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身份,关于上海市华侨事务中心来校现场受理教职工归侨身份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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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服务教职工,经学校党委统战部沟通协调,市华侨事务中心将来我校开展“侨政面对面”活动,为教职工及家属提供归侨身份现场认定及有关侨务咨询服务。3、由外省市(省、直辖市)政府侨办认定具有归侨身份并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4、曾加入外国国籍、后经批准恢复中国国籍并且已恢复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办理归侨身份认定需准备材料及其他有关事宜请参阅官网:

为更好服务教职工,经学校党委统战部沟通协调,市华侨事务中心将来我校开展“侨政面对面”活动华侨身份,为教职工及家属提供归侨身份现场认定及有关侨务咨询服务。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5月30日(周二)上午9:30-11:30华侨身份,下午12:30—15:30

二、受理地点

东华大学松江校区行政楼301会议室

三、有关政策

符合归侨条件的教师及其配偶、子女等,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1、曾在国外定居并且已恢复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

2、出生在国外、持中国护照或者其他入境证件入境并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

3、由外省市(省、直辖市)政府侨办认定具有归侨身份并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

4、曾加入外国国籍、后经批准恢复中国国籍并且已恢复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前来办理,如有符合条件的配偶或子女需要办理,也可由教职工携带材料到现场审核受理。

注: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依照国务院侨办有关华侨身份解释的规定,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另外,中国公民如果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在国外定居,也具有华侨身份

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因公出国在外工作期间,不被视为定居,不具备华侨身份

四、申请材料:

办理归侨身份认定需准备材料及其他有关事宜请参阅官网:

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学校党委统战部联系。

联系人:郝明洋

电话:

电子邮件:

东华大学党委统战部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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