。

5.学生处将组织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量学生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公示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6.教育部港澳台办组织复核、审定后发放奖学金。

联系人:马老师,

附件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同济大学港澳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2月29日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techan.xtucq.com/huaqiao/62994.html

(0)
上一篇 2023年7月30日 下午6:07
下一篇 2023年7月30日 下午6:07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1条)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126353713

在线咨询: 资深顾问

邮件:xtucq520@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乡土传情微信

返回顶部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