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罗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城厢区检察院与华侨大学法学院建立检校共建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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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与华侨大学法学院检校共建合作签约仪式暨华侨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今天,与华侨大学法学院建立检校共建合作关系,是我们跨区域合作的大胆尝试,更是新型检察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创新。林秀冰检察长与许少波院长为华侨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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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与华侨大学法学院检校共建合作签约仪式暨华侨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举行。

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莆田市政府首席法律顾问许少波,华侨大学国际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陈慰星,华侨大学博士陈乾勇、法学院党委委员罗盈,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处处长吴晓丹,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秀冰和其他院领导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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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秀冰致辞:

司法改革新形势下,如何培育出更多优秀的检察人才、筑牢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是我们一直在探索和思考的重大课题。挑战蕴含新机遇,使命催生新实践。今天,与华侨大学法学院建立检校共建合作关系,是我们跨区域合作的大胆尝试,更是新型检察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创新。今后将通过多元化形式,不断探索和拓展检察人才培养、培育的空间与思路,打造具有检校合作特色的检学互动共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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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许少波致辞:

今天检校合作共建和设立华侨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这是提升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和人才培养水平所需要的,意义重大。当前司改新形势下对老师的教学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不能仅仅从书本到书本、从理论到理论,必须结合中国检察实践,建构提炼适合中国国情的检察理论;同时,法学教育提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目标,学生必须走出校园,到实务部门实践,熟悉公检法的实务运作,缩短离校后与社会的距离,更快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对检察机关而言,司法改革后对检察官提出更高要求,检察干警、检察实务要跟上实际的要求,实践与理论的结合是大势所趋。两家的合作是建立在城厢区检察院对检察理论的钻研精神和华大法学院已有的学科实力和学科平台的基础上。

林秀冰检察长与许少波院长签订检校共建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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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冰检察长与许少波院长为华侨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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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后,许少波院长一行与城厢区检察院干警代表进行座谈,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蔡福华参加了座谈会。

检校双方就共建中的检察实务能力培训和理论提升等问题进行座谈,以下为部分发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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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少波院长

我们会根据共建单位的具体要求,例如共建单位要做一次关于证据审查方面的讲座,选派在这一领域有资深理论功底的教师前往共建单位授课。

目的是实现双向选择,当时更为创新、灵活。

我们可以聘请资深检察官作为华侨大学的客座教师,检察机关可以聘请教师担任理论顾问开展论文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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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慰星副教授

我们的课程设置比较人性化,会根据共建单位的需求,多准备一些课程供共建单位选择,也会及时调整培训课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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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延丰

工作以来,我深感理论功底不够,所以选择到华大参加在职法律硕士学习华侨大学罗盈,以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虽然三年的学习时间有限,但对自己进一步提升自我还是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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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凌楠

在从检的9个月中,我发现自己的理论知识在实务中不能很好地运用,而且自己对司法解释的学习不够系统,知识更新上也不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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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建新

民行检察工作的重点是对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监督,但民行部门的业务积累不够,不能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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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茂金

专职检委会委员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实务中不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我们需要不断去解决这些问题。我建议能够建立民事行政检察个案探讨机制,在疑难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能够多听取一些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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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福华

副检察长

城厢区检察院与华侨大学开展检校共建,能够实现在司法实务和理论研究上的优势互补,这样的机制值得推广。

实务中涉及多种多样的案件,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学理论要求是综合性的,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能够更好地指导办案实践。因此,加强理论研究对检察业务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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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冰检察长

‍‍从今天开始,城厢区检察院与华侨大学法学院开始进行全面性的合作,这对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全院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在检校共建的协议下,我们将对协议进行细化,共同建立因院制宜的检校共建‍机制‍‍。‍‍

检校共建主要内容

秉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共建原则,双方致力于建立密切、长期、全面的检校交流机制,以法学咨询、研究互动、专家交流、培训实习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相互支持,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达到双赢局面。

城厢区检察院

◆提供检察实务研究平台作为教学实践基地。每年定期接收法学院选派的学生到主要业务部门实习,并指派优秀检察官作为指导老师。

◆积极配合开展实务研究活动,为学科研究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选派优秀检察官进行实践课程的教学或指导开展实践活动,提高司法实践教学水平。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搜集法律教学、科研所需的实证素材,提供刑事案例服务法学教学。

华侨大学法学院

◆选派教授或学者作为特聘专家咨询委员,为城厢区检察院在检察业务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法理分析,出具专家咨询意见供参考;参与案件评查、旁听庭审等活动,协助业务部门及承办人员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发挥法学理论的资源优势为城厢区检察院开展业务培训,分类别、分层次组织集中授课。为开展“岗位练兵”等专项活动提供指导,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

◆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学者或专家举办学术讲座、专题报告,介绍学术研究和学科发展动态,吸收城厢区检察院干警参加学术研究活动华侨大学罗盈,促进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

◆发挥高校教研平台功能和师资力量为城厢区检察院干警提供学习深造、在职教育的机会,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学历层次,提升法学理论素质。

城厢区检察院

与华侨大学法学院

◆开展“检察实务理论研究”合作,有效利用检察机关的实证素材,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理论优势,共同申报与研究兼具理论和实务意义的课题,进行检察实务专项调研工作。

◆加强在其它领域的互动交流,创新活动形式,探索联结法学理论与实务的新形式、新途径,不断深化“检校合作”,并积极探索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巩固双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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